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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福建省檢察院查處不法官吏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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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5日】

省檢察院並有關市檢察院:

最近我們從報紙上看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嚴查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案」的決定,從今年5月至明年6月,全國檢察院機關開展嚴肅查辦公務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的專項活動。

近五年來,在江澤民的錯誤決策下,對億萬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修心健身的廣大人民群眾--道德高尚的好人,擅權扣上誣陷的帽子,實行殘酷的迫害,指使「610」和公安司法機關對法輪功修煉者大肆非法抓捕、抄家、罰款、關押、勞教、判刑,進行種種酷刑折磨,經證實被迫害致死的已有1049人。最高檢決定查辦的五類重點,至少有三類充份表現在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案件中,即: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案件。最高檢王振川副檢察長表示:「對這些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無論發生在甚麼領域和部門,無論涉及到甚麼人,包括發生在檢察機關內,都要堅決查辦,依法追究。」

這裏只是從某些側面提供我們省嚴重侵犯法輪功修煉者人權的部份案件,請予查處。

張國慶在福州儒江勞教所被毆打致死

法輪功修煉者張國慶,在福州儒江勞教所關押期間,被警察指使的犯人多次毆打重傷,2004年1月31日搶救無效死亡。

張國慶,男,籍貫河北,今年60歲,原為副營級部隊轉業幹部,轉業到漳州水仙花牌冰箱廠工作,後任生產技術科副科長助理工程師。

2003年5月31日,張國慶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綁架並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儒江勞教所。6月,張國慶因抵制專管隊警察的迫害,絕食抗議,被強制送福州建新監獄醫院灌食。8月份轉回儒江勞教所二大隊二中隊。在此期間,警察以加減刑期和勞動量為誘餌,脅迫和縱容勞教人員林君毅等多人毆打大法學員。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打手們幾乎天天毆打張國慶,叫做拳腳幫教,還不讓睡覺。其他大法學員看到後向中隊警察和大隊長劉某反映,均沒有回音。

2004年1月19日,張國慶被毆打得內傷嚴重,送建新監獄醫院搶救,醫院草草應付,當日返回。1月29日張國慶出現生命危險,這時張滿臉傷痕,神志不清,兩眼無光,不能說話,再次送建新醫院。2004年1月31日張國慶開始掙扎,濃痰封喉,小便失禁,同室照顧他的人給他換褲子時發現他胸、背、大腿、膝蓋都有淤血和傷痕。當天張就含冤離開人世。

參與迫害的警察和勞教人員林君毅、林毅金、李挺等打人兇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勞教所還嚴密封鎖消息。

我們要求政府、司法機關立即制止勞教所這種迫害大法學員的犯罪行為。

此前,福建已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他們包括:

楊瑞玉,福州學員,女,47歲,福州台江區房地產公司職員。2001年7月19日10點左右在單位被公安抓走,關押期間(7月22日)被迫害致死。

陳碧玉,福州學員,女,51歲,原是中國工商銀行福州市台江支行職工。自1999年11月以來多次被關進看守所和精神病醫院,受到非人的摧殘,最後被單位強行開除。2001年11月被迫害致死。

肖楊龍,男,33歲,平潭縣東癢中學教師。因進京上訪被判刑4年,在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7個月,被折磨得生命垂危,送去福州建新監獄醫院,後死於該院。平潭公安聲稱搶救無效,就草草了事。

孫瑞健,男,30歲,家在寧德市漳港上街北48號,武漢體育學院畢業,在福州打工。2000年11月,他赴京上訪被抓,後音信杳無。直到12月1日,其家屬接到寧德市政法委通知:到南平去接孫瑞健回家。當晚10點多,其妻又被告知孫瑞健已於11月29日下午4時由兩名公安押解,在順昌--峽陽的途中跳車死亡。後在家屬的要求下,公安部門出示了由他們單方面炮製的所謂跳車死亡證明。家屬見到遺體時,遺體已被剖腹解剖,眼睛異常突出,死因不明。

戴祥光,男,29歲,畫師,莆田市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2日下午五點,戴被縣公安局民警非法銬走,23日公安稱戴祥光跳樓死亡,但家屬看到的情形,戴死時靠著牆壁,身上沒有明顯傷痕,顯然並非跳樓致死。

