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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彙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恐怖組織機構「610辦公室」(專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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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

  • 中國恐怖組織──610辦公室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成立「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通告

  • 受國際輿論壓力 「610辦公室」更名 對外稱撤銷

  • 從一份區級610文件看江氏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殘酷性

  • 江澤民為甚麼要搞一個「610辦公室」?

  • 中國恐怖組織──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直接指揮各地對法輪功的鎮壓。圖為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明慧網2003年10月8日)四年來,江澤民及其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組織「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系統迫害,其制定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政策通過江澤民和羅幹的親自推行,在全中國範圍得到實施。但「610辦公室」不見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公開機構名單的組織,被認為是一個在中國非法的秘密組織。

    *610 的組織結構及其背景

    據明慧網資料,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自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由於該「610辦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與法輪功有關的事務,因而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整個中國政府都被脅迫聽命於江氏鎮壓法輪功。這使得江及其領導的610有超越政府的生殺予奪的權力。

    各種消息來源指出,在中共前政治局7名常委中,只有江一人竭力鎮壓法輪功,甚至連後來負責「610辦公室」的李嵐清當時也是不同意的。

    正式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以1999年7月20日前後連續出台的幾個文件為標誌的。這些文件是:最早的中共中央7月19日的《中共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其後是民政部7月22日的決定;公安部7月22日的通告;新聞出版署7月22日的通知等。也就是說,「610辦公室」的成立比中共中央的通知早了整整40天。按中共的傳統,只有執掌實權的最高領導人才能這樣破壞黨的組織原則來達到其目的。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追查報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辦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未得到國務院的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都沒有授權給中國共產黨及其任何附屬機構直接干預和運作政府行政的權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領導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辦公室」及其所掛靠的各級政法委對公檢法的領導同樣違反了憲法關於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及不受干擾的規定;而且這個有兩個正式對外名稱和一個對內名稱(610辦公室)的組織不見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公開機構名單的組織,因此可以認定這是一個非法的秘密組織。

    *迫害法輪功學員

    羅幹早在江氏集團系統地鎮壓法輪功前,就不斷製造事端,以圖栽贓陷害法輪功。1999年7月20後,羅幹在全國範圍多次指示:要嚴打「法輪功」。並親自到各地布署指揮、監控迫害法輪功的具體措施。2001年2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婦女酷刑特別調查報告中指出:羅幹了解2000年10月在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徑。據稱,羅幹曾多次給馬三家監獄指示「要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

    「610辦公室」非常邪惡。到目前為止,通過民間渠道證實的已經至少有793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很多人死於勞教所和監獄的殘忍的虐殺。因為江氏集團嚴密封鎖消息,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中有北京工商大學(原北京商學院)經濟學院30歲的教師趙昕,她只是因為在公園煉功被北京海澱分局公安人員綁架並毆打成頸椎粉碎性骨折,經歷了6個月的極度痛苦後逝去。華爾街時報記者伊安-約翰遜在一篇後來獲得「普利策獎」的報導中,描述法輪功學員陳子秀被山東省的警察打死的事件,幾週後,她的女兒張學玲因為在報導中接受採訪而被判三年勞教。除了這些被奪去生命的法輪功學員之外,還有數萬人被劫持在各個勞教所,遭受著納粹集中營一樣的摧殘。位於遼寧省的馬三家勞教所在風雪天把法輪功學員衣服解開,銬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凍昏,滿臉凍出成串的大泡;在漆黑的夜晚,把法輪功學員拖到廁所連續十幾天的毒打,腿上的肉凹進去近一釐米深還流著膿水;位於北京的團河勞教所將黑龍江學員魯長軍毆打致脊椎斷裂而癱瘓;將愛爾蘭中國留學生趙明用六根幾萬伏電棍電擊;將協和醫科大學青年助理研究員林澄濤和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朱志亮摧殘致精神失常……

    「610辦公室」在全國都設有分枝機構,它的另一個活動就是舉辦多如牛毛的洗腦班(美其名曰「學習班」或「法制教育學校」),任意綁架法輪功學員,剝奪他們的睡眠,強迫他們接受封閉洗腦,並以暴力威逼他們寫所謂的「保證書」、「揭批書」。這種洗腦無異於靈魂虐殺,比肉體虐殺還要殘忍。

    精神病療法被用來摧毀學員的意志。江蘇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學員強行綁在床上打針、灌藥,所謂的醫務人員超劑量地給學員注射不知名的針劑,人立刻就昏了過去,不省人事。藥物的作用發作時,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當學員清醒時指問那些所謂的醫務人員:「為甚麼給我們這些沒病的人打針、灌藥?」他們說:「用這些藥你們不會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們說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不給你們用藥了,你們自己千萬不能跑出醫院去,我們不給你們逐漸停藥,人會瘋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別人也會把你們當成瘋子再送進瘋人院的。藥性反應起來痛苦是難以想像的,非常可怕,後果不堪設想」。一天,一位學員在凳子上盤坐,院長走過來惡狠狠地說:「你還在煉功嗎?就把你的針藥量還要加得更大,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還煉不煉!」 (明慧網2001年4月29日文章)

    *在國內煽動仇恨

    2001年2月6日,在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趙勇等的鼓動和指揮下,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的800萬青少年,開展反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各地青少年走上街頭,深入社區,通過開闢反「法輪功」專題宣傳櫥窗,張貼掛圖、招貼畫,發放宣傳資料,播放音像製品等形式,開展聲勢浩大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教育活動。報導中稱,當天全國各地共張貼宣傳畫50多萬幅,發放宣傳資料1000多萬份,舉行集會200多場,共有800多萬青少年直接參與。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5月14日公布對自焚報導的調查結果顯示,「天安門法輪功修煉者自焚案」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但是,這個陰謀卻在極短的時間內,點燃了十多億不明真相的中國百姓的仇恨之火。

    《華盛頓郵報》2001年8月的題為「中國(江政府)系統根除法輪功」的報導稱,「通過對中國政府中一位顧問的秘密採訪,了解到中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三個最關鍵的政策:暴力(酷刑),高壓宣傳(詆毀)和洗腦。」

    據不完全統計,迫害的頭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揮下,製作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品包括:
    l)幾萬篇反法輪功的文章和報導;
    2)幾十萬小時的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和電台宣傳,
    3)耗資幾十億元人民幣的反法輪功宣傳運動。
    4)幾百萬的反法輪功的漫畫書籍,
    5)幾十億小時的人工時間;

