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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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7日】

  • 成都市黃敏給所有善良人的一封公開信

  • 給湖北鄂城各級官員們的一封公開信

  • 成都市黃敏給所有善良人的一封公開信

    善良的人們:

    你們好!我是黃敏。家住成都市石人小區155號。退休前為政府機關公務員,就職於原成都市鄉鎮企業局(現為成都市中小企業局)任副局長,於2000年11月退休。因為我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從2000年6月底以來,被非法抓捕、刑拘、勞教、被非法監視居住、跟蹤、電話被非法竊聽、被逼離家流離失所等等。我的親屬和我工作單位全體幹部、職工也被「連坐制」株連,非法迫害。認識我的人對此非常關心,但不明白這一切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此特地為你們寫這封公開信。

    一、這次為甚麼要離家漂泊

    我國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我為了一句真實話:「法輪大法好!」於2000年6月底第一次到北京合法上訪至今已4年多了。在這54個月的日子裏,憲法賦予我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信仰自由權完全被非法剝奪。我被非法監禁18個月零15天,被逼離家漂泊7個月,其餘近29個月(截至2004年12月底止)的時間裏完全是在被專人非法監視居住(府南派出所戶籍胡萍和副所長王志旭、府南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尹雲、府南街道辦事處、羅家碾居委會徐主任安排的一個姓張的中年婦女和一個姓楊的中年男子以及門衛汪大爺兩口子共4人)、非法跟蹤、非法竊聽電話,節假日時當地派出所、綜合治理辦公室(就是臭名昭著的「610辦公室」)、居委會上門騷擾或電話騷擾中度過的!節假日探親還要被非法跟蹤尾隨至父母家深夜非法盤問,最遠非法跟蹤尾隨了距成都近400公里的重慶!更有甚者,於今年6月中旬險些被府南綜合治理辦公室非法綁架,妄圖將我非法強行投入位於新津縣的「成都市法制學校」進行「洗腦」,這個非法機構,類似於監獄。這一系列公然違反憲法及有關法律的迫害,使我的人身安全毫無保障,給我的丈夫、女兒和所有親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考慮到其對工作單位和親朋好友等一切與我有關者全方位的邪惡的株連政策,我和家人一直在默默承受著。但是我們的承受並沒有喚醒迫害者的良知。今年9月21日我出門買菜,發現它們變本加厲的又新增加了人員對我進行非法跟蹤。為了不再縱容這種公然違反憲法的迫害;為了不讓家人再被株連過著這種失去自由的日子;也為了不再給這些參與迫害者繼續幹這種傷天害理、害人害己之事的機會,我被迫再次離家漂泊。

    我從2003年11月27日獲釋回到家後(之前我被非法關押在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承受了長達1年零7個多月的非人折磨),很多好心人對我說:「你知道法輪功好在家煉就行了,不要又出去了。出去它們又要整你。」我回家近1年了,事實又如何呢?誰不想有一個溫馨的家?誰不想安居樂業與家人共享天倫?誰有冤屈不想申訴?但是在獨裁者江澤民個人發動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專制高壓惡政下;在這種連最基本的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的人身自由權、信仰自由權都被剝奪的非法迫害下;這種家還成其為家嗎?如果這迫害發生在您或您的家人身上,您會怎樣面對……?

    二、我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

    幾乎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以前體質差,患有尿急、尿頻、尿痛、腸黏膜壞死、內分泌紊亂、嚴重的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特別是1994年9月因腸道疾病住院手術後,直到1996年元月底近1年半的時間裏沒有停過一天的中西藥。但無論怎樣醫治,病情有增無減。在這期間為祛病健身,我堅持跑步、做體操,還練過多種氣功,但均不見效,身體越來越差,心理壓力極大,時常陷於對病痛醫治無望的絕望之中。1996年元月底,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轉法輪》中「真、善、忍」的法理和師父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時時事事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的法理把我深深吸引。煉功月餘,所有疾病不翼而飛。以前我每月的醫藥費近千元,修煉法輪功至今的9年多時間裏,我沒有生過任何病,單位裏也只有我一個人8年多沒報過一分錢醫藥費,僅此一項給國家節約醫藥費近10萬元。我的身心終於從疾病中解脫出來!我不但沒有了疾病,我的心靈也在「真、善、忍」法理中逐漸淨化,道德水準和思想境界也在修煉法輪功中得到回升。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和人活著的目地──那就是同化「真、善、忍」:由時時事事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最終達至純純正正的無私無我的境界。我心態開始變得祥和,工作上發自內心的盡職盡責,不再是事業心下個人價值的體現和對個人利益的追求,而是按師父的要求在任何環境下都要做一個好人。特別是分管財務工作做到不貪不佔、不坑國家、不坑單位、不坑他人、不搞吃喝風,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上不爭不鬥,得到同事、領導和工作系統上下的一致肯定。