人命關天,這些血案至今未得到應有的追究處理。

博士後林燕青被迫害成殘疾

法輪功修煉者,林燕青,男,34歲,原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工程力學最年輕的博士後。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後,他因堅持修煉和信仰,進京上訪,幾次被抓。2001年1月,進京上訪被押回途中下車後凍傷了手,經手術只剩下三個手指,已成了殘疾人。以後,又被取消博士後資格、開除,送回原籍泉州市監視居住一年。2002年10月,林燕青去泉州市公安局辦理落戶,被非法扣留,不准家屬探視,後被判勞教送至福州儒江勞教所關押。在勞教所,還強迫他勞動,他沒有手完不成任務就打,又不讓睡覺,每天只能睡兩三小時,又被強迫洗腦。林燕青絕食抗議非法虐待,20多天後,勞教所才將他送到建新監獄醫院,醫院粗暴的用鋼管給他灌食。目前仍在遭受種種迫害,處境十分艱險。林燕青的父母家人四處奔走申訴卻無人理睬。

儒江勞教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虐待

這裏只舉兩例:

浦城縣法輪功修煉者張兆利:2001年並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儒江勞教所。因堅持信仰,被警察酷刑折磨。2002年5月13日,張在五中隊煉功時,中隊長用開水從他頭上倒下燙他,又狠毒打他。張絕食抗議,警察就強行灌食灌藥,以致張疼痛難忍,全身酸軟。在九中隊,中隊長和X警察(警號:35111號)經常對張拳打腳踢,用電棍電擊,還叫勞教人員對張毆打,一次吊銬了幾天,不讓張睡覺。

平潭縣法輪功修煉者念孝鵬:中國留日學生,曾兩次進京上訪。2000年9月,念被非法勞教,關押在儒江勞教所專管隊,受盡折磨。起初,警察逼他面壁罰站,每天只讓睡2─3小時;白天面壁,晚上還把他拉到七樓(他們關在二樓)毒打,拳打腳踢,用幾根電棍同時電擊,逼他「轉化」,念孝鵬咬牙經受痛苦煎熬,沒有動搖,警察竟用打火機燒他的左手小指,直到燒焦,至今念孝鵬左手小指上還留下很大的疤痕。

陳進華被儒江勞教所迫害得生命垂危

南平市法輪功修煉者陳進華,因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而遭非法勞教,關押在福州儒江勞教所。為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陳進華絕食抗議,遭受野蠻的灌食,以至後來被送進醫院。2004年2月13日,陳進華出院回所後被安排在專管隊,為抵制迫害,陳進華又開始絕食。2月18日晚他被專管隊李幹部帶到衛生所灌食,由醫務室吳副科長負責。這時,陳進華已絕食五天,身體極其虛弱,吳在給陳灌食時,還故意將管子時而插入喉嚨,時而拔出,反覆折磨。灌完食後,李幹部問吳:「要不要將他送精神病院?」吳說:「這種人不要管他,讓他去死。」現在陳進華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每天進食量很少,雙目無神,身體狀況極差。4月初說他太陽穴兩側脹痛,記憶力很差,精神萎靡,自己感覺處於死亡的邊緣。

龍岩閩西監獄虐待法輪功學員

邪惡的「三全」酷刑

凡被非法判刑關進閩西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在經過短暫的入監隊集訓後就下到中隊,下中隊約兩個星期,獄警就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實行「三全」。所謂「三全」就是全封閉、全天候、全方位,時間一個星期。獄警把法輪功學員一人關在一個小房間裏,吃、喝、尿都在裏邊,與外界隔絕,即「全封閉」;一天24小時把法輪功學員雙手用手銬扣緊,向上吊起來,只剩雙腳尖點地,越勒越緊,即「全天候」;脫光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身裸露,兩個獄警隨意拳打腳踢或電擊法輪功學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即「全方位」。獄警每6小時輪換一班。連續折磨七天七夜。「三全」是最殘酷的,法輪功學員常被折磨得昏死過去。而且獄警每一兩個月就對法輪功學員來一次「三全」強迫「轉化」。

