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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自焚」和「傅怡彬殺親」栽贓案更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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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7日】

「自焚」真象見證:好端端的人被包紮

2001年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有幾個不煉法輪功的群眾在積水潭醫院陪親人看病。他們從一間病房外經過時,正好看到一群人在裏面,有很多警察,正在七手八腳給幾個人包紮。他們覺得很奇怪,為甚麼要給好人纏上紗布?就停下來想看看是怎麼回事。被一個警察發現,衝出來推搡他們,衝他們吼叫:「你們是幹甚麼的?」這時其他警察也衝出來抓他們。把他們拘留了,審訊後確認他們確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又有好心人幫助才被放回家。

後來他們才知道第一個出來的人是西城分局的一個處長。他們所看到的好端端被包紮的人就是中央電視台上演的「天安門自焚」被「燒成重傷的法輪功自焚者」。

知情者透露傅怡彬的精神病史

我是法輪功學員,傅怡彬的妻子生前與我的一個親戚家的姐姐是摯友。傅怡彬許多年前就被診斷為間歇性精神病,隔一陣就發瘋,因此,他的妻子十分痛苦,經常向我的姐姐傾訴。8年前(1996年以前),傅怡彬就曾只穿一個三角褲頭往外跑,還曾經把他的母親打傷。他妻子的同事們也都知道他是個瘋子。

中央電視台上造謠說,傅怡彬是因為煉法輪功才殺人的,可是中央電視台上說他是1998年煉的法輪功。但在這之前他就是一個瘋子。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傳法傳功過程中曾多次表示過「精神病人不能修煉法輪功」,「不按大法要求做的不是大法弟子」。所以,中央電視台和西城分局是在為了自己立功受獎嫁禍法輪功。

實際情況是,傅怡彬在殺人前幾天已經又出現了精神不正常的狀態,經常發愣,晚上不睡覺,每天清晨,他的妻子都看到他雙眼通紅,樣子十分嚇人。

事發之前,他們全家曾去過我的姐姐家,他的妻子告訴過她這些事。後來他們要到他父母家去,他的孩子執意不去,結果只有他們夫妻去了。到了父母家,他的妻子打電話還想讓他們的孩子也來,正打著,傅怡彬已經開始對父母下手了。幸虧當時孩子不在場,否則也要出事。

傅怡彬被送進西城分局後經三十多位精神病學專家診斷,為「間歇性精神病」,所以沒有判死刑,只有精神病人才會有這種殺人不負法律責任的特權。之後他被送進監獄系統的醫院進行治療,警察說:「兩年後,如果他表現平靜了,家屬就可以把他接回家。」現在兩年的時間早就過去了,醫院和警察通知接人,但他的親戚一直不肯接他回家,他們怕他回來再殺人,說:「就在監獄醫院住著挺好,有人管還有公費醫療。」所以現在傅怡彬已經在醫院裏住了快三年了。

事發之後,我的姐姐被警察威脅說:「不許說他是精神病。」

雖然我知道這件事,非常想趕緊告訴明慧網,可是沒法聯繫上。後來我被非法勞教,所以現在才把事情真象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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