    *將仇恨傳播海外

    江集團指使「610辦公室」,把造謠與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們利用駐各地的大使館及領館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監聽、跟蹤甚至雇請打手騷擾法輪功學員,任意吊銷法輪功學員的護照,並在華人社區煽動不明真相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等等。在德國,由於中共施加壓力,警力被用於驅逐江所住賓館裏具有中國人面孔的人,僅因這些人可能會對他提出抗議。在冰島,一份法輪功修煉者的黑名單被發往全世界各機場,來阻止法輪功修煉者進入冰島,從而確保江的訪問沒有抗議。當香港按著江的意願驅逐要入境的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時,香港的「一國兩制」被質疑。這些做法,也給海外各地帶來混亂和災難,嚴重動搖那裏的民主和自由的基礎。

    他們還向國外主流社會散布謊言,包括向政府官員、媒體、圖書館、非政府組織、社會名人等散發宣傳資料。江本人曾直接將充滿謊言的小冊子交給前美國總統克林頓。而接到資料的加拿大國會議員克林說,「這種資料說服不了我,我曾經請外交部長譴責中國對人權的迫害。中國搞這一套不過是為他們侵害法輪功人權製造藉口罷了。」2003年9月18日,不斷接到此類宣傳的加拿大議員安德斯說,「不要再把更多的此類宣傳品帶到加拿大,來反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他們一直在試圖壓制宗教自由。不要來這裏騷擾!在中國做這些事已經夠惡劣的了!不要把這帶到加拿大來!」

    *610頭目海外被起訴

    2002年10月,法輪功學員集體在芝加哥的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與反人類罪起訴當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和處理法輪功問題辦公室「610辦公室」。

    2002年12月,一份刑事訴訟案被送到法國,指控前中國副總理、610辦公室另一頭目李嵐清犯有酷刑罪。2003年7月,法國刑事法庭開始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

    610辦公室頭目羅幹2003年9月份訪問歐洲時在冰島、芬蘭及摩爾多瓦和亞美尼亞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和「群體滅絕」罪追蹤起訴。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成立「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通告

    (明慧網2003年2月25日)

    一、立案原因

    中國的「610辦公室」,全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得名,是中國官方制訂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最高機關,是為了針對以修煉「真,善,忍」為原則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鎮壓和迫害為目的而專門設立的恐怖機構。也由此開始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系統、周密、根除式的暴力迫害和精神迫害。

    「610辦公室」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內,由當時的副總理李嵐清任組長,政法委書記羅幹和中宣部長丁關根任副組長。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610辦公室」不僅凌駕於法律,黨、政機關及公、檢、法、國安機關、司法廳以及其他任何國家機關之上,而且有權指揮各地新聞媒體機構。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個嚴密、獨立運作的體系,成為了江澤民集團系統迫害法輪功及無辜百姓的總指揮部。「610辦公室」直接策劃,操縱和參與了江氏集團對於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迫害和造謠誣蔑的非法政策,特別是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死亡者〕身源,就地火化」的極端恐怖主義政策,對於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鎮壓和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種類滅絕罪」,「610辦公室」起到了配合,協助和直接執行非法迫害罪行的作用。「610辦公室」在對於法輪功鎮壓和迫害的過程當中,所發揮恐怖組織的破壞和傷害作用,絲毫不遜色於當年二戰期間,希特勒領導下的蓋世太保在迫害猶太人的過程中所造成的破壞和傷害。

    「610辦公室」成立後首先控制官方媒體和大眾傳播媒對法輪功進行構陷式的宣傳,矇騙群眾,在國內對全民洗腦。當這些宣傳遭到越來越多的質疑的時候,「610辦公室」轉而製造惡性事件,(如本組織已立案追查的「天安門自焚」案),在官方媒體上大肆渲染,利用人們的善良挑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在被欺騙中認同或參與了江羅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到目前,「610辦公室」仍是禁止國際上獨立的新聞媒介或國際機構對其所公布的這些事例進行獨立的調查和證實。

    「610辦公室」在過去的三年半中,不斷轉發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各種密令。比如,2002年初,中央「610辦公室」的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的會議,在會議中劉京竟下達了「徹底鏟除」以及「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的命令。這些指令使得地方警察不受約束地酷刑折磨、甚至謀殺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對每一位具體的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起訴、審判的決定包括判刑的刑期也都是由省級「610辦公室」直接作出。三年多來,經人權組織和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證實被迫害死亡的法輪功學員已有526人,而中國公安部門內部消息說死亡人數實際上已超過1600人。數千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大劑量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6000多名學員被非法判刑,10萬多學員被非法勞教。

    「610辦公室」同時還指令各縣、區政法委要成立強制洗腦班,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如不服從就送勞教所、精神病院、戒毒所進一步迫害。並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的掠奪,分別處以千元至幾萬元不等的高額罰款。

    「610辦公室」不僅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而且把迫害擴大到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單位和地區。家裏有人堅持煉法輪功,其家人就會失去工作,或中斷學業,甚至也要被送去洗腦;單位有人堅持煉功,或去北京上訪,單位領導就要受到處罰,撤職、罰款,甚至影響整個單位的評選先進、獎金等等;社會還要採用聯保制,派出所管轄區內有法輪功學員上訪,派出所幹警就要受罰、失去工作,地方政府官員也同樣要被罰款甚至被罷免。

    「610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大搞文革式的群眾運動,強迫全民在規定的時間收看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學習誣陷、誹謗法輪功的報紙、文章,實施全民洗腦;要求人人表態,是否和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保持一致;在全國大搞簽名運動,連小學生都不放過;在一些關鍵的交通要道,路過時必須罵法輪功才能過去,甚至把法輪功創始人的像放在地上,踩了像才可以通過等等。

    「610辦公室」剝奪全中國人民的知情權,不僅報紙、電台、電視一律封鎖法輪功的真實消息,還設置網絡警察,封閉國外網站,封鎖法輪功在國外的消息。610辦公室在中國製造白色恐怖,一旦發現有人訪問被禁網站,就會被公安抓走。

    江澤民指使「610辦公室」把造謠與迫害延伸到海外,指使中國駐各國的使領館在領館區舉辦詆毀法輪功的展覽、座談會,在華人社區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甚至僱用打手,企圖直接破壞海外法輪功的合法活動;利用駐各國的使領館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監聽、跟蹤甚至雇打手騷擾法輪功學員,任意吊銷法輪功學員的護照。通過在海外對法輪功的詆毀和造謠,欺騙了世界上的幾十億人,實際上這是一場對全人類的恐怖主義迫害。

    有鑑於上述種種原因,(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即日宣布成立(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對中國「610辦公室」系統對法輪功的迫害全面展開調查,並從即日起開始對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的「610辦公室」和政法委員會進行重點追查。

