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老幹部致胡錦濤總書記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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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1日】

胡錦濤總書記:

新的中央領導班子成立已一年有餘,回顧這一年來,在人民權利改善上,尤其在對待法輪功的政策和做法上,沒有感到多大進展,依然是「穿新鞋,走老路」,執行著沒有江澤民的江澤民政策。

目前,世界上已有60多個國家人民修煉法輪功,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已被譯成20多種文本出版,李先生和法輪大法得到了世界多國各級政府的一千多項褒獎,李先生還曾被一百多位國際知名人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目前國外已經有明慧學校以讀《轉法輪》、煉功,來使孩子身心得到健康;很多有成就的人都深信並修煉法輪功。現在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密切關注著中國江澤民挾政府機器殘暴鎮壓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狀況。他們起訴江澤民的運動風起雲湧。

前幾年,江澤民對此謊稱「反華大合唱」,以掩蓋其對法輪功的迫害暴行。這次溫家寶總理在美國和加拿大受到法輪功學員的歡迎事實,揭穿了江澤民誣稱「反華大合唱」的陰險圖謀。

99年,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推翻了政府(朱鎔基總理)的處理方式,壓制前政治局常委們不同意鎮壓法輪功的意見,不理會前人大委員長喬石關於「法輪功對中國社會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調查報告和「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的忠告,獨斷專制,一意孤行,強行鎮壓法輪功(注(1)請看「鎮壓是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推翻政府決定的惡果」一文,2003年7月12日明慧網)。

江並擅自超越憲法規定的國家主席權限,對法輪功進行誣陷定性。1999年10月26日,江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方時,首先對法輪功進行誣陷,同年10月28日,又授意人民日報以特約評論員名義,發表了「法輪功就是×教」一文,同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全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江澤民對國外記者談話給法輪功非法定性在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後。這是明目張膽的把他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人大常委會之上。即使這篇被稱之謂為江澤民擦屁股的人大常委會決定,從頭至尾也沒有把法輪功定性為「×教」。只是泛泛地談到要取締和懲治邪教。按一般常識,邪教當然是應該取締和懲治的。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1)法輪功到底是不是「×教」?除了江氏強加的謠言以外,卻沒有敢經第三方調查,沒有敢讓國際人權組織進行調查的實質證據。並且壓制民眾的聲音,不准為法輪功上訪。(2)不具有立法資格的江澤民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對法輪功定的性,是否有效?如按正規的法制國家要求,當然是無效的,而且這種作法是違法的。江澤民身為國家主席非但不以身作則,反而越權違憲,完全喪失了國家主席的資格,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讓我們再來看看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文中列舉了「×教」的六大要據:(一)所謂的教主崇拜。法輪功李老師傳授給人修煉的功法和道理,可是「特評」卻橫加指責,將法輪功學員敬重李洪志先生說成「教主崇拜」!那麼小學生尊敬他們的老師是不是也是教主崇拜呢!其實真正大肆進行個人崇拜的是江澤民。他在當權時恬不知恥地把自己的醜惡形像在新聞聯播中大量播放,同時佔用電視黃金時間吹捧所謂的「三個代表」,甚至把這種政治謊言塞進憲法。(二)「精神控制」。同樣,傳授人道理也算是「精神控制」嗎?那麼學校教學生知識是不是精神控制呢?法輪功教人們提高道德水準、祛病健身,沒有任何強制規則,人們喜歡煉就來,不想煉也不勉強,這也是精神控制嗎?倒是江澤民一夥在電視、報紙上大肆對法輪功進行誣陷,同時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所謂的「轉化班」進行洗腦,這才是精神控制。(三)「編造邪說」。按馬克斯唯物論來衡量,一切宗教都講「迷信」,都是「異端邪說」,為何別的都是正教,唯獨法輪功是「×教」?真善忍的教導邪嗎?中央電視台把李先生的錄像掐頭去尾,栽贓說法輪功宣傳「世界末日」。可是在全世界發行的講法中,李先生明確說:「還有一些專門講甚麼世界末日的這種宗教,專門講這些東西。這都百分之百的是邪教,在製造社會動亂,對社會不負責任,所以不難區分這些邪教。」中央電視台、新華社這種掐頭去尾、移花接木的栽贓手法不只一次被運用,完全變成了與原意相反的意思。(四)「斂取錢財」。李洪志先生辦班收費是當時社會上所有氣功班中收費最低的,是20元和50元,而且是十堂課。誰見過這麼便宜的傳授班?《轉法輪》一冊(332頁)價值12元人民幣,而當時教育系統出版的中學奧林匹克數學試題一冊(只幾十面紙)就賣24元,到底是誰在斂財?況且李先生寫的《轉法輪》和其他著作可以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這像是斂財的樣子嗎?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所謂李洪志先生的長春豪宅,據調查,不是李洪志先生的住宅,而是一個叫李宏志(姓名的中間一個字不同)的人的房子,公安借來擺布了一番,電視台來攝製,並在全國播放的。而江澤民父子才是真正的斂財。江澤民把自己無德無才的兒子提拔成科學院副院長,同時讓他的兒子動用國家財產進行權錢交易,成為億萬富翁,這才是非法斂財,貪污腐敗。(五)「秘密結社」。法輪功公開煉功(很多在公園),扣不上「秘密」的「帽子」。公安系統因懷疑法輪功,於99年取締法輪功的兩年前,就派特務鑽進法輪功各煉功點來「臥底」。結果甚麼也沒查到,反而有的特務被法輪功健體強身、提高道德風貌的威力所感動,坦白了自己的特務身份,真正修煉起了法輪功。而江澤民在黨內、軍內培植親信,拉幫結派,結黨營私,這才是秘密結社。(六)「危害社會」。當年喬石委員長關於法輪功調查報告的結論:「法輪功對社會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個調查報告是由部份人大代表調查的,他們最接近基層人民,應該說他們說的是比較客觀的、實事求是的和可信賴的。而江澤民一夥殘害百姓、誣陷無辜、掩蓋SARS疫情、大肆貪污腐敗,這才是危害社會。