為了掩蓋見不得人的罪行,他們卻對其他犯人撒謊,把「三全」說成法輪功學員去家屬接見樓住,裏面有席夢思睡,好吃好喝,是去享受七天,云云。

2002年5月,該入監隊指導員鄧雲春、管教許尚先,將法輪功學員楊文斌吊銬了兩天,開始是雙手反背吊銬在窗櫺上,僅腳尖點地,又將其雙手直接吊銬在窗上。郭耀武等大法學員表示抗議,即被許高高吊起一天一夜,葉國華被吊了三天兩夜,並被扒掉上衣餵蚊子。法輪功學員林時來提意見,也被懸空吊銬在窗櫺上;江森晚上打坐,被許尚先吊銬了七天七夜,腿腫得無法穿鞋。一次江因與鄰隊學員喊話,被吊銬了兩天。法輪功學員邱立峰說要控告,也被吊了三天。2002年2月,在入監隊,法輪功學員陳進、李健、陳日東、王敏輝,曾被鄧、許和獄警傅榮春等吊銬了30--50多個小時,一人當場休克。王爾鑫在三大隊一中隊被獄警打得鼻青臉腫。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凌仁文「轉化」,強制服藥,注射破壞神經中樞的針劑,使他昏死過去,留下後遺症,至今他心臟常感疼痛,頭腦昏暈。

閩西監獄獄警殘酷吊、打法輪功修煉者許國泰

法輪功修煉者許國泰,55歲,男,漳州市人,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而被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8年。現關押在閩西監獄,在監獄裏屢遭毒打、銬吊等折磨,常常被戴上腳鐐、手銬。下面是他的申訴:

我將獄中遭迫害的經過分別在2002年6月3日和2003年3月22日寫信給閩西監獄和龍岩青草盂檢察院,但是至今杳無回音,對我的迫害反而更加殘酷。

2003年9月14晚,像往常一樣例行晚點名,點到我時兩次站起,點完名後獄警余建軍把我叫到監房門外,罰蹲,我不蹲,余就狠狠踢我、打我。我高喊「打人啦」,結果過來另一名獄警邱文仁,他們把我雙手背起來,繼續踢、打。過一會兒中隊指導員許樹煒進來,不問青紅皂白就把我往死裏打,我又大喊警察打人,他們就把我拖進幹部值班室(秘密刑訊室)猛踢猛打,皮鞋踢壞了仍不肯罷休,換一雙再踢、再打。打完後強行拔掉我身上破碎的襯衫,拉到衛生間雙手拉高分開銬住,到第二天晚上才放下。這二十多個小時我被斷水斷糧,也不讓大小便,早已精疲力竭,放下後他們還再踢再打,心狠手辣,令人髮指。

過後許樹煒又惡狠狠的威脅我:「不許將這件事說出去,不許向上面報告,否則,就殺死你兒子,殺死你全家。」同日又威脅法輪功學員江森、朱閩傑等說:「如果你們讓我這身警服穿不成,就殺死你們,殺死你們全家。」

閩西監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盧耀才

龍岩閩西監獄大門掛著一塊黃底紅字的「省級文明監獄」的銅牌,監區內「文明執法」、「依法行政」的標語隨處可見。可是在這「省級文明監獄」的外衣下,獄警殘酷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袁征(警號3512444),閩西監獄二大隊二中隊隊長,經常在各種公開場合誣蔑、誹謗、謾罵法輪功及李洪志老師。2004年3月3日,袁征帶領犯人打手又對法輪功學員盧耀才進行毆打、腳踢,同時為防止盧耀才喊叫,用膠布封死嘴巴,致使盧耀才身上多處受傷,嘴被打出血。獄警袁征還用棕繩綁了盧兩次。事後,被非法關押在二中隊的法輪功學員們進行長達五天的絕食,抗議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野蠻行為。

福建女子監獄的酷刑

福建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很嚴重,其中新監區十五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尤其殘酷。那裏的獄警指揮、縱容刑事犯人殘忍的折磨法輪功學員。

她們第一項迫害就是幾天幾夜的罰站。除專門看管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外,不准任何人跟她們說話,而看管的犯人可以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打罵、體罰。