    本委員會邀請和協調中國和世界各國的正義人士,系統地追查所有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個人和機構,我們呼籲中國大陸和海外的正義人士,向我們提供迫害證據,配合我們的追查行動順利進行,匡扶人間正義。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

    二、迫害案例

    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的各級政法委員會和「610辦公室」,自2000年初以來在其所轄地區內舉辦了多期洗腦班,他們與地方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派出所、街道居委會等相互勾結,以各種非法手段,哄騙、綁架了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強行洗腦,非法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決裂書」、「揭批書」和「保證書」(即所謂的「三書」),對在洗腦班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直接非法勞教或判刑,許多人在被拘押或勞教期間遭到酷刑虐待, 甚至被迫害致死。

    根據最新舉報並核實:湖北省武漢市政法委和「610辦公室」正式傳達文件,要將武漢市所有煉過法輪功的學員全部重新登記並要求全部寫「三書」,否則就抓到洗腦班強行洗腦並計劃進一步迫害,包括失去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受到威脅。(該案極為嚴重,涉嫌與國際上的「群體滅絕罪」相關的嚴重犯罪行為,本組織已決定立即另行立案追查)

    案例1:

    王博,女,19歲,河北省石家莊人,中央音樂學院學生,法輪功學員。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河北「610辦公室」非法關進石家莊市勞教所五大隊。因不承認被指控的罪名,被嚴管。2001年4月被石家莊市勞教所當作「頑固分子」強送北京勞教所強制洗腦。在北京勞教所期間,王博被「隔離」,連續六天六夜不讓睡覺,它們採取逼迫、引誘、暗示各種手段,灌輸一系列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強迫王博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無形的恐怖給王博的精神和心理帶來極大壓力。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使王博迷迷糊糊神志不清,使她的精神徹底崩潰。在如此車輪戰式的所謂「幫教工作」下,王博被強制洗腦。一段時間後被接回石市勞教所304中隊。

    王博在後來見到她父親時說:「爸爸,我在勞教所裏極其痛苦,沒有一點人身自由,不許通信、不許親人探視。它們把我綁架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在途中的火車上,我差點跳車,我不知道我在後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過去。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它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用那裏警察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爸爸你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嗎?被轉化後,內心的矛盾,精神的壓抑,生不如死,有時我感覺像60多歲的人,在我精神當中死過好幾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回家看望女兒時,也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綁架到了河北省石家莊的洗腦班,並用同樣方法被強制洗腦。此事曾被「610辦公室」在其控制的報紙和電視上大肆宣傳。(詳見附錄1: 王新中的證詞)

    由於王新中在證詞中揭露了「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的內幕,於2002年10月在山西再度被綁架。

    本案主要相關取證人及單位:

    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 王永志
    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 洗腦中心主任): :郭鎖山
    石家莊「法制教育培訓中心」( 洗腦中心): 李愛國 , 孔繁運、袁書謙,崔彥芳
    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組; 新華網北京記者: 鄔煥慶 呂國慶 董智永
    中央音樂學院
    王博高中班主任: 郎德強
    石家莊鐵路機務段
    山西省公安廳;太原市政法委;
    太原萬柏林公安分局: 吳長安、王健

    案例2:

    陳子秀,女,58歲,山東省濰坊市人。2000年2月21日,因為不肯放棄法輪功信仰,被濰坊市政法委及610人員活活毒打致死。為揭露這一殘暴行徑,伊安-約翰遜先生2000年4月20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了題為「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的採訪報導(詳見附錄2)。報導中說:「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

    而陳子秀之女張學玲為了揭露迫害、給母親伸冤,卻於2001年4月24日未經審判被判處勞教三年(詳見附錄3)。

    本案主要取證人:

    梁斌: 濰坊「610辦公室」
    王繼美,男,50餘歲,原濰坊市濰城區政法書記
    高新功,男,40餘歲,濰坊市濰城區城關街辦任政法委書記
    鄧萍,女,40餘歲,任城關街辦胡家牌坊居委會主任
    劉光明,男,30餘歲,曾任南關派出所聯防大隊長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73名法輪功學員在山東省被迫害致死,僅濰坊市竟有29名,案情極為嚴重。本委員會將重點追查。山東省部份「610辦公室」和政法委負責人及「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名單(詳見附錄4)

    三、追查對像

    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及其所屬區,市,縣的「610辦公室」和政法委的負責人及所有「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收集他們的姓名,住址,照片,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追查每人是否參與過或正在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上,肉體上和經濟上的迫害,收集涉嫌人員的迫害事實及犯罪證據。

    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

    羅幹: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實際執行主管李嵐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組長),已於2002年12月4日因酷刑罪在法國被起訴(詳見附錄5)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 袁隱

    北京地區部份「610辦公室」 相關取證人員:

    王振華 北京市昌平區委副書記,610辦公室負責人王書合 區委常委 ,分管政法工作, 兼任區委政法委書記蔡長敏 -北京市海澱區副區長,參與610事務侯君舒-區委副書記,主管區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

    北京市委「610辦公室」 主任: 王黎明

    四、 附錄

    附錄1:王新中的證詞

    央電視台在2002年4月8日《焦點訪談》播出了《從毀滅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媽媽》的節目。我就是這個節目的當事人,王博的父親,叫王新中,原中共黨員,石家莊鐵路機務段幹部,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於2001年5月被迫流離失所。今年1月被綁架到河北省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也就是法西斯洗腦班,達4個多月,被強行洗腦。我不堪忍受各種精神摧殘,於5月12日擺脫了對我的監禁,在這裏我必須揭露《焦點訪談》和新華社用謊言欺騙世人的行徑,澄清事實,還真相於天下。

    我先介紹一下我是如何被所謂的「轉化」的。

    在新華社2002年4月8日所刊發的通稿《生命﹒深淵﹒新生──原「法輪功」練習者王博的人生軌跡》文章中這樣描繪:「其中最催人淚下的是今年1月底時的「騙請」父親的經過。」

    經過是這樣的:我聽說在2002年1月20日王博要回家,我非常牽掛我的女兒,在回家看望她時,卻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綁架到了河北省會的洗腦班。在那裏,我和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監禁在「談話室」,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剛一進去,它們就威脅我說:「告訴你,這裏是法制教育中心,抓你抓了一年了,終於抓到了,進來就別想出去,除非轉化,否則送勞教……,轉化是對你女兒有利的……。」它們採取逼迫、引誘、暗示各種手段,灌輸一系列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謊言,強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無形的恐怖給我的精神和心理帶來極大壓力。在被斷章取義、偷梁換柱(偷換概念)的種種謊言,被誹謗錄像的謊言欺騙,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這樣被所謂的「轉化」了。這絕不是我的本願。這不是我的真實思想,是對我的精神迫害。

    難怪我女兒王博被強行洗腦後,竟然喪失了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達到六親不認的地步。我愛我的女兒,洗腦中心對我女兒的摧殘令我憤怒。

    這就是《焦點訪談》和新華社所說的黨和政府「春風化雨」般的「關懷、教育、挽救」的結果。所謂的「春風化雨」其實是「腥風血雨」。

    那麼《焦點訪談》「軌跡」節目又是怎麼出台的呢?