    在這幾年的迫害中,有人對我講:「政府反對,你就不要煉了。」其實鎮壓完全是江一己之願,代表不了國家和政府。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之上,對法輪功實行殘酷的鎮壓,直接下令成立的「610」辦公室是其專屬機構,事實上「610」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對已圓滿解決了的「4.25」上訪,被江澤民誣蔑為「蓄意圍攻」,法輪功學員對政府的一片誠心被其抹黑,成了鎮壓的藉口。

    然而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5年多時間裏,法輪功卻在全世界迅速傳開,為祖國贏得了空前的至高無上的榮譽。「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世界,「法輪大法好」響徹全球。法輪功已傳播60多個國家,受到了不同種族、不同信仰的人們的認同,受到世界各國政府一千多項表彰。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已翻譯成30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發行,並可在國際互聯網上免費下載、複製。許多國家成立了明慧學校,以「真、善、忍」法理教導兒童,使他們將來能夠成為正直、善良的人。鑑於法輪功為人類和平作出的傑出貢獻,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獲得了2000年、2001年、2003年、2004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法輪功在世界上被公認為「高德大法」,修者無不身心受益。為甚麼不煉呢?誰不希望身心健康?誰不希望有一個真誠、善良、寬容、忍耐的環境呢?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甚麼是正的呢?

    三、我為甚麼到北京上訪

    江澤民對權利的極大慾望和不安全感,使他對贏得國際聲譽的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在中國廣受歡迎感到極為妒忌,全力推動這場鎮壓的江澤民相信,他一定能夠迅速消滅法輪功,因為這幾十年政治運動中積累的整人手段足以使任何一個人生不如死。

    於是99年7月一場由江澤民親自發動,旨在徹底鏟除法輪功的鎮壓運動全面展開,並被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層層下達到全國各地。燒書、抄家、抓捕,人人表態以及報紙、廣播、電視鋪天蓋地的批判、揭發,恍惚之間,彷彿「文革」再現。而這些鋪天蓋地的謊言欺騙,根本不符合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們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功是好的,修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錯。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抱著信任政府的誠意和澄清誤解的心願,紛紛自發的走向各級政府信訪部門,想說明情況,消除誤會。但是,各級信訪局成了公安局、「抓人局」,凡是到信訪局說明法輪功真實情況的人一概被抓。

    2000年6月30日,我依法到北京上訪,準備向國家信訪局反映我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行前,我給前局長謝直興留了一封信,告訴單位我的北京之行。他把信交給了市610辦公室。我剛到北京機場,一下飛機就被事先守候在機場的成都市公安局一處駐北京辦事處的警察,對照單位提供的我的照片當眾非法抓捕。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非法關押在駐京辦30多小時。成都市公安局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治安罪對我強行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因我不放棄信仰,在刑拘期間他們對我開除了黨籍、撤銷了行政職務(副局長)。為了向國家反映真實情況,我於2001年11月再次到北京合法上訪,因這次上訪,我被迫流離失所近半年後被國安特務跟蹤非法抓捕。並被青羊區公安局、府南派出所強行非法投入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實際被非法關押一年另7個半月。

