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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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4日】
  • 致遼寧省凌海市國保大隊幹警的信

  • 給農安縣各界政府及鄉親們的一封信

  • 呼籲釋放寧波老人,懲辦盤錦市大窪縣惡警張明江

  • 致遼寧省凌海市國保大隊幹警的信

    李洪祥、張志新及全體公安幹警:

    我們是凌海市法輪大法弟子,雖然我們並不相識,但你們的名字,我們是太熟悉了。原因很簡單,是因為長期以來以你們為首的國保大隊直接或間接的迫害了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比如,在2001年4月4日,李洪祥你任金城派出所所長期間,你曾將凌海大法弟子趙亮非法綁架到凌海看守所,關押四個月,並私自扣留趙亮身上的現金一千元歸為私有;2004年4月2日李洪祥和張志新你們又參與迫害凌海大法弟子鄭紹珍和彥素青,鄭紹珍家屬被勒索現金一萬元,彥素青現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2004年7月9日張志新你帶領幾名幹警將凌海大法弟子趙亮從其單位非法抓捕,現趙亮已被判勞教,關押至錦州教養院;2004年7月30日下午,張志新你又帶幾名幹警將凌海大法弟子楊麗凡在家屬不在的情況下將其綁架,幾天後送至馬三家教養院。上述幾件事,只是幾年來你們曾做過的事情的一小部份,而且直至今天,面對大法弟子的慈悲你們也沒有任何收斂。今又獲悉,2004年8月29日下午三點左右,李洪祥等四人將凌海市翠岩鄉大法弟子梁致富在家中非法帶走,並抄家,現在梁致富正關押於凌海市拘留所。得聞這一消息我們很痛心,我們已經給了你們很多次了解大法真象的機會,你們不但不知悔改,還更加肆無忌憚的迫害信仰真善忍的無辜百姓,那麼今天你們所有的惡行將傳遍世界,並永遠記錄在國際互聯網上。今天和未來的人們將看到這件事情的記錄,而且這段歷史還將被收錄在法網恢恢惡人榜上,在這個網站上已經清清楚楚記載了從1999年7月開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2萬多惡人的具體犯罪事實。

    你們直接參與的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鎮壓已五個年頭了,剛開始的時候,你們說對法輪功不了解,對大法弟子不了解,受了謊言的欺騙,這可以理解,那麼現在謊言一個一個的被徹底揭穿了,真象也都被曝光了,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大法弟子是甚麼樣的人你們現在都非常清楚了,你們還這樣繼續行惡,天理不容!你們的罪行會被後人編成歷史書籍和歷史劇,被後人世世代代唾罵。

    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當犯罪分子危害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時候,你們挺身而出,去抓捕罪犯,你們是人民心中的英雄,因為那時你們代表的是正義,是人民,你們身後有無數廣大群眾的支持,身上有令邪惡之徒膽寒的凜然正氣。然而,當你們頭頂閃亮的國徽,肩戴金色的盾牌,濫用手中的權力,去抓捕一群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一心做好人的善良的法輪功群眾的時候,你們那時又代表著甚麼呢?是邪惡,真的是邪惡。因為你們在打擊人民、在欺壓良善,你們在助紂為虐!你們的身後除了那一道道見不得人的「傳真」與「密令」外,只有金錢與物質的支持,但你們失去的是民心,失去的是人民對人民警察的崇敬與愛戴,敗壞的是人民政府與黨的形像,觸犯的是國家的法律,因此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一旦結束時,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也絕不會是因為執行上級命令而逃脫天理與法律的制裁。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文化大革命時期,四人幫得勢的時候,四人幫那些骨幹怎麼也想不到四人幫會死在監獄裏。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當年為四人幫賣過力的人被從各個崗位清理出去,大批的「骨幹」被秘密槍決。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法西斯頭子希特勒瘋狂的不可一世,跟隨希特勒的那些死黨和蓋世太保分子做夢也沒有想到,希特勒會被迫自殺,二次大戰結束後,那些死黨和蓋世太保成員命運又如何?沒有一個逃脫的,有的隱姓埋名,提心吊膽隱藏了幾十年,最終還是被追蹤到並被依法制裁。