    我被強行洗腦後,王博也在不久解教,我們同樣被監禁在洗腦中心裏,失去人身自由。有時我看到王博精神不正常,她經常一人呆在屋裏,不想見任何人。有些解教的人陸續離開了洗腦中心,而唯獨遲遲不放王博,沒有自由的她經常為此落淚。

    當我向洗腦中心主任李愛國提出放王博回家時,他卻說:「王博這個事和別人不一樣,必須經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王永志說了算,這裏安全,外面不安全,先在這裏呆著吧,領導在給王博聯繫復學的事。」對王博實施變相關押。

    然而,蓄謀已久的陰險圖謀終於出籠。

    2002年3月下旬,中宣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省市610組織一夥人來到了河北省洗腦中心。其中一些幹部對我說:「中央很重視王博的事,你們配合好這次採訪,對王博回校復學很有利,如果配合不好,復學之事就沒希望了……」它們反覆地做著我的工作。

    我想讓王博早些離開這裏,解除她的痛苦,就動了心,接受了採訪。

    回首這一切,才知道被捲進一場早已預謀已久的騙局。

    當我看到《焦點訪談》播出的節目後,為《焦點訪談》如此卑鄙的嫁禍、歪曲誣陷的「偷梁換柱」手段而感到震驚。《焦點訪談》實質上是《焦點謊談》。

    儘管我在當時被洗腦後曾誤入歧途,但我後來一直在修煉,沒有放棄修煉。

    我在與中央電視台的記者交談中,談到我們家的修煉和我在單位遭610毒打的情況卻被刪掉了,並對我的訪談作了移花接木、改頭換面的重要刪節,有意將節目製作成醜化修煉人,惡意攻擊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內容。正如記者所說:「有些內容是不能報導的,政治的需要吧。」

    那麼我就把我們全家修煉的真實情況作一介紹。

    96年前,我和我愛人感情不和,準備在96年王博上高中後協議離婚,家庭出現了危機。95年王博停止了學習鋼琴,我的身體很不好,神經衰弱、心肌炎、腸胃炎,我愛人也神經衰弱、肩周炎,我們因一點小事經常爭吵不休,互不相讓,矛盾發展到了極點,我從單位申請了房子,做好了離婚的準備。

    有一次我們對王博透露了準備離婚事情,當她聽到之後,抱頭痛哭,這件事情對於一個14歲的孩子來說是沉重的精神打擊。看到這個場面,我們趕快去安慰她。為了王博,我們只有勉強維持著這個家庭。

    就在1996年7月我愛人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我發現她從思想、性格、身體各方面變化非常大,也改變了對我的看法和態度,隨後我也開始了修煉。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為別人著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們夫妻相互溝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現生機,我們的家庭和睦了。各種疾病不翼而飛,扔掉了多年存藥的大箱子,退掉了準備離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歡樂的家庭,這個家庭的變化,使她認識到了修煉做好人的意義,嚴格要求自己,在修煉與學習兩不誤的情況下,王博又重新開始了學習鋼琴。大法在她的身上體現出了超常的智慧,學習成績穩步提高,並在1999年高考中以優異的成績分別被「中央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河北師範大學」三所院校錄取。

    法輪功給我們將要破滅的家庭帶來了光明和福音,使我們這個家庭獲得了新的生機。

    就在我們對美好的幸福生活充滿信心的時候,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肆意歪曲迫害法輪大法,迫害因煉功身心受益的廣大法輪功學員。我們法輪功學員感到有責任向政府表明我們的意見,曾經依法進京上訪,卻遭到殘酷迫害。兩年多來我先後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調離工作、停發工資。以致2001年5月在單位無辜遭市610一夥警察毒打,電棍、警棍拳腳相加,將左眼打出淤血,後腰受傷,被迫流離失所。我愛人也被銀行開除公職,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後被勞教3年;王博上大學一年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退學,後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我們只為說一句真心話,不放棄真、善、忍大法修煉,卻遭到了如此迫害,使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支離破碎,家破人亡,如果沒有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我們將在不同的崗位服務於社會,是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而《焦點謊談》卻說:「這個家庭因修煉法輪功而名存實亡」,不顧法輪大法使我的家破鏡重圓、幸福美滿這一被許多人所了解的事實,嫁禍於法輪功,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欺騙世人。

    《焦點謊談》又誤導觀眾說:2001年11月,王博被提前解教,她回家了,但是家裏空蕩蕩的,王博的父母為了護法,離開了單位,離開了家。實際上,我們是被迫流離失所的,王博並沒有被放回家,現仍被長期變相關押在洗腦中心。──我和我愛人是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的,我愛人是被開除公職後,「610」警察多次到家中騷擾,多次抄家,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我也被「610」無端迫害在單位遭毒打,被迫漂泊在外。

    《焦點謊談》為了粉飾「教育、轉化、挽救」,它們借領導看我們一家的名義,用汽車把我們拉到勞教所,拍攝了一張全家在一起的照片和幾個鏡頭,以後我們再也沒見過面,卻用這樣的一張照片在報紙上肆意歪曲事實,說我們「不久」團聚,目前,我愛人仍然被劫持在勞教所,我在未出來之前,一直被監禁在洗腦中心。

    至於新華社的署名文章更是無稽之談。我從來就沒有接觸過新華社的任何一個記者,不知新華社的文章是從哪裏編造出來的。

    新華社文章中還說:「琴聲被『法輪功』掐斷。然而,一場劫難就在這只音樂的精靈展翅欲飛的時候降臨了。」這又是顛倒黑白。因96年我們家庭離婚危機險些給王博造成沉重打擊,全家修煉後家庭歡樂,王博受益於法輪功修煉,高考的優異成績對王博也是刻骨銘心的,為向政府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投入了勞教所,是誰掐斷了王博的琴聲呢?把王博長期關押在勞教所,進行精神摧殘,強制洗腦,使一個19歲不成熟的孩子心靈扭曲,忘掉了家庭曾發生的重大轉折,把莫須有的罪名認可在自己身上,被利用來欺騙老百姓,說明迫害一個學生的手段如此毒辣,使我感到當權者的野蠻,也使我為我的女兒感到痛心。

