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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凌源市宋杖子派出所對我的劫持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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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31日】2005年1月24日晚7點20分左右,宋杖子派出所所長吳君及兩名警察來到我單位(縣軋鋼廠)來綁架我,我與他們講道理,質問他們:「這是我的工作時間,我正在工作,你們得讓我好好工作吧?再說,我也沒做甚麼壞事,你們有甚麼權力到我單位來綁架我?」名叫吳君的所長說:「還談甚麼工作?我們就是不讓你幹好工作,跟我們走。」他們三個人要拽我走。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強行把我按住,三個人連拖帶拽把我抬上警車,把我綁架到宋杖子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跟他們講:「你們這樣對我,對你們沒有好處。」其中姓陳的警察(司機)說:「你不用講那些,我們歸老江頭管,就得給老江頭幹,你們法輪功是對的,又怎麼樣?你不是不配合嗎?告訴你,有老江頭做後台,把你腿打斷了,你告到老江那去,他都不管,我們怕啥,把煉法輪功的整死了,又咋的了,不用你脦瑟,越脦瑟越使勁整你。」我告訴他們要好好想想,迫害大法弟子對他們不好,他們不聽用手銬把我反背雙手銬住,又用另一個手銬銬到暖氣管上,非常難受。過了一會兒,來了一個電話,他們互相說:「他們家找人了,明天再解決。」姓陳的警察說:「找人?越找人越使勁整。」

我想,我沒做壞事,我修煉法輪大法是在做好人,我不應該呆在這裏,就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在兩個警察熟睡後闖出了派出所。

在這裏,我告誡那些還在做惡的警察,你們要清醒了,修煉法輪大法的都是好人,不要迫害這些好人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必然的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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