    真正的「識時務」是應該放眼今天全世界正義洪流這個波瀾壯闊的大局。現在越來越多的正義之士和有識之士在公開指責江××的流氓行為,一些曾經參加過邪惡鎮壓迫害法輪功的人,明白真象後紛紛表示再也不幹那種傷天害理的缺德事了。有的把自己知道的真象整理成資料交給大法弟子曝光,有的用各種方式上網揭露真象,有的寫信向李老師道歉,並表示要挽回損失,保護好大法弟子不受傷害,有的在搜集邪惡的犯罪證據。國際上已成立了審江大聯盟,要將江××送上國際法庭,而且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而且要將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追查到底。

    作為凌海大法弟子,我們真誠的奉勸你們,認清形勢,冷靜思考,恢復理智,停止犯罪!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你們所得到的那點好處能比你們的生命還重要嗎?在參與鎮壓法輪功的事情上,你們得的好處越多,成績越大,你們犯的罪就越多,罪業就越大,將來你們要加倍償還的!希望你們堅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古訓,守定「善惡有報」的天理,從現在開始停止作惡並善待大法弟子,如不聽勸阻,一意孤行的人將罪責難逃!

    凌海市大法弟子


    給農安縣各界政府及鄉親們的一封信

    農安縣各界政府及父老鄉親你們好:

    在你們空閒之餘,能靜心看一下發生在我們農安縣一樁綁架的內幕,聽一下我的真心話:在2004年5月31日晚10點,吉林省農安縣政保科於洪權帶領惡警還有靠山鎮派出所所長潘恆興,副所長李樹祥及全所幹警,並雇佣20多歲的社會青年4人,非法闖入大法弟子丁紅芬家中,綁架了大法弟子:劉煥軍、趙立德、婁全信、王勇、佔和、孫喜田、畢顯舉、李鐵軍、張豔華、馮志光、李亞平等11人。並搶走四台個人摩托車和機械貴重物品若干。將大法學員們關押在靠山鎮派出所,次日早(6月1日)便強行綁架到農安縣拘留所,在農安縣他們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刑訊逼供,有的眼眶都被打得青紫。6月16日上午,惡警以「擾亂社會治安」的莫須有罪名押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和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鄉親們,說句心裏話,這些人在一起無非是相互之間講自己的修煉體會,談一談在哪方面還沒有符合「真善忍」的要求和標準,哪些光盤能更好的幫助人們對法輪功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要相信媒體誹謗法輪功的謊言。在丁家的這些人,當時根本對社會沒有任何干擾,而公安部門卻以擾亂社會治安為藉口,給非法判勞教。從法律角度講,公安部門這是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引用了江××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密令「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殘暴政策。而下面公檢法部門就無所顧忌,助紂為虐,打擊善良。引用了靠山鎮派出所所長潘恆星對大法弟子家屬說的一句話:「現在對法輪功沒有明確條文規定,隨便說他犯甚麼法律都行,左點、右點、輕點、重點都行。」公安局政保科長於洪權說:「小偷小摸給我點錢我就放人,但對法輪功絕對不行。」他們對殘疾的大法弟子也不放過。可想而知他們執法部門的放縱,無視法律,打擊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正是追隨江××助紂為虐,不能秉公執法,已失去了自身的職業道德和做人的良知。江××盜用國家的名義侵犯人權、信仰自由,在法輪功的問題上已經無法面對世界人民,名譽掃地,並且會給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就是這些執法部門的放縱帶來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一個明顯的先例。

    1999年7月20日,江××下令在全國大規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採用的手段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殘暴政策。在鎮壓的5年來,明慧網登出的被迫害致死大法學員已經有一千多名。由於惡警嚴密封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實際死亡人數肯定還要多。在中國的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精神病院等仍有20多萬人被關押。對這些人進行著精神迫害和肉體折磨,採用拳打腳踢,電棍、水牢、電燙、手指釘竹籤,無所不用其極。農安縣城大法弟子劉成軍就被吉林第二監獄的警察迫害去世的。這些內幕如不是親身經歷是真不會令人相信的,可在尊重人權、信仰自由的今天在中國就發生了。對迫害致死者實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卑鄙手段。惡警怕所做惡事曝光,全國從上到下通令全國不准為法輪功接案例,死算白死,他們追隨江××迫害善良是天理不容的。

    自從2003年1月13日,在美國芝加哥地方法庭,大法弟子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將江澤民告上國際法庭開始,江澤民陸續在德國、西班牙等國被起訴。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修煉法輪功,並且真正身心受益;而在中國,江××利用手中的權力,鎮壓法輪功的理由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如法輪功講要愛惜生命,不殺生,殺生是有罪的,而江造謠卻說法輪功殺人害命。