    把一個學生的心靈扭曲到喪失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要從王博的所謂的「轉化」說起。我現在就說一下王博是如何被所謂的「轉化」的。

    王博被精神摧殘後,幼小的心靈被扭曲

    新華社通稿中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2001年4月,頑固的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那麼為甚麼要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以及在北京新安勞教所是如何被轉化的卻隻字不提。

    我見到了與我骨肉分離已久的女兒王博,女兒在長期被折磨的情況下,見到了自己的父親,失聲痛哭,對我說:「爸爸,我在勞教所裏極其痛苦,沒有一點人身自由,不許通信、不許親人探視。它們把我綁架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在途中的火車上,我差點跳車,我不知道我在後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過去。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它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用那裏警察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

    她還跟我說:「爸爸你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嗎?被轉化後,內心的矛盾,精神的壓抑,生不如死,有時我感覺像60多歲的人,在我精神當中死過好幾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我聽了心如刀絞。

    一個年僅19歲的女孩子,從沒有離開過父母的情況下,被送進勞教所,孤身一人被摧殘被洗腦,使我感到憤慨和震驚。

    我知道,我的女兒在被綁架到新安勞教所後,經歷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恐怖的一幕。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使她的精神徹底崩潰。

    我現在就揭露河北省會洗腦中心是如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河北省會洗腦中心位於石家莊市北城街,原市勞教所三大隊,也就是過去的監獄。高牆深院,鐵門緊鎖,門口內外設有攝像監視。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樓房鐵網封閉,所有學員都是被綁架進去的,一進去就被關進「談話室」,連續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它們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封閉強制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光盤。把人折磨到神智不清時,它們再用斷章取義、自欺欺人的邪悟謊言,使你順水推舟的放棄你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對於超過5天以上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它們更是殘酷,扒眼皮、彈眼球、揪耳朵、澆涼水、灌白酒、打人、不讓去廁所等──大法弟子丁立紅耳朵被揪出血,大法弟子姜帆的手被打火機燒出疤痕,不讓劉慧娥去廁所,竟逼得她把大便拉在了褲子裏。它們往法輪功學員臉上、手上、胳膊上寫大法師父的名字,在地上寫滿師父的名字,逼學員用腳踩。它們讓學員站在高處,大聲恐嚇學員。它們對被迫「轉化」的人不許串屋。

    惡警孔繁運對已「轉化」的人說:「甚麼時候我看到你們打人、罵人才算真正轉化徹底了。」這裏就是用這樣的標準來「挽救、教育、轉化」的。

    就是這樣一個充滿邪惡的集中營,卻經常有外地參觀者前來,學習著如何殘害扭曲人性的「經驗」。就是這樣一個滅絕人性的地方,卻能被中央「610」樹為全國的「典範」。

    通過以上我談到的和我們家修煉的實際情況,96年前我們家庭面臨破裂,而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身體健康,幸福美滿,99年7.20後為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現在澄清這一事實,揭露焦點謊談和新華社的謊言欺騙。同時我也為我在洗腦中心被強行洗腦後,對師父對大法不符合實際的言論,感到萬分痛心與悔恨,並聲明作廢。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被矇蔽的廣大世人。望廣大世人擦亮眼睛,認清是非,呼籲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還社會穩定,還美好家庭。

    王新中
    2002年8月

    附錄2:華爾街日報: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

    《華爾街日報》2000年4月20日報導─

    《華爾街日報》記者伊安-約翰遜撰稿

    [中國濰坊消息] 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一年以前,中國以外只有很少的人聽說過法輪大法及其養生的功法。法輪大法以法輪功這個名字為人所知,它包含了調息、打坐以及閱讀功法創始人李洪志勸善、有時頗為超常的著作。

    儘管法輪功已經在中國數百萬人中流行,他在國際上引起注意還是去年4月25日的事。那天,10000多名信眾匯聚北京,圍住了政府領導所在地中南海,要求政府停止在國家報紙雜誌上將他們描述為宣傳迷信的X教。這一人群構成了奇異的景象:大多數是中年人,勞動階層,當日離開北京市中心回到各地自己的家之前,他們只不過安安靜靜地在那裏打坐。

    但是,在一個對其威權的公開挑戰沒有足夠包容力的政府眼裏,這個抗議是一次無法原諒的挑釁。政府逮捕了數百名法輪功組織者,並發現其中一些人是中央政府、警察甚至軍隊中的官員。由於擔心一個迅速發展的宗教會影響這個無神論的國家,北京在去年7月宣布法輪功為「X教」並正式予以取締。

    面臨著政府安全部門的全力打壓,法輪功本應該迅速消亡。但與偶爾挑戰共產黨的異見者不同的是,法輪功的活動並未因為大規模的逮捕、毆打甚至殘殺而停止。相反,一個強硬的核心仍然繼續抗議。在北京的市中心,每天有數十人因試圖展開呼籲恢復這一團體合法性的橫幅而被逮捕。一年以來,法輪功信仰可以說是對共產主義統治的50年威權最持久的挑戰。

    代價過高的勝利?

    陳女士的故事是極端的例子之一。一方是共產黨,它如此堅決地取締法輪功,並已採用了自1989年在天安門廣場鎮壓由學生領導的反政府運動以來最大規模的公共安全手段。政府在這場鬥爭中,如果可能獲勝的話,將付出極大的代價;它的鐵腕手段已使上百萬的普通群眾對它不抱幻想,比如陳女士的女兒,她在發生去年的事件以前是不關心政治的。同時這也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地位,因為它需要外國的幫助來解決一系列緊迫的經濟問題。

    附錄3:華爾街日報:法輪功學員的女兒未經審判被送勞教所

    《華爾街日報》記者查爾斯-哈茲勒(Charles Hutzler)2001年5月10日撰文報導陳子秀之女兒未經審判被處以三年勞教。

    文章說,一位婦女,未能成功地說服中國官僚讓警察承認他們將她修煉法輪功的母親折磨致死,現被處以三年的勞教。這是政府正在加強對法輪功精神運動鎮壓的又一個跡象。

    紐約法輪功女發言人和香港人權與民運中心稱,在4月24日,東部城市濰坊的警察決定了對張學玲的處罰,將她送到臨近淄博市的王村勞教所。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三說,她被控為「利用XX破壞法律實施」,這是一個非常模糊、嘲罵式的指控,被經常用在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以便將他們送到勞教所。

    關於張女士被監禁的報告無法被獨立證實。警察和勞改所的官員拒絕作任何評論,而且張女士的家庭成員也無法通過電話聯絡上。但是她的命運是與政府日益兇猛的鏟除該群體的運動相吻合的,政府往往通過強迫追隨者們放棄他們的信仰並監禁那些拒絕放棄信仰者來達到鏟除該團體的目的。