    有很多同事、朋友對我去北京上訪不理解:「知道好在家煉就行了,為甚麼要到北京去呢?!」其實道理很簡單:當一個人看到另一個人遇到危險時把他救了,回過頭來看到救他的人也遭了難,被救的人卻置之不理,那是好人嗎?因為修大法才使我身心受益,當大法受到不白之冤,我們尊敬的師父被誣蔑和非法通緝,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關押,甚至酷刑折磨至死。成都市目前經確認已被迫害致死的有31人,還沒有包括已迫害致死正在確認迫害細節的人員,我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向政府講一句真話嗎?如果不迫害法輪功,我們也不會去上訪,也不會去反映甚麼情況。我們上訪是相信政府,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不是講「依法治國」嗎?「反右」時把敢講真話的人打成右派而後又平反的教訓還不深刻嗎?大躍進時講畝產萬斤的假話,造成全國上千萬人餓死的教訓不慘痛嗎?「文革」時搞栽贓、誣陷,一夜之間國家主席劉少奇成了叛徒、內奸、工賊,全國眾多的老幹部被打成「走資派」,挑起群眾鬥群眾,國民經濟到了崩潰邊緣的前車之鑑這麼快就忘了嗎?而且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合法上訪沒有任何對政治制度、黨派爭奪的政治訴求,只要求停止迫害,按《憲法》規定給予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權利──信仰和煉功自由。只希望不要因為迫害上億的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再一次給國家和民族帶來無法挽回的深重災難。

    四、我為甚麼抵制參加「學習班」

    今年6月14日我上街購物,一直對我居住進行非法監視的婦女張××又對我非法跟蹤。我剛回到家,就傳來急促的敲門聲,幾個不認識的男的兇狠的要我開門。我問他們是幹啥的,其中一人回答是居委會的。問他們有甚麼事,他們不講,只是一個勁兒要我開門,來者不善被我拒絕。之後,他們找來我單位人事處幹部賓格,以查看工資卡有無問題為由叫我開門,也被我拒絕。當天府南街道辦事處加派了四、五個人連續近一週不分晝夜守在我居住的宿舍門口,妄圖強行把我綁架抓走。6月15日府南「綜治辦」(即610辦)尹雲打電話給我丈夫才說明目的,要強迫我去參加在新津辦的「成都市法制學校」「學習班」(即「洗腦班」),並要挾我丈夫說是「上面」安排的。尹雲還通過市「610」辦公室脅迫市直機關工委有關負責人、市政府有關負責人給我丈夫單位負責人打電話,向我丈夫施加壓力。6月18日下午尹雲打電話到我家,要我「準備一下,6月21日去參加新津的「學習班」。當即被我嚴詞拒絕,並勸告他「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錯,強逼參加洗腦班「轉化」,往哪裏轉?把好人轉化成壞人嗎?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了,善惡是有報應的。

    成都市針對法輪功學員辦的所有「學習班」,實質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與坐牢沒有區別。那些頭戴國徽的人民警察,在為所欲為、甚至草菅人命的時候,所需要的唯一搪塞自己良心的理由就是「這是上面的命令」。於是,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

    我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受到的非人折磨如下:

    1、剝奪人身自由:一進勞教所,便受到強行脫光衣服進行檢查的人格侮辱。我不服從便遭一群雜案人員(吸毒犯)的暴打,並向我吼叫:「她不脫就用剪刀把衣服剪爛!」她們強行拔光我的衣服進行搜身!隨後獄警立即安排吸毒犯對我實行包夾(至少兩個吸毒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所謂的包夾,就是24小時不離身的輪流監視和折磨法輪功學員。在獄警的指使、教唆、縱然下,吸毒犯可以隨心所欲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無論出現甚麼後果,勞教所不會對其追究任何責任,也不會對其進行任何懲罰。而且越殘忍的折磨法輪功學員對其減刑越多!視其「表現」,一個月可以減刑3至7天。對還存有人性和良知,不願殘害法輪功學員的吸毒犯,視其為「包夾不力」,遣返回生產中隊勞動,再從各生產中隊挑選暴力傾向最嚴重的吸毒犯充當包夾人員。在勞教所裏,只有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人身自由。一些吸毒犯自己都說:「我們在勞教所裏沒有自由,但是我們有『管』你們的自由」!

