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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賄賂勞教所 為把好人送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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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8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化稍營鎮黨委書記張興文給高陽勞教所警察送錢送禮,為的是勞教本地法輪功學員李改林。

2004年9月29日(農曆8月16日)李改林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搜出4張護身符後綁架,連夜被陽原縣公安綁架到陽原縣看守所關押。同時化稍營鎮黨委書記張興文、派出所劉興福等政府、派出所共20多人到李改林家(化稍營)抄家。

在陽原看守所李改林絕食7天,陽原縣公安局向李改林家勒索了2000元錢後放回家。

2004年11月30日,李改林正在親戚家,鎮黨委書記張興文和派出所劉興福等人到李改林家威嚇。張興文欺騙李改林丈夫說:「我姐夫和你在一塊上過班,你們處的很好,你把你妻子找回來,我保證沒事。」李改林丈夫相信了張興文,從親戚家把李改林找回。

晚上李改林就被張興文、劉興福,還有縣公安局的綁架到陽原看守所,三天後被送往高陽勞教所。

在去高陽勞教所的路上,夜晚邪惡停車,李改林乘機跳車(準備走脫)跌入河中,出現病態,惡警仍送入高陽勞教所。怕高陽勞教所不收,惡警帶了兩包禮。檢查身體後高陽勞教所拒收。送李改林的陽原惡警給化稍營鎮黨委書記張興文打電話,張興文親自到高陽勞教所托關係送禮、送錢,高陽勞教所把李改林收下。

李改林在高陽勞教所被迫害1年,11月2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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