    張女士的母親,陳子秀,是一名忠誠的法輪功修煉者,曾因試圖抗議政府於1999年7月頒布的對法輪功的禁令而被關押兩次。在她被第二次關押時,也就是去年的二月,一同被關押的同修們和她的家人都說,警察為逼迫她放棄信仰而將這位58歲的婦女毒打致死。警察否認了對陳女士的折磨,稱她屬於自然死亡。

    張女士起初支持對法輪功的禁令,幾個月後開始逐漸懷疑政府的鎮壓。她媽媽死後,她不斷地請求警察和政府能夠出具她媽媽的死亡證書,但未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張女士從法輪功修煉者們那裏得到了支持,她自己也成為了一個法輪功修煉者。陳女士的死和她女兒尋求正義的經歷曾被亞洲華爾街日報連續報導,這些報導在上個月獲得普利策(Pulitzer)國際報導獎。

    附錄4:山東省「610辦公室」 及政法委取證人員名單(部份):


    張高麗-原山東省長

    劉玉祥(山東省委610) 揚守仁(610辦公室) 花兆賢(昌樂縣委)
    邵春雷(原濟南市中區610) 王增實(青島市市委) 魏景瑞(青島政法委)
    劉化文、張繼軒(泰安市610) 張桂芬(招遠市610) 林濤, 馮 書貴(招遠市610)
    高樹貞(濰坊青州市610) 劉志柱(招遠市公安) 黃濰連(濰坊市坊子區)
    李國忠(濟南市歷下區政法委) 梁斌(濰坊610) 張樹琛(濰坊市坊子區)
    劉作金,劉學東(膠州政法委) 谷志勇(濰坊610) 張正泉(萊蕪市政法委)
    張進校,聶作坤(安丘公安局) 惠建華(諸城610) 宋瑞亮(諸城政法委)
    楊永平,張海東、韓勇 (博興縣610) 范濤(昌樂縣610) 潘光磊(平度市610)
    劉長江(淄博市610) 謝傳仁(濟南市政法委) 明照江( 昌邑市610)
    李玉妹(萊蕪市萊城區610) 劉建國, 李 星五 ( 臨朐610) 於瑞珍(萊西610)
    呂其平,劉敏(萊蕪市萊城政法委) 崔學光,張 瑞紅(聊城市610) 劉玉祥(墾利縣610)
    莊廷敦(臨沂市委政法委) 杜煥常(萊蕪市610) 類延成(蒙陰縣610)

    煙台地區610: 張 健,王 健, 王成會, 馬道堂, 於永祿, 戚壯大, 金汝歧, 劉曉力
    安丘市610: 王子清、王加利、蕃孝魯、胡紹群、葛江、賈寶臣
    壽光市公安局和610: 孫向前、姜衝, 李同忠、田慶春、孟慶江、夏學虎
    臨沂市 610: 王永君、宋偉, 王加清 , 王 明光
    龍口市610:王成會、戚大狀、趙強
    膠州610:王 強
    蒙陰縣610: 類延成, 李君卿
    冠縣610:任 廣民
    即墨市610: 徐可愛
    海陽市610: 於正高、王英傑、喬成關

    濰坊地區追查名單(部份):

    尹照傑,馬波,翟建濤,魏天魁,宮志強,劉界松,管國峰,趙傑,崔希貴,張廣柱,王慶桂,魏奇,張明禮,毛有東,程寶田,馬青平,郭廷和,郭。黎光,段兆煌,張國寶,馬瑞福,王全峰,劉文學,趙新坤,邵偉華,王傳峰,王東升,郭啟軍,李警偉,李傳勝,孫鑰新,王愛之,於明春,張永傑,王德全,王作華,褚玉升,張鳳英,王新民,譚春起,郭星躍,陳龍山,陳永華,董洪濤,陳慶春,馬洪振,吳斌,高樹貞,郭文傑,王格勝,李全玉,劉玉瑞

    附錄5: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法輪功學員在法國控告中國「610辦公室」負責人李嵐清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02年12月8日上午對中國大陸和巴黎大區華語廣播新聞節目:

    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將於12月10日下週二「國際人權日」在巴黎一區RIVOLI街156號召開記者會,屆時將有兩名律師介紹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本週三委託他們向法國尼斯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理李嵐清的訴訟案。在四名法輪功學員中有一名法國女性,他們指控剛剛訪問過法國的李嵐清做為中國「610辦公室」的負責人涉嫌對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負有責任。

    據法輪功歐洲信息中心昨天發出的文傳說,兩名律師一名是波爾冬(BOURDON),另一名是波迪埃(BEAUTHIER)。他們曾經在法國和比利時參與過控告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切特的案件。

    另據法新社的報導說,這兩名律師指控李嵐清的依據是,法國簽署的1984年國際反酷刑公約。波迪埃律師還向法新社表示,他已經收集到一些有份量的證詞。

    法新社2002年12月8日報導,來自法國、愛爾蘭、加拿大的四名法輪功學員最近向法國法院起訴中國副總理李嵐清,指控他是中國政府專門對付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的負責人,指揮鎮壓法輪功。

    明報12月9日引述法新社報導,來自法國、愛爾蘭、加拿大的4名法輪功學員通過兩名知名的人權大律師,日前向法國法院起訴中國副總理李嵐清,指其是專門對付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頭子,須對鎮壓法輪功負責。

    代表原告辦理此案的大律師波提說,他們對迫害人權的中國官員的起訴不會就此完結,他們的工作將持續下去,直到把一定數量的中國迫害人權的官員繩之以法。

    李嵐清日前率「中國申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代表團往法國。



    受國際輿論壓力 「610辦公室」更名 對外稱撤銷

    (明慧網2003年10月15日)明慧網大陸記者報導,中國大陸各省已經將原來的「610辦公室」改成了「清理×教辦公室」,對外則稱「610辦公室」已經被「撤銷」。知情的政府官員評論說,這是[中國]慣用的換湯不換藥手法,為了應付外界輿論,「610辦公室」這個名字名聲太壞了;另外,[如何應付]國外的起訴也不得不考慮。

    「610辦公室」全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江澤民的個人壓力下,中共中央「610辦公室」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由羅幹主抓,在全中國範圍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政策。

    「610辦公室」是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從其專職從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角度來看,它與「文革」產物──「中央文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性質非常類似(海外人士普遍認為它與納粹的蓋世太保極其類似)。

    「610辦公室」自99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並對中國的各級黨、政、司法系統擁有絕對的權力,指示並監督各地各行各業(包括中國駐外使領館)積極參與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法輪功、詆毀真善忍的政治運動。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17/41364.html



