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破除非法審判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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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5日】零三年發真象傳單被抓,在看守所裏,師父不斷的點給我法,我努力做到。採用整點發正念和絕食絕水的方式來否定、破除舊勢力對我的迫害和安排,四十多天後,正念闖出了看守所。

一個多月後,法院的三位工作人員送來了「起訴通知書」(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起訴)讓我簽字,我牢記師父講的不配合的法理,拒簽。對他們說:「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個人的恩怨,我對事不對人,今天誰來我也是不簽。」問我:「你請不請律師?」我回答:「不請,我也不去。」又問:「開庭去不去?」我說:「不去。」他們又說:「十天後開庭。」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對待三位工作人員,努力的做好自己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

在這期間每天我都抓緊時間多學法,對於法院開庭的事連想都不想去想,但是法點到了我的錯誤:不敢正視它。於是我就正心,要求自己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正視這件事,挖執著的根。那時間家人看電視偏偏電視上播放的事是監獄的事,畫面上顯現的牌子也是××監獄醫院病區。網上看到的材料也是揭露邪惡在××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家人也催促準備好去監獄的衣物,說:「你逃避不了審判!」這是邪惡在利用他的嘴在說,我就發正念清除邪惡。此時法也點醒了我:誰安排的也不算,不避開、不逃脫矛盾。

我正信大法是圓容,能夠破除非法,因為法中有此智慧。我越學法正念越強,越學法頭腦越清醒、越理智。即使面對的是法庭開庭我也要做到師父說的:「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但是這樣做也決不等於認同它、承認它。另外從另一個角度講「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起訴」還不是一般的不正,這是污衊、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就是邪惡的表現,就是要清除的。從法中我悟到和大法弟子要多交流,認識到這不是我的一個人的事,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大家在這件事上都有提高的因素在裏邊。於是我就走出去聽其他大法弟子談自己的認識:他們都認為我應該走。有的說流離失所也是可以的,在家這樣等著不對,這不等於主動被邪惡帶走嗎?大家都很著急。

可是我是怎麼想的呢?我就想,它們說開庭我就動一動,我這不是被它們左右了嗎?但是他們都這樣說,直接的、間接轉達,我也別悟偏了。學法中點醒了我:「凡是在常人社會中叫你去得到好處的都是魔。你在常人中得好的,過不了這一難,你就提高不上來。」(《轉法輪》)那我就是以法為師,按照大法、正法的要求做,不避開它、不逃脫它、正視它、面對它、清除它。決不能走偏一點,因為路是很窄的,悟到就做到。另外我為甚麼要流離失所呢?正法時期我們大法弟子應該有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大法弟子考慮任何事情到要以法為大,都要首先考慮到法,要圓容法。假如哪一天真的結束了這件事情,而法院開庭審判大法弟子的這件事我們沒有否定、沒有破除,那不行哪。

這期間也有感覺壓力大不太精神的時候,可是每到這時候總是想起師父的法,「正法弟子啊,這場迫害都走到這一步了,大法已經在正法中走到這一步了,我們還怕甚麼?你們不是已經看清了你們的未來嗎?所以對於這些邪惡來講,對於它們的安排來講,你們只要正念足就能否定它、排斥它,使它不起作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馬上我就精神了,就知道如何做了。這樣不知不覺就過了開庭的時間,一問家人日期才知道已經過了兩天了。怪不得兩天前的那幾天,頭腦中總是出現師父的法」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另外由於法庭開庭的時間上了明慧網,所以我地區的大法弟子那幾天都整點發正念。就這樣第一次開庭被否定了。

隔了一天,家人接到院方有關人打來的電話,將第二次開庭的時間通知家人。我不理會這些,該做甚麼就做甚麼。「就是今天所表現出來的各種各樣的問題,都是留給歷史的參照,表現上是複雜的,看上去是無序的,實際上非常有序。就是留給歷史在將來針對不同時期出現的問題,應該怎麼對待。」(《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看了師父的法,對我觸動很大,認識到我們今天做的一切都很重要。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做好。這期間家人也曾接到過電話,讓他在屋裏面配合一下。邪惡的壓力很大,我心裏對師父說:「弟子能做到,能走到底,請師父放心。」這期間也有大法弟子勸我走,但是我在法中沒悟到走我就不能走。我跟有的大法弟子說:「我能否定這件事。」我中間接到一張小紙條,上面這樣寫著:X月X日,×××法院審理大法弟子××一案,……請大法弟子發正念。從中我體會到一股正的力量,認識到大法弟子是個整體,彼此都在關注。我那時的心態是:甚麼都是無所謂的,能夠面對一切。就這樣第二次開庭又被否定了。

在被迫害中證實法壓力是很大,但我決不能走錯一步。我就排除種種干擾抓緊時間多學法。通過不斷的學法,我不斷的認識著法,同化著法,對自己在正法期間如何走正、如何做好越來越清晰了,深深體會到真的是很窄的一條路,走偏一點都不行。同時法也點給我:「不只是你們清除,如果修煉人清除不了,那神、直至更高的神,也要參與清除。」(《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所以我心裏就更有底了。

師父說:「哪裏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裏去講真象,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人心正了,法庭就會站在正義一面。」(《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於是我就悟到了要給庭長寫信來講清真象了,並簽上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信寫好後我正準備好好檢查一下,因為此事非同小可,並不是簡簡單單我一個人的問題,法院一方牽扯到的人都是要看的,他們會透過這封信來認識大法弟子、來看大法的,這是在證實法、在講清真象、在救度眾生,是非常嚴肅的。我把這封信寄出去的同時在心裏說:我真的在救度你們,我真的是告訴你真象,我真的在有意使你們變好。我知道這封信──正的物質在另外空間已經形成了,起的作用也一定是好的,在另外空間清除著邪惡,在人這兒也消除著那種囂張的氣燄。

信發出去的前後,法院一方的有關人士給家人打了二、三次電話:開庭得去,開完庭再回來,有事好商量,不去不好辦,實在不去,那就抬去,並讓家人在屋裏配合一下。此時我的心非常平靜了。晚上四點多鐘,家人給有關人士打電話,問明天來不來,對方回答:「××身體不好,開庭又不去,明天就開不了庭了。」就這樣,這一次開庭又被否定了。經過這三次之後啊,我發現鄰居們都變了,以前迴避我、躲著我的,現在都主動的和我打招呼了。

十多天後,法院的庭長、陪審員、法警到我家,我熱情、慈善的對待他們。庭長說:「我們給你對像打了好幾次電話了,商定開庭的時間。今天院長讓我們來和你商量一下明天開庭你怎麼去,是來救護車抬你去呢?還是法院來車接你去呢?當然不會像對待其他刑事犯那樣戴手銬子。你選擇。」我說:「我選擇不去,因為我沒有罪。我發法輪功真象傳單的目地就是告訴人民和政府法輪功好,講真善忍,能祛病健身、能提高人民的道德標準,對任何國家和人民都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樣好早日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聽後笑了,我邊講真象、邊發正念。最後庭長說:「走,回去!」因為他再聽下去,眼淚就要流出來了。我知道他心裏想的是:非常不願意管這件事,盡所能辦監外執行。可是監外執行也是我要破除的。

他們走後,我認真、理智的想:關鍵時刻不能走錯一步。只有我按照大法的標準走正、做好,我才能正不正的,才能救度眾生,才能證實法。我抓緊時間多學法,整點發正念,及時清除我思想深處不自覺的對舊勢力安排的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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