第二項是定「最差號房」,凡有法輪功學員呆的號房都可能被故意定為「最差號房」。被定為「最差號房的」,整個號房就要拉出去走隊列、定型、搞車間大衛生。幾百人的大車間,下班後,衛生由「最差號房」搞,晚上要搞到12點左右,而且窗戶、窗簾、電風扇、燈管等難搞的都規定要由法輪功學員清洗。一個人常要忙到凌晨2-3點,而早晨4-5點又被叫起來。每天只能睡1-2小時。而連續3個月被定為「最差號房」的,這個號房就要受到降檔處理,直接影響犯人的減刑。獄警就是用這種方式挑起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怨恨,從而利用犯人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

第三項迫害是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招待所」進行七天七夜的連續折磨,由監獄長陳雪弟領頭,集中獄警和各中隊最兇狠的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毆打、體罰。法輪功學員常被這伙歹徒毒打得昏迷過去,甚至迫害致死。而這些打手卻是些重大的刑事犯:如劉建華貪污公款幾百萬被判死緩,周敏、鄭琛都是被判十幾年重刑的經濟犯,被判無期徒刑的汪玉瓊是毒品犯,等等。她們在監獄領導和獄警的指使縱容下,在監獄裏耀武揚威,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卻因此而立功受獎,獲減刑。

下面僅舉兩例:

(1)左秀雲多次被獄警打得不省人事

永安市法輪功學員左秀雲,40多歲,幼兒教師。2001年3月因講真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初到女子監獄四中隊就被罰站幾天幾夜,接著被叫到「招待所」毒打,由監獄長陳雪弟親自主持,把獄中兇惡的召去連續毒打她,幾次被打得昏迷不醒。見她沒有屈服,獄警又強迫她連續幾日幾夜的幹活,不讓她睡覺,叫她拔海綿片,她手拔腫了、爛了,仍逼她幹活,甚至殘忍的不准她上廁所,左秀雲因此昏迷過去,被送到建新醫院搶救,連醫生都說:這會出現生命危險,怎麼能這樣折磨人。

(2)王朝玉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法輪功學員王朝玉,40多歲,因向世人講真象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新監區十五隊。有一天獄警在號房裏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迫看,王朝玉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馬上招來一頓毒打,十五隊隊長林寶珠指使犯人對王朝玉拳打腳踢,用鞋跟朝她身體各部位密密的猛擊,用髒臭襪子堵她的嘴。獄警還把她雙手向後銬起來,晚上睡覺把她四肢扣在床上,使她不能動彈,連續幾日幾夜的折磨。她沒有屈服,獄警就用膠布封住她的嘴。陳雪弟親自指揮獄警與犯人把王朝玉捆得結結實實,指使獄醫強行灌入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就這樣王朝玉被迫害至精神失常。

為了掩蓋罪行,獄警造謠說王朝玉練功練瘋了、走火入魔。連獄中稍有良知的犯人也說:太殘忍了,好端端的一個人進來,沒幾天被迫害成這樣,天理不容啊!

就是這樣,監獄裏還指定一個叫林恆娥的個子高大、從小習武的經濟犯專門看管她。在獄警的授意下,不但林恆娥可隨意打她,同號房的犯人誰都可以打她,想打就打。在車間裏,王朝玉只要動動嘴或動動手(她雙手常會在胸前划動,嘴巴也會不由自主的動),或坐在矮凳上,腳稍微有點彎曲,有的犯人就會去報告獄警說她煉功,並毆打她。獄警還長時間不准王朝玉上廁所,長年不讓她吃飽飯,喝足水,以致她身體被迫害得極其虛弱,冬天穿很多衣服還冷得發抖。

王磊教授遭受女監非人的酷刑虐待

法輪功修煉者王磊,教授,60多歲,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福建女子監獄,受到種種非人的酷刑折磨。她所在的16隊,隊長林燕、副隊長林添鴻在監獄李政委的指使下,以嘉獎、減刑為誘餌唆使犯人蘇璟瑄、施素媛及同號房的罪犯迫害法輪功學員。她們通常罰王磊洗廁所,通宵加班;連續幾天幾夜的罰站,致使王老太太兩腿到全身浮腫;還不讓王吃飽,幾乎每餐飯吃不到一半,一巴掌打得碗落地,嘴鼻流血。還要承受超負荷勞動。王上廁所,大便沒拉完,就把她拉起來,褲子也不讓穿,拖進號房去打,常被打得昏死過去;又強灌她不明的藥物。有時,她一熟睡,就被扒光衣服往死裏打,還下流的用夾子夾她乳頭,拔光陰毛。有一次,蘇、施兩犯竟用牙咬她,咬爛處再塗抹辣椒水,使王太太撕肝裂肺的痛苦喊叫。