    從一份區級610文件看江氏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殘酷性


    (明慧網2004年6月17日)(明慧記者古安如報導)一份從中國大陸輾轉傳出來的文件──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各街鎮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自評打分表》,使我記起了兩個年輕女子的悲慘故事;這份白紙黑字、蓋有紅色公章的「工作考核評分表」(見右圖影印件),字裏行間透露了致使悲慘故事不斷發生的原因;對中國江氏610犯罪機構系統、廣泛而殘酷的迫害中國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它同時提供了一個具體和形像化的證據。

    *一份區級「610年度工作考核評分表」

    當說到江××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邪惡程度,一些不明人士感到茫然,另一些人則不以為然,由於江氏集團對於迫害的竭力掩蓋和完全顛倒黑白的欺騙宣傳,人們對於這場滅絕性迫害的系統性、迫害的殘酷程度和涉及的廣泛程度都難於真實了解,這份「評分表」,從一個側面,真實的揭示了這一真象。

    這份「考核評分表」中,考核項目分成五大項,共有32條細則,分成扣分細則和加分細則,詳細規定了五大項目的獎懲標準。從以下例舉的若干細則中,可以清楚看到610系統是如何系統落實江氏迫害法輪功政策的。

    1.「組織機構」項目:

    是保證基層610設置並切實運轉的強制內容。如規定:「沒有成立610工作小組的扣3分」;「未將610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沒有計劃、研究、部署、檢查、評比、總結的扣4分(以會議記錄、文字材料和各種檢查考評表為驗收依據)」等。

    2.「請示報告」項目:

    以督促和培訓基層610工作。如:「《未轉化法輪功類人員情況統計表》漏報的扣3分,錯報、遲報的扣1分」;「參加區610辦組織的各類會議和培訓,未到的扣2分,遲到早退的均扣1分」等。

    所謂「轉化」,就是通過非法關押、勞教、恐嚇、強制灌輸和身體酷刑等各種手段逼人背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修煉法輪功。所謂「教育轉化」的「教育」二字既是為了掩蓋血腥迫害而增加的裝飾,也是專政洗腦和酷刑迫害的代名詞。

    3.「教育轉化」項目:

    是「評分表」中分數所佔分量最重的,積分佔總表格分數的50%;此表明確顯示,在2002年度,610系統把「轉化」任務作為工作重點落實到社會基層。其中有這樣的內容:「沒有制訂教育轉化方案並報區610辦備案的扣5分」;「沒有組織和健全本單位幫教隊伍的扣15分」;「根據《天河區各街鎮法輪功類未轉化人員情況一覽表》,每少轉化一名法輪功人員扣8分」;「未能追回轄內法輪功失蹤人員的,每一名扣5分,未制訂追查方案並實施追查行動的扣10分」等。

    4.「防範控制」項目:

    此項目共有11項細則,主要目地是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集體煉功,製作、散發、張貼、懸掛、插播法輪功真象等。如:「發生上京滋事的,每一名扣15分」;「發生3人以上公開聚集練功的,每宗扣5分」;「發生懸掛法輪功大型宣傳橫幅的,每宗扣5分」;「發生製作、散發大量法輪功宣傳品的(一次達到VCD光碟10張以上、傳單20份以上),每宗扣3分」;「發生插播廣播電視宣傳法輪功案件的,每宗扣10分」等。

    5.「宣傳報導」項目:

    此項是610系統保障迫害法輪功事例層層上報和「經驗推廣」的手段。如規定「未完成每年一篇610工作調研或經驗性文章的扣5分」等。

    6.「加分細則」:

    除了以上五大項目的具體扣分細則外,還就「教育轉化」、「防範控制」和「宣傳報導」三項規定了具體的加分細則。如「2002年6月至12月期間,各街鎮利用本單位力量每轉化本轄區一名未轉化人員的加5分,每提前一個月完成任務的再加1分」;「找回失蹤人員每名加10分」,在防範控制扣分項目中「若是因本街鎮工作細緻而在事發前發現制止或抓現行的不扣分,且每宗加5分」;「報送的調研文章或經驗材料,被市610辦採用的再加10分,其中被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表揚或肯定的再加5分」。

    在文件最後,一句加註寫著:「請各街鎮於12月25日前將本考評表填好送區610辦。」

    *受命江××、覆蓋全國、滲透基層的國家恐怖機構殘害人命

    在江××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五年時間裏,悲劇發生在中國各地。人們發現,許許多多令人髮指的迫害背後,都與一個恐怖組織的名字相關聯,這就是江氏集團為滅絕法輪功而非法成立的專事迫害機構──「610辦公室」。

    在中國內陸省四川成都的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裏,一位青年女子已經昏迷第三天了,她因被長期送到醫院強行輸液並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有毒藥品,每天打兩支安定和一支冬眠靈而導致身體出現強烈中毒症狀。經醫生診斷,她已經不行了,生命只能維持兩三天。她的家屬懇求公安局放人,但得到的答覆是:「上面說放才能放,我們說了不算。」經請示「上面」,答曰:寧願讓她死在醫院或看守所,也不釋放。

    青年女子叫蒙瀟,原四川成都鋼鐵廠職工、工段長。從2003年11月19日她被「上面」指使的防暴大隊和金堂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遭受嚴刑逼供,被送到醫院強行摧殘,直至2004年1月8日,她再次被送到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之後再也沒有人見到她。她於2004年1月8-12日期間在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她布滿傷跡的遺體沒有通知家屬就被馬上火化了。

    「上面」的指令,奪走了一個無辜的年輕女性的生命。這個「上面」,就是四川成都市610辦公室。

    在沿海開放省廣東廣州市,另一位年輕女子羅織湘,原廣東農墾建設實業總公司設計室規劃工程師,她的戶籍所在地就是以上「評分表」頒發地天河區,她被天河區610和興華街610、派出所長期追殺,不幸在2002年11月22日被非法劫持,直至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身亡,死時懷有三個月身孕,年僅29歲。

    羅織湘與丈夫黃國華由於修煉法輪功被非法追捕,被迫離家在外漂泊二年多。天河區610和興華街綜治辦及公安為了抓捕羅織湘,曾不惜代價,在2002年7月至11間到黃國華老家山東臨朐縣等地追捕。2002年11月20日,羅織湘、黃國華夫婦在廣州海珠區出租屋內遭610警察綁架,關進海珠區看守所。羅織湘絕食抗議,天河區610及興華街派出所不顧羅織湘有三個月身孕並已絕食多天,仍強行將其送入黃埔戒毒所「洗腦班」,逼寫「三書」,進行精神及肉體折磨。後因羅織湘極度虛弱,嚴重脫水,被送進醫院,其家人提出擔保回家護理,遭到拒絕。12月4日,羅織湘不幸遇難身亡。