    2、坐刑和站刑:每天早晨6點半前起床,坐或站「軍姿」,一直持續到晚上12點至凌晨3點,甚至站通宵。不准變換姿勢。坐就全天坐,站就全天站。2002年5月的一天,因我不服從這種站刑,5、6個吸毒犯立即對我拳打腳踢。她們把我壓在地上,用毛巾塞住我的嘴,用膝蓋猛壓我的胸腔,肋骨斷裂似的疼痛,並用繩子勒著我的脖子將我的雙臂反扣在背後高高抬起五花大綁,還是要強迫我受站刑!2003年元月,有一位外籍華人來四川省女子勞教所,看見我們都站著,很驚訝的問陪同參觀的8中隊隊長──惡進警李麒:「還罰站呀」?李麒馬上謊稱:「是她們願意站的。因為坐累了,要換一下姿勢」。高惠芳、羅蒙、彭仕群等法輪功學員當即揭穿李麒的謊言。為此,她們幾人被單獨關在另一房間,連續20多天不准睡覺!在勞教所無論坐或站,都不准我們閉眼睛。一閉眼睛,吸毒犯就抓扯頭髮、手指戳眼、拳打腳踢。大法學員吳世翠因堅持要閉眼睛,被惡警寥曉玲用電棍電擊!

    3、剝奪睡眠:除上述法輪功學員外,孫鳳華被逼連續52天不准睡覺(後因承受不住,不得不暫時妥協)!我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更沒有罪!我絕不承認這場迫害。因此,有一年的時間,我在勞教所裏一直堅持每天早、晚各一次的點名時不報數,她們就每天凌晨1點鐘才准我睡覺。包夾人員(吸毒犯)李君對我說:「只要你報數,晚上10點就可以睡覺」。被我拒絕。她們就連續一個月每天凌晨1點才准我睡覺,之後有時凌晨3點以後才准我睡覺。

    4、強行灌水且不准上廁所:一個小時灌一次每次1至2瓶(用礦泉水空瓶灌滿自來水),而且不准上廁所。強行灌上持續了一個多星期。冬天尿濕的棉褲、棉鞋不准換。尿臭味使包夾人員自己都聞不下去了才讓換,換了還不准馬上洗。平時,每天24小時只准上2次廁所,上廁所還必須給當班惡警打報告,而惡警可以隨意剝奪這一天2次上廁所的機會。

    5、剝奪洗澡和換洗衣服的權利:2002年10月,惡警8中隊隊長李麒規定至少一個月以上才准洗一次澡和衣服。有一次2個多月才准我洗澡。平時不准換洗衣服。當時我一身長滿了疥瘡,流出的黃水浸在貼身衣褲上,都結成硬殼了也不准換洗。

    6、剝奪說話的權利:如果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就不准說話,否則,一說話就會被拳打腳踢或罰站等。有一次,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羅蒙說話立即被強迫罰站一天,而且吃飯時都不准坐。

    7、野蠻灌食:法輪功學員因抵制迫害而絕食,被野蠻灌食。我的牙齒被她們用灌食用的開口器撬鬆、劉忠義的下頜被撬脫臼、詹敏被野蠻灌食嗆致肺炎,口吐鮮血,被折磨身體瘦成皮包骨。

    8、施以酷刑:勞教所把強迫「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任務層層承包直至每個獄警。為了完成承包任務,每個獄警又向每個包夾人員加壓,──為了達到強迫「轉化」的目的,獄警們指使、縱容吸毒犯無法無天的折磨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的非人折磨中,樊英等大法學員被電棍電擊、吸毒犯群體毆打,祝霞被惡警7中隊隊長張小芳指使包夾人員在地上拖,地上的沙石嵌入體內,血肉模糊。在對祝霞施以老虎凳時,惡警張小芳還殘忍的指使包夾人員坐在祝霞的大腿上使勁往下壓!祝霞的嘴被用透明膠紙封住,但傳出的慘叫聲使所有聽到的人不寒而慄!劉靜麗被惡警8中隊隊長李麒指使包夾人員強行灌食毒藥,當場吐血、口吐白沫、全身痙攣、皮膚變色、指甲發青!