法輪功學員王東凌,年輕的大學生,被非法判刑三年,也遭受類似的無人道的迫害;在16隊所有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都遭到種種酷刑摧殘。

福建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現還非法關押著40多名法輪功學員,都在所謂的「專管隊」。

勞教所把堅定的和寫「嚴正聲明」重新回到修煉中來的法輪功學員每個人單獨關小房間,用電視監控,24小時監視法輪功學員。她們還採取長期罰站、不讓睡覺、上銬、捆綁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企圖摧毀修煉人的意志。

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因長期被罰站,整天整夜的不讓睡覺,支持不住暈倒在地,看守的人將她扶起,獄警從監控電視中看到,對看守者責罵:「讓她自己起來!」。

對於那些以絕食抗議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對她們24小時捆綁,白天捆在凳子上,晚上綁在床上,為折磨學員而插的灌食的管子幾天不給取出。對於那些堅持煉功的法輪功學員,獄警把她們的嘴撬開,塞入髒毛巾、髒襪子,為防止她們將灌入的東西吐出,用膠帶紙層層將法輪功學員的嘴封住。

看守法輪功學員的都是從其它大隊挑來的勞教人員。警察許諾她們,幫助她們做,就可以減期,反之,加期。有的看守人員因同情、保護法輪功學員,屢遭幹警責罵,罵得非常難聽。有一些看守人員與法輪功學員接觸後,明白了真象,表示出去後也要煉法輪功。更有一名看守者因保護法輪功學員被加期幾個月,她說:「大法這麼好,我不在乎被加期!」

一位在押看守所的法輪功修煉者的申訴

我是福州大法學員陳兆梅,女,今年50餘歲,福州商儲公司職工,1999年3月得法,身心收益。當年7月22日,江××突然對法輪功進行鎮壓,鋪天蓋地的宣傳報導都是謊言。我便於12月28日向單位請了公休假進京上訪。30日因上訪被捕,住地蒼霞派出所和我單位領導4人到北京把我帶回。非法關進連江拘留所,後回到單位,領導天天輪班談話,要我和中央「保持一致」,我說:江××鎮壓法輪功是錯誤的,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單位領導警告我:「再去北京就開除。」從此對我限制自由,停發工資及所有福利,還要我姐妹看著。半年後,每月只給200元生活費。後來工作下崗,到門口看門。至2000年9月才恢復工作,工資還是200元。年底,聽說去過北京上訪的都得勞教,面對這樣的迫害,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訪,可信訪辦關門,無處申訴,只好到天安門廣場喊一聲「法輪大法好!」當即被非法抓捕,為了不影響單位,我沒報姓名、單位。因上訪被捕的爆滿,故分送各地審查,我被送到東北鞍山第一看守所,警察騙我說出了姓名、單位,所以我單位駐地岳峰派出所警察和單位經理又去鞍山把我帶回,直接送進福州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由單位經理、書記、保衛科到派出所把我接回,直接帶到公司的郊區泉頭山倉庫非法關押。第四天,給我兩份通知:一是勞教1年,一是單位開除公職,完全是非法的。另外,我在看守所存有700元的現金,離開時由於管教不在未能取回。釋放證被岳峰派出所扣留,後來這700元被岳峰派出所警察取走。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勞教期間,我被「洗腦」,後知道錯了,寫了嚴正聲明。勞教很惱火,把我送入專管隊,加期一個月,進行了40天迫害,天天早飯後罰站到晚上9點,再進行所謂的幫教,一夜分三批人談話不讓睡覺,有時罰站到凌晨4點,全身都站腫了,還威脅:「不轉化送洗腦班,終身監禁。」加期十天後,蒼霞派出所警察帶我弟弟接我出來,後來,我聽說又要綁架去「洗腦」,故被迫流離失所兩年。在此期間,市「610」、台江分局、派出所和街道不斷到我家騷擾,四處張貼通緝告示,懸賞幾萬元要抓我。今年2月10日,市「610」、市國安支隊葉肇森帶一夥人用萬能鑰匙打開我媽家的門,非法綁架我,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照片及一些真象資料,還抄走我媽家家用電器、房契2本、金戒指、手錶及1000元人民幣等錢物,在我們要求下才寫了沒有簽名的扣押單。同時把到我媽家另一大法學員全賽珠一起抓走,帶到公安「招待所」,分別上銬訊問,我聽到全賽珠被打,就喊:「警察打人」,「法輪大法好!」葉肇森隨手拿起一杯水從我頭上潑下,拳打腳踢,並威脅:「再喊就用襪子塞住嘴。」不讓我們睡覺,下半夜2點開始審問,連續4天,銬了80多小時,至今手指還麻木。我當即絕食絕水抗議非法抓捕,13日把我送進建新醫院,16日,由台江區公安分局把我接出,送進福州第二看守所,至今已超期羈押四個多月,我堅決抗議並申訴這種無理非法的抓捕關押。

