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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講清真象,犯人要求我教他的孩子讀書、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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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4日】我離開看守所之前,眾犯人與我惜別依依。倉頭被我講真象所折服,勸我日後小心,還請我將來出去教他的孩子讀書、做人。

我被邪惡之徒綁架到看守所,在審訊中,當邪惡開口問話時,我拒絕回答。我說這裏是看守所的審訊室,我無罪,不應該被關押,到外面再講。惡警對我咆哮暴怒,非要我說話。我便冷靜的對他們說兩句話:「法輪大法好!放我出去。」其它一概不予搭理。

我在看守所,因抵制迫害而被惡警指使監倉的人集體毒打,全身傷腫。後來,同倉二十多人包括監頭都被感化。我煉功之時,他們幫我把風,一些還主動找到要李老師的經文之類的聽聽。

有幾個犯人被感化後流著淚對我說,如果他們在外面早知道有法輪功教人道理,他們就不會去幹壞事,不會有今日的下場。幾乎整個倉凡是參加過打我的人都向我道歉,請我原諒他們的過錯,請我體諒他們的身不由己。

廣西籍的鐘志高流著淚對我說,如果早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就是讓他死都不會來打我。後來他又把別人送給他的一件短袖衫送給我,一定要我收下,他說如果我不收下就是不會原諒他,那麼他這一輩子將是十分內疚和悔恨的。我將他給我的短袖衫收下,另外拿一件給他。

一名第二天釋放的犯人在臨走前一夜專門找我談話,他說在看守所的監倉內打人是習以為常,在那種地方打人從來是沒有人認錯的,也不是一定要認錯。但是他還是向我道了歉,說只有這樣,心裏才好受些。

一位被判死刑後改判死緩的犯人很感動的對我說,真不知我對他那麼好,以前打過我實在不該,他還把睡覺較好的鋪位騰出來給我,要我睡在身邊為他講故事。

我在收容所時,向倉裏的人洪法,他們聽得很認真,並表示對大法的尊重和嚮往。後來,其中一位寫信給我,說他從收容所出來,收容所不給他一分錢。他身無分文,徒步走了三十多公里找老鄉,然後再乘車回到外省的家中。他自己承認,如果不是在收容所聽到我們的真、善、忍法理而守住心性,他在那種艱難的條件下是免不了幹壞事的,但現在不同了,硬是靠著毅力和信仰徒步走了三十多公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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