    9、精神摧殘:在勞教所對我們實行肉體折磨外,更為邪惡的是精神摧殘,使盡招數強逼我們「轉化」。幾乎每天強迫我們聽、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書和電視錄像;或者是由在她們威逼、利誘、欺騙下放棄信仰的「猶大」輪番遊說、編造謊言、散布種種邪說、謬論,挖空心思動搖我們的心;勞教所的吸毒犯在惡警李麒、尹丹、劉平、李霞的指使下,強逼我們念誹謗大法的書,不念就拳打腳踢;冬天(2003年2月)脫光我們的衣服(只剩內褲)逼我們高舉雙臂貼牆而站;彭仕群整個面部被打腫變形,全臉青紫;劉鳳霞被逼喝尿;我被吸毒犯陳奇用腳猛踢背心,當時痛得喘不過氣來,胸口痛了近2個月;惡警李麒、李霞用手銬將我銬在鐵床架子上,惡警李麒和李紅等幾個吸毒犯對我拳打腳踢;我們每天被強逼灌水並且不准上廁所;詹敏、顏紅軍等法輪功學員逼逼站刑同時10多天不准睡覺;因抗議惡警放誣蔑大法的電視錄像,我們被她們手抱著樹、身子緊貼樹一動不動的銬在樹上。2003年2月的一天,吸毒犯李紅等逼我們寫辱罵師父的話,我和羅蒙堅決不寫,她們就蜂擁而上,把我和羅蒙按在地上,脫光我們的褲子舔陰部!李紅還用筆在我臉上和羅蒙的大腿上寫罵師父的話,並說:「你們不寫我寫,我不怕遭報」!她誹謗師父、誹謗大法,10天左右就遭惡報:她原來已經被處理過的一個夥同詐騙案又被翻出來重判。她原本2003年4月刑滿回家,結果因詐騙案重審又在勞教所被重新逮捕,判她勞改!

    以上所述都是我或在勞教所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親身經歷過的。公然將公民或者妄圖將公民強行綁架關押在某個地方,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酷刑折磨的做法、這種一個街道辦事處610的人員、一個居委會主任居然掌有隨意決定一個公民生殺大權、草菅人命的現實,與依法治國相差何等遙遠!

    在這特殊的歷史時期,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真誠、善意和忍耐能夠喚醒人民的良知與善念,善待大法。勸告您所認識的迫害大法的人停止迫害,「善惡有報」這是恆古不變的規律。請您堅決的對邪惡謊言和迫害說聲「不」!──人人都抵制邪惡,它們就在陽光下灰飛煙滅了,光明美好的未來是我們攜手開創的。

    衷心祝願你們及每一位能明辨正邪的朋友:光明永伴!

    黃 敏2004年12月12日


    給湖北鄂城各級官員們的一封公開信

    鄂城的各級官員們:

    早就想提筆給你們寫信,因為你們中大多數都不知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很可能聽信了愚弄人的謊言宣傳,甚至還有一部份人無知的幹了一些迫害大法弟子的事。特別是鄂城的公安與看守所非常邪惡,對登記在冊的大法學員不講任何法定程序,肆無忌憚的非法抄家、綁架、關押、送洗腦班、勞教、判刑、酷刑折磨、刑訊逼供。

    像大法學員駱東來、劉秀英等,都是剛從沙洋勞教所回來,就有惡警三番五次的去騷擾,直至又將她們非法勞教判刑,駱東來第二次竟被判刑四年,給其年幼的女兒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鄂城的公安與看守所不僅殘酷迫害鄂城的大法學員,甚至將黑手一次又一次的伸向黃州:黃州的大法學員施偉和徐臘梅都曾被超期非法關押在鄂城的看守所,被施以酷刑折磨,一年左右後,被非法判處三年勞改。施偉現已到期釋放,而徐臘梅仍在武漢監獄中受盡煎熬,而且被檢查有嚴重的肺穿孔,本應保外就醫,但惡警們卻因徐臘梅不寫保證而拒絕放人。

    王建生曾在鄂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幾個月,期間家人送去的錢及衣物都被惡警及犯人頭侵吞。

    鄂城的公安局因黃州的大法學員王建生把經文及《明慧週刊》給鄂州的學員,因此不惜人力財力來抓捕王建生,而且還強行抄家且將其家中洗劫一空,連兒子用的電腦都被這些惡警們搶走,還惡狠狠的說:「這次抓到王建生,一定整死他!」致使王建生有家不能回。王建生曾在鄂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幾個月,期間家人送去的錢及衣物都被惡警及犯人頭侵吞。

    你們知道嗎?受到殘酷迫害的不僅僅是大法修煉者和他們的家屬,其實你們這些官員們和那些殘酷迫害大法修煉者的惡徒才是更大的受害者。如果你們覺得很費解的話,希望你們都能靜下心來,看完寫給你們的這封信。全面了解情況,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呀!

