我要舉報的人叫張明柱,1960年4月5日出生,家住東風新村0-2-2-101室,住宅電話6372188,手機13804679123.現任大慶勞教所二大隊副大隊長(主抓管理教育(洗腦),1979年11月復員轉業後分配到大慶勞教所。下面我把我在勞教所經歷的、看到的、聽到的敘述如下:
1、何華江被送進大慶勞教所的當晚慘遭虐殺
2001年12月22日,法輪功學員何華江,男、42歲,因修煉法輪功,被投入勞教所,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死神已悄悄地降臨。入所當晚9時,身為「人民警察」的張明柱,為了向上爬,強制對何華江進行洗腦轉化,所謂的「強制轉化」就是把人的衣服剝光後綁到椅子上,潑冷水,寒冬臘月,隨著一盆盆涼水的潑下後,不時傳來一陣陣撕心裂肺的慘叫。
「不要住手,給我澆!看你還練不練了,叫你知道我是誰」,張明柱在咆哮著,慘叫聲越來越小了……。到11時40分何華江心臟停止了跳動。
和何華江一起入所的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叫李子寬,因年歲較大,體弱,而倖免於難。當時參與殘害何華江的勞教人員是王慶林、劉成武、姜發等人,事後張明柱為封口,怕幾名勞教人員走漏風聲,便以減期為名,將三名殺人犯過半期以後全都放走。
2、39歲的盧丙森被活活給折磨死亡
2003年10月,張明柱無故將法輪功學員劉福彬打傷,盧丙森、李建林、張勝輝、扈洪紀等幾名法輪功學員提出讓張賠禮道歉,於是張明柱大發淫威,把三人關入小號綁在鐵椅子上(所謂的束縛)進行折磨。李建林等以絕食來進行抗議,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他們在痛苦中承受著,三天後大慶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隊職工,39歲的盧丙森,被張明柱活活給折磨死了,他們謊稱說引發胃出血而死亡。
3、張明柱的其它惡暴行徑
2004年1月,有一名惡習較重的勞教人員單國境,受張明柱指使,在號內擔任民管會人員,在號內稱王稱霸半年之久,對勞教人員進行勒、拿、卡、要,誰不從就會遭到毒打。有人向張明柱反映後,不但沒得到制止,反而遭到更大的報復。後因影響太壞,該人被調到伊春勞教所服教。2004年6月一天,張明柱值班,一名安徽人趙鳳偉遭到三名北方籍人姜生、趙玉明、張明的毆打,事發時張明柱正脫崗在外,與他人喝酒,喝酒回來後得知有人打架,便大發雷霆,咆哮到:「敢在我班上打架,讓你們知道我是誰」,一頓棍棒打下去,趙鳳偉當場被打昏死過去,後經全力搶救才脫離危險,其他參與打架人員均被打傷。
2005年8月,勞教人員楊治國因張明柱的關係與毛毅發生口角,毛對楊大打出手,而後毛告訴張明柱說楊打他了。張得知後,當著全體人員的面用鎬把對楊治國進行毒打,並命其下跪,對其人身侮辱長達數十分鐘,全體勞教人員都看不下去,但大家敢怒不敢言。事後楊治國要上告,張明柱知道後對其進行威脅,事情才得以平息。張明柱在擔任副大隊長至今利用職權買賣減期,私放勞教人員幾十起,收受非法所得幾十萬,使很多沒有改造好的人員從新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會,危害人民。被放人員是:石曉輝、楊義民、李金寶、杜宏偉、趙林、楊鑫賀、黃金昊……
還有很多事情,在此不能一一訴說,同時我相信還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也無法知道的張明柱所幹的非法行為。
為了人民的利益,為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健全,我希望能把張明柱這樣的人繩之以法,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