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正念走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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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31日】2001年秋,我與同修貼真象標語,被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夜3點多,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和同修正念走脫,從此流離失所。

在三年半流離失所的日子裏,我雖然也努力按師父講的法去做,但總覺得流離失所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修煉,對親朋好友街坊鄰里了解大法真象不利,從某種程度上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從2004年夏天,我就萌生了如何堂堂正正回家證實大法的想法,歸正自己的路。

2004年12月24日,我在某市公交車上被綁架,當時我的心非常平靜,我發出的第一念就是:我要利用這次機會,破除邪惡迫害,堂堂正正的回家。於是在某市公安局我報了我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並向他們揭露邪惡講清真象。

在公安局,惡警張某搜了我的身,將我的手錶和187元錢非法剝奪。當晚銬了我一夜,於25日我被送往某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我時時都感覺到師父慈悲的呵護和點化,法理一個勁往我腦子裏打,我的頭腦非常清晰。在師父的加持下,我正念正行,於2005年1月7日堂堂正正走出拘留所,回到家中。

從被綁架一開始,我就絕食抗議,頭腦中也時不時冒出「你有漏才被抓」的念頭。我就按師父說的「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查找自己的執著,去掉它。同時否定「有漏就被抓」的念頭,這不是我,這是舊勢力的安排,我不承認。我有漏,我修、我改,也不是邪惡迫害的理由。「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從根本上不承認這個迫害。我是大法造就的生命──大法徒,我的使命是證實法、救度眾生,決不是來承受迫害來的。。

在拘留所這十幾天裏,正是最寒冷的時候,零下十幾度連著幾場風雪,屋裏沒有暖氣,室內滴水成冰,北山牆上都是冰。在這種情況下絕食絕水在常人看來是不可想像的,我發出強大正念:我是大法弟子,我是大法造就的生命,我有另外空間的能量物質演化的身體,我不冷、不餓、不渴,再一次證實大法的超常、神奇、威力。

在我絕食期間,有同修提醒我要灌食的,灌食比絕食更痛苦,我全盤否定,誰都不配灌我。舊勢力無論層次多高都是被正法的對像,我是大法弟子,我在救度眾生,誰都不配迫害我。同時我也按師父《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講的,努力善解:「宇宙在正法中,不干擾我證實法的,我也都可以給你們一個合理的安排,成為未來的生命;想善解的就離開我,到我的周圍的環境中去等著;如果你真的無能力離開我的,也不要發揮任何作用干擾我,將來我能夠圓滿,我會善解你們;那些個完全不好的,還在干擾我的,按照標準不能留下的只能清除,我不清除你宇宙的法也不能留你。」我發出這一念,更為師父洪大的慈悲所感動。在我強大的正念與慈悲下,惡警在我絕食期間沒敢動我一下。

在這期間,家裏有親人見我,拘留所不讓見,是一個知道大法好的普犯在家人接見時,巧妙安排我與親人見面。親戚說公安局有人,要找人托人情,保我回去,我說:「你別去,誰都救不了我,只有大法能救我,只有師父能救我。告訴家裏人,拿錢保人你們別來,無條件釋放,你們就來接我。」

在拘留所期間,我的心非常平靜,除了背法,就是發正念,而且感到師父就在我身邊。值得一提的事,在絕食第十天,師父點化,朦朧中我看到一個「熊」字,我想這是甚麼意思呢?我突然悟到去掉四點就是能,可能我去四種執著就能走,可能再有四天我就能走。果然第十一天開始,每天上午喜鵲喳喳叫,給我倍添信心和力量,這樣絕食第十四天我就無條件釋放回家了。

我的體會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對師父的點化要正悟,時刻用法理充實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消極承受迫害,要主動破除迫害,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深感大法弟子整體配合,拘留所內外配合的力量,深刻感受師恩浩蕩。

同修提議讓我把這次經歷寫出來。不足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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