法輪功修煉者錢曉輝被福州某些惡警迫害得生活無著

錢曉輝,女,今年50歲。10年前患血液病,醫治無效,也無錢醫治,已奄奄一息,97年朋友介紹她煉法輪功,就逐漸好轉到康復。後在福州統建辦做臨時工看大門,帶著一個未成年的兒子,母子倆就住在傳達室的雙層床上下鋪。

1999年7月22日,江××開始鎮壓法輪功。她怎麼也想不通。當地晉安區王莊派出所警察多次找她談話,她都表示法輪功救了她的命,她一定堅修到底,態度很堅定。派出所很氣,就找單位解雇她趕走她。單位看她沒有去處,生活有問題,一拖再拖,直到2000年4月只好把她解雇了。看她沒地方住,就在附近空著的一座舊辦公樓上借了一間給她暫住。錢雖然有棲身處,但沒了工作,生活成問題,只好找鐘點工做。王莊派出所因她不放棄修煉,都講法輪功好,修煉真善忍沒有錯,仍不放過她,段警孫亞閩多次找單位領導要他們把錢趕走,單位某主任很反感,有一次頂了警察:「她確實沒地方住,不能把她趕到大街上去,還要講人道主義嘛!」

2002年11月6日,「16大」召開前一天下午,錢曉輝在一同修老人家做鐘點工,搞衛生,正好當地鼓樓區水部派出所段警程文斌率當段治保主任因遇「敏感日」到這一同修家走訪,一見到錢,就似乎認識,說她不是搞衛生的,這家老人證實是搞衛生的。這時,衛生已基本搞完,5點多,錢收拾東西就提一塑料袋垃圾走了,程文斌和治保主任隨後連茶都沒喝,就趕了出去,追上錢,半途把她非法綁架到派出所,說她是搞串聯的,就一直審問,還把錢衣服脫掉非法搜身,身上甚麼也沒有;以後又把錢押到住處,會同王莊派出所段警孫亞閩等對她家翻箱倒櫃搜抄,把她修煉的書和幾張資料、私人照片等抄走,帶回水部繼續審問。錢曉輝餓著肚子一直站著,鼓樓分局政保科科長陳仰輝親自上陣逼供誘供,錢曉輝始終堅持煉功修心健身沒有一點錯,書是以前買出版社出版的,資料不知是誰放在她自行車菜筐裏的。一直審問到後半夜以後無法收場,經市區公安局領導決定,由所長陳蔚帶領,竟無理把錢曉輝送拘留所拘留15天。