    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傳出的一套完整的性命雙修的上乘修煉方法。修煉者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在實踐中提高心性,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同時輔以五套功法使身體得以淨化。1993年12月,李洪志老師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 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一書1995年出版。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全國十大暢銷書。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集體上訪,國務院總理在會見學員時對法輪功作了高度肯定。

    李洪志老師在《我的一點感想》中說:「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時無條件的幫助人解除疾病,使人達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錢與物質報酬。對社會對人民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也不要把「法輪功」的修煉者說成是甚麼搞迷信。人還不能理解的和科學還認識不到的事太多了。就其宗教而言,不也是對神的信仰而存在著嗎?其實真正的宗教和古老的對神的信仰使人類社會道德維護了幾千年,才有今天的人類,其中包括你、我、他。如果不是這樣,人類早就開始做惡了,從而引發出的災難,說不定人的祖先早就滅絕了。也就沒有今天的事了。其實人類的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人不重德甚麼壞事都能幹出來的,對於人類是非常危險的。這是我能告訴人的。實際上我無心為社會做甚麼,根本不想管常人的甚麼問題,更不想要誰手中的權力。不是人人都把權力看得那麼重。人類不是有句話叫做「人各有志」嗎?我只是想讓能修煉的人得法,教他們如何真正的提高心性,也就是道德標準的昇華。而且也不會人人都來學「法輪功」的。然而我做的事也是註定與「政」無緣的。但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後的修煉人對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民族都是一件好事。」

    1998年,國家老幹部喬石和原體總伍紹祖曾對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作了深入調查,調查結果確實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把個人意志強行凌駕於法律之上,在沒有經過黨內集體決策,更沒有經過政府的正常程序的情況下,一意孤行的挑起了這場對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的史無前例的瘋狂鎮壓。為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江××耗費了國家大量寶貴的資金用於信息封鎖、新建監獄、洗腦班等,造成財政損失上千億元。法輪大法弟子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卻無辜的遭受到歷史上最殘酷的迫害。江澤民小集團以個人需要代替法治,踐踏中國憲法、剝奪廣大法輪功學員一切合法權益:大批學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拘禁、勞教、判刑,甚至於被摧殘致死……作為每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肯定希望我們的國家能繁榮富強,希望中國的事業能興旺發達,也希望這個國家真正成為一個依法治國、不斷走向法制的國家。但是如果不揚善除惡,不停止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我們的國家又怎能會有希望呢?

    當今社會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甚至「良心」二字都沒有人再提起。衡量社會是否進步的標尺不是物質生活水平的高低而是道德的高低,評價一個人是好是壞不是看他是富有還是貧窮,而是看人心與品德啊!從古到今,人類社會再沒有任何一種理論和學說能使人類的道德回升。但是法輪功出現了,人傳人,心傳心,學的人越來越多,光我國就有上億人修煉,現在大法洪傳6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些國家的學校都在教導學生學習法輪功,《轉法輪》被翻譯成近30種文字暢銷全世界,李老師與法輪大法在國際上獲得1200多項褒獎,這是大法的美好贏得了人心!

    而江澤民對無辜百姓所犯下的罪行,在不久的將來必會受到法律的正義審判。事實上,在大陸的迫害已經難以維持。全世界都在關注著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世界範圍內已有47項對江及其邪惡幫兇的訴訟案在28個國家和地區展開,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在讚比亞遭到通緝,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對迫害者的起訴行動,隨著正義力量的壯大,已經正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實質性作用。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在出國時,面對的可能不再是一張法院傳票,或者是一項遙遠的判決,而是具有實質效力的法律制裁。蘇榮被通緝一案,再次給繼續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敲響警鐘。懲辦江澤民一夥的審判最終也會在中國大陸掀起,這只是時間問題了。

    善惡終有報。懲辦江澤民一夥的審判最終也會在中國大陸掀起,這只是時間問題了。任何人都將對他所做的一切負責,太多的歷史已見證了這一切!事實上,在大陸的迫害已經難以維持。歷史的大審判已經開始,越來越多的人們正在站出來,良心、道義和法律的力量必定會將迫害善良人的惡徒送上歷史的審判台。歷史已經一次又一次證明:沒有人能夠一手遮天的幹盡壞事。那些權傾朝野不可一世的獨裁者,不論是希特勒、墨索裏尼,還是斯大林、米洛捨維奇或者是四人幫,沒有誰能夠逃脫歷史的審判!

