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邪惡簽字就等於與邪惡簽約 一定要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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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9日】2004年7月初,有些地方的邪惡開始又一輪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下令指使各公安與鄉鎮派出所找大法弟子簽名,採集指紋入檔案。當時我雖然堂堂正正的闖過了這一關,機智走脫,沒有配合它們做任何事,但那時只知道要按師父的要求去做,不配合舊勢力,只知道它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迫害,卻不知道簽字一事在另外空間裏的實質表現,以及不讓簽字作廢就有把柄被黑手抓住,難以徹底擺脫黑手迫害。

通過讀《明慧週刊》第133號,使我明白了寫「嚴正聲明」絕不是簡單的形式,其中《寫給做錯事仍未聲明的同修》一文,使我豁然開朗,師父在講法中一再提到與舊勢力簽約的問題,人的一面所有的迫害形式與手段,都受著舊勢力的操控,舊勢力的目地不只是表面上迫害大法弟子不讓你修煉,而是想將你徹底毀掉。現在邪惡不讓你學,不讓你煉,不讓你證實大法。那麼你也簽字了,你也畫押了,你也同意自己修煉不了了,你這份「約」也就簽好了,這就是與舊勢力(黑手)簽約。

要想修煉怎麼辦?就按師父的要求做,發自內心的寫嚴正聲明,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約定,重新開始學法真修,師父就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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