    事實證明傅怡彬等殺人犯並不是煉法輪功的,鄰居說他以前就精神不正常,而被江氏集團利用,把一些精神不正常的殺人犯嫁禍給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作為打擊藉口,多陰險啊。最為造假的就是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件」。美國記者曾到自焚死者劉春玲家河南省採訪,鄰居說劉春玲根本沒有煉過法輪功。真象大白。

    江××的邪惡要比1500年前的羅馬帝國尼祿更加惡毒。當年尼祿對耶穌傳教人數眾多產生妒忌,就策劃在羅馬城內放火,把責任推給耶穌信徒,做為迫害耶穌的藉口,這場大火人們相信了羅馬皇帝尼祿騙人的謊言,對基督徒產生了仇恨。把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其信徒被燒,被猛獸獅子等咬死,多麼悲慘哪!那些善良民眾當時只相信羅馬皇帝不會說假話,等到耶穌信徒不斷的努力,堅持真理,終於平反,並傳向世界,成為世界三大教,後來人們清醒過來,才明白尼祿竟做出這樣一件荒唐惡毒事件。

    我國從古到今,承傳了好的文化傳統,但陰謀詭計害人的那一套也在延續,時至今日。對那些善良的正義之舉,表現麻木,不予支持,為私為我,明哲保身,但求無過,就會對那善良的民眾所受迫害更加嚴重。歷史上像包公這樣不畏權勢,仗義執言,秉公執法者太少了。

    今天在鎮壓法輪功的這些善良民眾,抓打,入獄,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令人髮指,真是惡毒至及。使其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我代表大法弟子向政府和民眾發出真誠的呼聲:我們這些法輪功修煉者只想按照「真、善、忍」去修煉做個好人,祛病健身,我們不反對任何政權,但我們堅決反對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說一句公道話,希望我們地方政府不要助紂為虐,打擊善良的法輪功民眾。我們也真希望人們重德行善遵紀守法,國泰民安。更希望民眾對法輪功有個正確認識,不要再受江××的謊言欺騙。使國家回到正常的發展狀態當中去。

    農安縣一名法輪大法學員


    呼籲釋放寧波老人,懲辦盤錦市大窪縣惡警張明江

    最高人民檢察院、遼寧省各級司法廳、盤錦市法院、檢察院以及各級政法部門:

    我們是盤錦市大窪縣西安地區的普通老百姓,我們根據以下事實向國家和政府部門反映情況,希望國家及省市各部門予以重視並調查。

    200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一份關於整頓司法和公安系統違法的文件: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左右時間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 查辦重點對準5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一)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三)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四)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五)虐待被監管人案件。

    我們老百姓深為鼓舞。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長期以來,地方公安人員濫用職權、侵權情況嚴重的問題這下應該得到解決了。可是,通過以下事例,我們發現盤錦市大窪縣地方部門對此事不予重視,反而放縱某些幹警的違法現象,縱容這些幹警執法犯法、為所欲為。

    西安鄉小亮溝村人寧波(現年73歲),在村子裏是一個守法的好公民,為了祛病健身,做一個好人,煉了法輪功。卻經常遭到西安派出所張明江等人的騷擾。

    2004年5月19日下午正在家中穿著水靴拔稻秧的大法弟子寧波老人被西安派出所所長張明江帶領七個幹警闖入院圍住,張明江欺騙說有人要見老人說幾句話就回來。寧波說:「我現在正忙著插秧,沒時間。」張明江執意要帶老人走,又說是局長讓幹的,寧波說:「有甚麼話在這說,我沒時間,剛拔完秧,再不送到田裏,就曬乾了。我一年就指著這點地活著,誤了農時,我吃甚麼?」張明江蠻橫的說:「你愛吃啥,吃啥,那我不管!」

    寧波說:「你們這是警察擾民!」張明江說:「我今天就是警察擾民!你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寧波老人說:「你們這不是非法綁架嗎 ?」張明江公開叫囂道:「我今天就是非法綁架!」

    隨後張明江、高憲寶抓住老人就往車上抬。寧波老人說放下我,用力掙扎。這時張明江兇惡的喊說:「把他的胳膊扭斷,我負責!」 隨即惡警王軍、王剛去扭老人胳膊,高憲寶、張明江眾幹警把老人生拉硬拽塞入警車,張明江還氣急敗壞的拽掉老人左腳穿的一隻靴子,狠狠的摔在地上說:「讓你不上車!」。然後駕車揚長而去。

