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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諸城市石橋子鎮張家祿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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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6日】張家祿,男,50多歲,山東省諸城市石橋子鎮大店子村人。99年7月22日,張家祿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半路被截,先關進法庭的大屋裏,後轉到成教樓關了10天,罰款5000元。

2000年的6月23日,鎮副書記王洪法帶領派出所一干人等叫張家祿去村委,在鎮委統一打印的保證書上簽字按手印。上面全是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張家祿拒絕簽字,當晚就把他關在村委,晚飯也不讓吃,不准回家。第二天早上張家祿要回家吃飯,大隊書記不讓,他還是回家了,吃過早飯後就下地幹活。

張家祿正在地裏幹活,來了四、五輛車,二十多個人,其中有鎮委的、派出所的、法庭的,二話沒說,就將張家祿抓進警車帶到村委。剛一下車,派出所小周就將張家祿從身後猛踢一腳,緊接著就扭住張家祿的胳膊一下就把張家祿摔倒在水泥地上,胳膊身上都碰破了皮並淌血。

然後他們就把張家祿弄到一間小屋裏,叫村裏的幹部迴避,先是鎮委副書記王洪法問張家祿認識他不,張家祿說:「不認識。」他說:「我是鎮委副書記王洪法,以後你就認識了。」說了一些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罵了張家祿一頓,還問簽不簽字,張家祿說:「不簽。」他就叫派出所的兩個人輪流動手打張家祿,上來就拳打腳踢,把他打倒在地叫他再起來。這樣反覆多次後,再叫張家祿坐在水泥地上兩腿伸直,兩手扳著腳,如果腿伸不直就用穿著皮鞋的腳跺張家祿的膝蓋、大腿。耳光接二連三的打在張家祿的臉上,打的他眼冒金星,臉火辣辣的,打的張家祿多次暈過去。他們打一陣,再問張家祿簽不簽字,張家祿還是說「不簽。」他們就再打。最後說要變換花樣,拿來一把木椅子,兩個人扭住張家祿的腿放到椅子上,用力按張家祿的腿,疼痛難忍,他們變著法折磨張家祿。最後將張家祿的家抄了個底朝天,並把張家祿家的拖拉機、水泵、電視機、電風扇、3000多斤小麥全拉走,揚言叫張家祿傾家蕩產妻離子散,還說對煉法輪功的人怎麼做都不過分。

他們在村委折騰一陣又將張家祿帶到鎮成教樓,鎖在屋裏。連窗扇都用鐵絲擰緊。晚上王洪法,還有鎮政法委書記徐兆輝等人在張家祿的隔壁房間喝完酒說:「這真是吃孫喝孫不謝孫。」因為一切費用都從張家祿的身上出。喝完酒,一個叫方有海的區長叫張家祿寫誣陷師父的話,叫在黑板上寫40遍。張家祿不寫,方有海上來就拳打腳踢,把張家祿打的躺在地上,再擰著張家祿的耳朵叫張家祿起來再打,累了休息一陣抽支煙再打,滿嘴的髒話,並且說只要死不了,怎麼做都不過分。

炎熱的夏天門窗都關的嚴嚴的,拉尿都在屋裏,睡覺時連一張紙都不能鋪,並且安排值班人員一天給張家祿一點吃的和一茶碗水,只要餓不死就行。白天蒼蠅叮,晚上蚊子咬。就這樣張家祿被非法關了34天,罰款1200元。關押期間,張家祿家人也不准下地幹活,造成家中土地荒廢,其中一塊地顆粒無收造成絕產。

2001年春天因張家祿不放棄修煉,鎮派出所又無故將張家祿綁架到成教樓關押20天。同年秋天張家祿正在地裏幹活,又將張家祿綁架到成教樓關押,張家祿絕食抗議這種無理迫害,11天後才放人。

2002年1月15日張家祿被安丘公安局和官莊鎮派出所綁架並抄家,拘留7天罰款3000元。回家後,2月10日又被諸城市公安局和石橋子鎮派出所綁架並抄家,拘留30天,罰款1000元。

張家祿在看守所每天被強迫幹18個小時的活,值班2小時。只有4個小時的休息時間。管教人員指使犯人張口就罵、抬手就打。在諸城市看守所,張家祿被打得胸骨骨折吐血,吃的是連豬狗都不願吃的飯食。

2003年惡人去張家祿家多次未能抓到他,其中有一次他家鎖著門,他們爬牆進去抄了家。

2004年4月7日諸城公安局和石橋子派出所共5人突然又來抓張家祿,因當時門關著,他們就爬牆而入,將張家祿綁架拘留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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