錢被拘留後,錢的兒子也不在家,段警孫亞閩帶著聯防隊、治保會主任等到錢的住處撬門破鎖(門框撬壞),進去把她的電視機、冰箱、她兒子的VCD機等電器全部搬走,並把她家的照明電線剪斷,要趕她搬走。錢曉輝回家後找段警孫亞閩去要,說他們執法犯法,行同搶劫。錢曉輝曾去鼓樓分局找陳仰輝索要搜查被扣的私人照片並申訴非法拘留,反映沒有工作,生活成問題,陳要她放棄修煉,為他們反映情況,馬上給500元,並為她介紹工作,錢不為其所動。後來電器搬回來了。王莊派出所又找單位趕她搬走,單位確很為難。拖到2003年4月初,派出所以防火安全為名,說辦公樓不能住家,單位再也頂不住了,只好叫她搬走。錢曉輝無處可去,只好到一朋友家暫時借住,兒子暫住他祖母處,後經一朋友介紹,好不容易到福利院去看護嬰幼兒,5月底開始上班,她早到遲退,工作幹得很好,不料鼓樓分局政保科又去福利院告知:錢是煉法輪功的,要她們注意錢的行動,隨時彙報。福利院領導怕惹麻煩,把她辭退了,她才幹了兩個多月。

錢曉輝被迫臨時工做不成,還要弄房子住,七拼八湊,向親戚朋友挪借,買了一居室的舊房子,母子倆總算有了個安身之處。但是連臨時工都做不了,生活成問題,還欠了不少債,真被迫害得生活無著不給活路啊!

浦城管厝鄉派出所徐壽順等三警察行兇抓人、打人

2004年3月15日,大法弟子林愛珠到管厝鄉范家村去探望有病的表妹周平英,大法弟子葉海清(女)也隨行,中午在周平英家吃飯。

大約11點多,管厝鄉派出所徐壽順等三個警察闖到周平英家,非法抄家,周當時就警告警察:「我是個病人,你們這樣做會把我嚇死掉的。」警察不聽,不僅抄家還搜身,結果甚麼也沒有找到。最後,他們還要抓人,就在扭打葉海清、林愛珠的瞬間,周平英昏倒在地,半個多小時沒有醒過來。葉海清掙扎,要等病人醒後再走,警察不聽,叫一個鄰居看護病人(導致後來周平英被嚇得精神失常),就把她們倆押到管厝鄉派出所。中午12點多先審林愛珠一個多小時,沒有結果;兩點左右審葉海清,同樣沒有結果;接著徐壽順就對葉海清進行毆打,抓著葉的頭髮直晃,使她疼痛難忍,緊接著是拳打腳踢,一直折磨到晚上7點多。葉海清痛斥惡警無故抓人並行兇打人,執法犯法。正告他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惡報。到晚上11點多,被押送到縣看守所。最後林愛珠被拘留一個月,葉海清被非法勞教兩年。

(以上案例均摘自明慧網)

檢察官先生:

這只是我省已被揭露出來的一小部份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實際的廣度和程度都要嚴重得多。很多法輪功修煉者,只因為煉功或上訪或講被迫害的情況表白冤情,就被非法抄家、拘捕、罰款、勞教、判刑。如省勞動模範、十佳優秀法官、連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的福州鼓樓區洪山法庭庭長林萬茂,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解教至今仍未安排工作,天天上班只發給生活費。漳州年近60歲的陳美芬,因到公園煉功被非法判刑7年;浦城葉水欽被扣上唆使法輪功修煉者去北京上訪的帽子被非法判刑6年,等等。再如,一個浦城縣幾年來對法輪功學員就非法拘押78人次,非法罰款或逼交保證金10多萬元,勞教8人,判刑6人(其中判刑6-7年兩人)。被迫流離失所數人。目前全省被非法綁架羈押在看守所的還有數十人,關押在各勞教所的還有近兩百人,投入監獄的尚有百餘人。他們還受著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和酷刑虐待。我們想不通:全國這上億的人民群眾,他們煉法輪功健身有甚麼錯?他們修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有甚麼錯?他們上訪反映意見、訴說冤情(憲法賦予的權利)有甚麼錯?他們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為了表白冤屈,揭露污衊宣傳、酷刑折磨、迫害致死人命而向世人講清真象,也是和平的合法的舉動,又有甚麼錯?更談不上違法犯罪了!國內何以千千萬萬這樣的好人(不少是精英),竟遭非法拘捕、抄家、罰款、勞教、判刑。而且受到慘無人道的酷刑虐待甚至有些已被迫害致死、家破人亡?!真令人不可思議!人的思想信仰和對真理的追求是強制和酷刑改變不了的!我們懇切要求各級檢察和執法機關真正伸張正義,嚴肅認真的依法制止這種侵犯人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福建法輪功修煉者
2004年9月

抄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有關領導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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