縱觀上述特約評論員定法輪功為「×教」的六條根據,是缺乏事實依據的。完全是應江澤民的需要杜撰拼湊起來的。其實這些指控用到江澤民自己頭上才最合適。江澤民鑽了絕大多數中國人不熟悉法律的空子,習慣思維的空子和盲目迷信人民日報、中央台的空子,造成了法輪功已「合法地」被定為「×教」的錯覺。

據介紹,在國際法律界,「邪教」的概念是不被認可的。東京沙林地鐵毒氣案的製造者是以個體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法庭的審判和裁決的。國際法律界之所以對與「邪教」有關的立法非常慎重,是因為「邪教」的法律定義很難界定,而「邪教」的概念很容易被濫用來妨礙公民的信仰自由。(注(2)詳見「論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完全徹底非法性」一文,2003年7月19日明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共產黨總書記江澤民居然為了滿足個人權欲和威信,竟用這種東西來濫竽充數,欺騙和嚇唬中國老百姓,真是可悲,可恥。這在全世界丟盡了中國人的臉面。

鑑於「邪教」這頂「大帽子」,實際上在人們心目中還有疑問,江澤民一夥進而炮製了「天安門自焚案」「傅怡彬殺親案」……等一系列栽贓誣陷法輪功的案件,以證明江的正確並藉此惡意煽動不明真相和聽信中央台的中國老百姓對法輪功的恐懼與仇恨。(可是所有那些案件都是栽贓,甚至是被導演的戲,這些已被明慧網上公布的資料證明是偽案,限於篇幅,不再累述。)

