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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經歷揭露天安門自焚栽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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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28日】2001年春節前(除夕)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所謂「自焚」事件,被江××用來造謠誣蔑法輪功,迷惑了千千萬萬不知真相的民眾,導致民眾對法輪功的仇視;也給江繼續升級迫害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藉口。兩年多過去了,人們已經越來越多地明白了這場栽贓騙局的始末。僅寫出當時的一段經歷,讓人們看得更清楚。

我96年開始學煉法輪功,2001年元月(即農曆2000年12月份),我和功友楊華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公安抓到前門公安分局,後又被送到駐京辦。在駐京辦,楊華趁看管不備,逃了出去。我被公安帶回在當地看守所關押。

和我一起去北京的楊華在駐京辦逃脫出去後,又在前門附近被公安抓住,於農曆臘月26日,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和我又關在一個監室裏。楊華進號看見我就跟我說:「在北京聽公安分局的人說,除夕夜法輪功要集體自焚。而另一個公安卻使使眼色說:『還沒有發生的事不要說。』顯然上面有要求,這個公安是說漏了嘴。」

聽楊華說臘月25日押送她回當地的車在天安門繞道了,原因是天安門實行戒嚴不准車輛通過。

聽了楊華的話,我們把天安門戒嚴和所謂「集體自焚」聯繫起來一想,認為肯定有甚麼不可告人的陰謀。

我和楊華還有同監室內的十幾位法輪功功友,都在關注監室內14尺的黑白電視機。每晚7點中央台新聞聯播必看,直到農曆2001年元月初七才看到天安門那漏洞百出的「自焚」栽贓醜劇。

天安門自焚史無前例,若是真自焚,為甚麼公安幾天前就知道?為甚麼不阻止?天安門戒嚴不讓別人去是否準備演戲怕別人看出漏洞?

遠離2001年的「自焚」狼煙已經兩年多了,多少明白了法輪功真相的人,認清了江澤民的邪惡,相信恪守真善忍的人是好人,自己也應當做這樣的好人;然而在長期的欺世謊言下,還有多少人至今還不能看到江××毒害世人的險惡用心。

願人們擦亮眼睛,莫再上當受騙。世界需要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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