    去年五月份,高檢出台了關於「嚴查嚴辦國家公務員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的五項專項行動」,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超期羈押等。從去年5月1日至今年6月高檢將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據《明慧網》2004年12月3日報導,324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級檢察院、司法廳、湖南省各級地市檢察院、司法局遞交控訴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惡警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依據《刑法》、《勞動法》和《監獄法》等法律,強烈要求懲處涉案兇手;近日河北省高陽勞教所所長王培義、副所長武士旺被當地檢察機關逮捕,罪名「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此次王培義等人的被捕與其長期迫害大法弟子有關。王培義等人被捕後,高陽勞教所乃至河北政法系統已經人心惶惶,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徑已經大幅收斂。其政委金國平、宋維忠(現調任省司法廳)、副所長李佔國等也多次被檢察機關傳訊,內容也與王培義有關,估計不久也會相繼受審遭報。惡警楊澤民更是惶惶不可終日,妄圖自保,在王等人被捕後便開始四處躲藏,不見蹤影。

    所有從事不義的迫害者都是短視與愚蠢的!天理自有威嚴,鎮壓必然會以失敗告終。江澤民早已下台了,而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事還在鄂城發生著,就在上個月,又非法綁架一位姓張的大法學員。

    江澤民不給自己留後路,難道你們中有些人也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嗎?有的人說:「我們是執行任務。」其實你們是在助紂為虐!我們國家哪一次政治運動不是上級的指令,運動過後,有哪一個兇手是因為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得到豁免的?就說文化大革命,平反時在雲南秘密槍決了當時的兇手810人,其中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他們中哪一個不是在執行命令,又有哪一個因執行命令而得到豁免呢?

    另外還告訴你們,這些年來,全國各地已出現許多破壞大法遭惡報的事例。例如: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公安局刑警三中隊,先是惡警王軒於2002年車禍身亡;接著惡警張計懷2003年車禍身亡;而2004年「十一」前夕,中隊長賈彥領、指導員蘇彥兵和副隊長劉京又出車禍,劉京當場斃命,蘇彥兵傷重死亡,賈彥領身受重傷。一個小小的刑警中隊,竟然接二連三的發生車毀傷亡事件,正常嗎?

    這種例子幾乎每天都有報導,也是對你們的警示啊!古人普遍虔誠的敬仰佛法,信佛供佛,而如今你們有些人竟然無所顧忌的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煉者。大法慈悲與威嚴同在。迫害救度眾生的大法和大法弟子天理不容,會犯下極大的罪業,必遭天譴!!

    宇宙的法則在衡量著一切人和事。歷史給予每個人的機會都是適可而止的。如果你們真的是希望自己及你們的家人能有美好的未來。真心奉勸你們趕緊懸崖勒馬,立刻停止一切直接或間接迫害法輪功的行為並將功贖罪。明白了真象就更要抓緊時間認真彌補,如果說從前是因為不明真象而做出傷天害理的蠢事,如今千萬不能再糊塗,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一定要清醒的站在正義的一邊,憑自己的良知行使自己的職責!要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要給江澤民當替罪羊!

    大法弟子
    2005 年元月6日

    備註﹕因為鄂城煉法輪功的人相對湖北省其它城市來說是比較少,而鄂城的公安與看守所特別邪惡,而且能走出來證實大法的學員又不太多,因此鄂城人明白真象的也不太多,更導致邪惡的加劇。一些大法學員能看到新經文和《明慧週刊》都比較困難。希望有條件的同修能收集一些鄂城人的電話號碼或姓名及詳細地址之內的發表在《明慧網》上,供各地同修們給鄂城人講真象。因為鄂城在湖北省也是一個比較大的城市,很多人還在受著謊言的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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