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車禍無恙 當眾證實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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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5日】2003年4月26日上午九時,我在白雲區好友多超市地段橫過馬路時,突然被汽車撞倒在地,眼鏡打破了,不到幾分鐘時間路旁就聚集了幾百人圍觀。

司機跳下車馬上拿出200元錢要我上醫院,我爬起來坐在路旁,對司機說:「你趕快走吧,我不會要你錢。」司機誤會了,以為嫌他拿少了,又從口袋掏出一把錢塞給我。我不要,心想,現在不正是證實法講真象的時候嗎!於是我大聲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你我有緣,都有福氣,沒有傷著比甚麼都好。」當場就有好多人伸出大拇指,誇我們偉大的師父。

就因為我在馬路上講了「我是煉法輪功的」這句話,被當地派出所拘留了九個小時。這是我第二次進看守所。因我正念很強,在師父呵護下,邪惡沒敢動我,我又走入了正法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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