    就這樣寧波老人只穿了一隻靴子就被綁架走了。參與綁架老人的還有幹警吳健、葉力鐵、曹輝、孫宏濤。

    在警車上,張明江以不配合綁架為理由,讓惡警們用安全帶勒住老人的脖子,不讓老人喊出聲兒,右手被張明江反背用力扭著,讓惡警把老人頭朝下摁住,使人頭朝下趴在車內。張明江和指導員高憲寶一齊朝老人施暴,用拳頭打老人腦袋,還用腳踢、踹腦袋和身上。就這樣在車上不停的打,張明江邊打邊說:「我這是保護你,怕你摔著!」一直打到大窪縣看守所。

    到6月9日老人右耳朵還腫著,已經聽不到聲音,用左邊耳朵才能聽。頭的右上方有3-4釐米的傷疤,右胳膊不能活動,腰部嚴重受傷,自己已經不能獨立行走,走路由別人攙扶著,老人身體被迫害得極其虛弱,於6月7日出現過昏迷、休克達一個多小時,6月9日又出現了一次嚴重的險情。看守所所長鄧國榮說:「老人傷很重,做了CT,還拍了心電圖。」

    起初,看守所拒絕家人和老人見面,後因老人傷勢嚴重,看守所不想擔責任,才允許家人探視,老人被迫害的消息才得以曝光。

    張明江等不法警察濫用職權、執法犯法,觸犯了

    1、《人民警察法》第三章 第二十二條第五款: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章第七款: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張明江觸犯了以上條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 ,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張明江還觸犯了《刑法》第397、399條,構成了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根據這些法律條款規定:情節較輕的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並造成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寧波的家人得知老人被迫害的詳情後,為了維護老人的合法權利,把張明江、高憲寶控告到了檢察院。張明江聞訊後既驚又恨,竟然揚言要對控告其犯罪惡行的寧波家人進行報復迫害。

    在有關部門不法人員的縱容下,張明江繼續陷害寧波老人,編造材料當成證據。法院和檢察院不但沒有查辦張明江,卻對寧波老人秘密開庭,在法庭上,寧波老人據理力爭,指責張明江編造「偽據」陷害。就這樣庭審結束,老人卻被判刑三年,現已送到錦州監獄。而秘密開庭時,並沒有傳喚證人到場,只聽了張明江一面之詞,可見法庭與張明江都非常心虛。

    張明江何以敢這麼兇惡?難道有人縱容他嗎?這樣的惡人不嚴懲,社會怎麼能安定呢?

    其實我們發現:大窪縣人大、檢察院對此事是負有責任的,例如:寧波的家人去人大和檢察院上訴,控訴張明江的惡行,要求人大給寧波老人驗傷,主持公道。人大的龐學原(音)說「一時半會兒不能驗」,拖延時間,檢察院的項立東說:「牆裏的事我不管!」來搪塞,項甚至還說:「老人或許是自己摔傷的!」這種不加調查就下斷言是檢察院應做的嗎?為甚麼老百姓反映的情況有關部門不管呢?而張明江編造的「證據」卻能通過呢?難道法律是用來為張明江服務的嗎?

    我們信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遼寧省廳及盤錦市司法部門能夠依法查辦此事,體現出我國人權「最好」時期的風貌。

    寧波老人70多歲了,在村裏很受尊重,樂於助人,國家各項費用都帶頭積極繳納。煉法輪功為了祛病健身,身體健康了,節省了很多醫藥費,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為甚麼會受到張明江的如此殘害呢?請看如下事實:張明江在非法抓捕幾名法輪功學員以後,竟無恥的說:「你們知道呂文來(原西安派出所所長)是怎麼升為局長的嗎?告訴你們,他就是靠鎮壓法輪功爬上去的!」

    原來張明江是想藉著殘害寧波老人之機往上爬,升官發財。 張明江公然觸犯以上種種法律,分明是不把國法放在眼裏,不把群眾放在眼裏,如任其發展,勢必成為禍患,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不法辦張明江,難服民心,我們相信天理是公正的,我們關注此案,不會放棄。

    寧波老人被張明江毒打、殘害、陷害,我們希望政府能明察秋毫,廉明公正,懲治惡徒張明江、釋放寧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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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派出所所長張明江 宅電: 0427-6870056;辦公室: 0427-8892541
    派出所所值班室電話: 0427-88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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