自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鎮壓。有姓名、地址被迫害致死的學員已有800多人,而不知姓名的更無計其數(據公安內部消息已死了幾千人),近萬人被打成重傷,殘廢,近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注射精神錯亂針劑,使正常人變成精神失常者,(這已受到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的譴責)。10萬以上被關進監獄,勞教所,拘留所等處,無數人被逼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江澤民一夥用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強迫學員放棄信仰,對不聽從者長期關押,不讓睡覺,毆打,電棒擊,將燒紅的鐵器燙肉身,往手指裏紮竹籤,穿約束衣,進行五馬分屍等古今中外一切最落後,最野蠻的酷刑(每天明慧網上都有實例)。尤其江澤民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秘密命令下達後(注(3)參閱「血淚的控訴」2003年3月10日新生網),下邊喪失良心的辦案成員,公安幹警(被稱為惡警)為了立功,向上爬,得獎金,更是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偷偷地在中國大陸上演了一幕幕腥風血雨的慘劇。(注(4)請參閱「不屈的靈魂,浴血的黑土地」一文2003年12月2日---8日明慧網連載)

江澤民一夥非但對法輪功學員本人,還對其家屬、單位領導、居民委員會和住地派出所片警實行封建社會的「連管制」,對家屬以收回住房取消子女上大學、參軍資格,對其單位領導,降級降薪,扣全體單位職工的獎金等,對相關派出所和居委會給予批評、扣獎金、下崗等多種處罰。對他們中迫害法輪功有「功」者,表揚、發獎金、提職提薪等多種獎勵。

在國外派特務破壞、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活動,收買當地流氓毆打法輪功學員,還通過外交、外貿等途徑企圖收買外國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封住國際上正義聲音,不顧中國銀行被迫破產經營的現實,以過分優惠的商業合同投資項目,引誘外國工商集團,以此影響別國政府的抉擇等等。

為此,江動用了中國國民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如把這筆錢用於工農業生產,將會擴大就業,減少失業、待業和下崗人員,維護社會安定。(注(5)參見「國際組織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亂用國庫資金 數字驚人」一文,2003年3月23日明慧網)。

江澤民生怕自己見不得人的醜行曝光,勾結其長子江綿恆封殺網站,花費大量人民血汗錢,向外國公司購買高科技設備軟件,僱用了數萬名網絡警察封鎖消息。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在這信息化時代,這種勞命傷財的蠢舉,也只能落得個螳臂擋車的結果。

現在世界上已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除美國外,還有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台灣、韓國等地法輪功學員。其罪名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等,這些起訴受到了各國正義之士、議員們出於人道主義和正義感的支持和聲援。「全球審江大聯盟」在世界二十多個大城市發起審江活動。

江澤民對國內百姓的欺騙能維持多久?當人們一旦了解真相,會使現存的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喪失貽盡。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錯誤政策和做法,像長在我國政府體內的一顆毒瘤,最終將會導致真正的亡黨亡國。

所以這場迫害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是對全體中國人民的禍害,對世界人民及整個人類文明進步的破壞。

希望胡錦濤總書記以民族的根本利益為重,以中國人民的美好未來為重,當機立斷,果斷地結束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錯誤政策和做法,還法輪功清白。

為此,我們要求:

1、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2、為了還人民的知情權,公布喬石前委員長關於法輪功的調查報告。
3、結束電台、電視台和其他新聞媒體一邊倒誣陷法輪功的宣傳。在法輪功問題上允許刊登和發表不同意見,並嚴禁打擊報復不同意見者。
4、調查天安門自焚案、傅怡彬殺親案等有關栽贓法輪功的重大案件,並將調查結果公布於眾。
5、撤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抵觸的民政部「取締法輪功」的通告和公安六禁止公告等有關法規。解散違反憲法的610辦公室及相應機構。
6、停止和凍結用於迫害法輪功的一切資金(不再為迫害法輪功,而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7、取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一切職務和權力,起訴江氏及其爪牙所有罪行,還大法以清白。
8、讓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公開向人民道歉,並賠償幾年來給大法弟子造成的損失。
9、嚴懲殺害大法弟子的兇手,安撫大法弟子的家屬。
10、就污衊大法的行為及給全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帶來的危害道歉。
11、敬請為人民帶來無限益處的李老師回國。

北京大法弟子(離休老幹部和有高級職稱的老年知識分子)
200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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