    羅織湘在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曾孤身一人到處流浪,躲避迫害,但始終遭到天河區610和戶籍所在地興華街610和派出所的追捕。610人員還曾違法扣下孩子的准生證;她的家屬、親人也被無故牽連、抄家及不給升職。

    曾有分析人士指出,江氏迫害法輪功在2001年1月的天安門「自焚」案前後有所變化,此前,各地政府的「工作指標」多是奉命不惜一切代價阻攔源源不斷試圖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攔截「任務」直接與地方官員的利益和官職掛鉤。「自焚」偽案發生後,鎮壓明顯加劇;中國大陸民間對法輪功修煉群眾敵視的情緒上升;各地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被提到「議事日程」,圍繞「轉化率」指標,各種洗腦班、駭人聽聞的精神及酷刑折磨廣泛出現;在各種關押場所(如: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各種轉化班、洗腦班)及在追捕過程中煉功群眾發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數驟升。

    羅織湘2002年12月被害致死案,是天河區610貫徹執行其「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評分表」的迫害惡果,是610系統強行推行對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和修煉的洗腦「轉化」的惡果,也是江××利用610犯罪機構實行國家恐怖、對法輪功實施滅絕性迫害的惡果。

    「610辦公室」從非法成立到幾年來滲透到最基層的運作,其宗旨是唯一的,就是監督貫徹執行江××對迫害法輪功步步升級的滅絕政策,把迫害實際的落實到底。610從中央到地方最基層所布下的秘密之網,猶如一隻匍匐在中國大地上的毒蟲,把最邪惡觸角伸到了中國的每個角落,摧殘著廣大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也毒害著無數普通無辜的生命。

    *迫害政策通過從中央到基層的層層迫害機構系統落實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610辦公室的這份文件,是2002年12月5日向所轄地區的街、鎮頒發的。因此,它應是年末工作檢查性質的。既然屬於年度的工作檢查,顯然在該年年初以及年度進程中,對所要檢查的工作曾有所計劃、部署和推行,否則,在年終時作如此細緻的檢查評比便不合情理。從中國大陸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精神的一貫的方法看,層層貫徹、「上行下效」的套路也被用來迫害法輪功,所不同的是,江××道道步步升級的迫害密令,加上連坐、利益掛鉤等陰險手段,使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推行更富有了歇斯底里的強行性。

    廣東省有21個市,市下有超過100個區、縣(含自治縣)和縣級市。廣州市有10個區和2個縣級市,天河區是其中一個。試想,僅僅廣東省就有一百一十餘個區、縣和縣級市,它們的下面又有無數的街、鎮,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犯罪機構,從中央層層落實到基層的街道、鄉鎮,迫害政策層層逼迫、利誘、脅迫落實到最底層的行政機構。

    明慧網報導,1999年7.20以來截至2004年6月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至少98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那麼在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分布的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又有多少從省市級到街道鄉村的層層610機構在直接參與迫害呢?

    另據不完全統計,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五年中,超過10萬人被非法拘留審查,至少25000人被非法判刑投入監獄和勞教所,數千人被強制性投入精神病院迫害,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而據中國官方2001年底內部統計,至少16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試想,如果沒有強令性政策、從上到下的執行機構、涉及利益的推行手段和製造仇恨的欺騙宣傳,在中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社會大環境下,如何能造成對幾千萬好人的殘酷迫害波及到整個中國並如此殘暴呢?

    *及時收集更多的迫害物證

    「610」由江澤民一手創建,其迫害法輪功的許多密令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殺」等均通過「610」下達。「610」頭子羅幹在全國範圍多次指示「嚴打」法輪功,並親自到各地部署指揮、監控迫害的具體實施。五年來,上級「610」一直都在用「口頭傳達」、「原文回收」等手法銷毀迫害證據。

    然而,幾千萬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友親身遭受的迫害,如何能被銷毀?累累的罪證如何能銷毀?!望更多的大法弟子和明白真象的人們積極配合明慧「物證收集委員會」,及時收集、妥善保存關於迫害的實物證據,並儘量找到安全可靠的方法將實物證據遞達明慧網。一切參與迫害的罪犯,最終都將被送上法律、道義、人心和歷史的審判台。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49491.html



    江澤民為甚麼要搞一個「610辦公室」?

    (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中國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機構精簡,試圖完善司法系統的建設,人們也預想政府會越來越循法治途徑解決矛盾而不是求助於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可是,江澤民為甚麼在鎮壓法輪功上,又要在眾多的機構中再增加一個專門用來處理法輪功問題的從中央到地方的「610辦公室」呢?

    「610辦公室」是應江澤民1999年6月7日在政治局會議上部署建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而在6月10日正式成立的,按中國官方用日期命名的習慣,稱為「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從中共中央到各級黨委都有分支機構,通常掛靠在各級黨委的政法委員會,也有少數掛靠黨委辦公室。同時,由於黨務部門直接插手行政名不正言不順,就由國務院以下的各級政府部門成立了「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這兩個辦公室合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對外還是稱「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有必要嗎?

    中國的法治建設走到1999年,完全有能力處理基本的社會矛盾衝突。江澤民說法輪功如何殘害生命,按法律講,那就應該由公檢法系統受理──有原告,被告,雙方律師,法庭公開辯論,法官依證據做出判決,看原告的指控是否成立──這是公檢法系統的本職工作。

    就算江澤民堅持要成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只是一個小組,而不是要在全國各級政府都擴建一個辦公室),從政府職能上講,「處理」應該是「依法妥善處理」,也就是說這個領導小組的職責就是要把對法輪功的處理納入法治軌道。對於一個明智的政府,這是顯然的:

    1.是對中國進行多年的法治建設的最好的促進

    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序,而不是政治運動,來解決涉及大規模社會群體的社會矛盾,是表明中國政府走向法治、透明的非常好的舉動。

    2.維護那些所謂的被法輪功所害的人的利益

    如果真有「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自願上訴法輪功,這是他們的權利。如果是江澤民為了鏟除法輪功而搞政治運動來利用某些人攻擊法輪功,這些所謂的「受害人」不過成了江澤民玩弄的政治工具,也是對這些人的根本利益的嚴重侵犯。

    3.保障廣大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

    公開的司法程序,能夠使數千萬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這是中國極力想在世界上展現的人權進步的最好的證明。

    對於江澤民後來推給法輪功的罪名,法庭必須證明,出事的人是不是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去做的,一個人的死亡與法輪功究竟有何直接關係,一個人精神不正常究竟與法輪功有何直接關係,法輪功的真善忍法理本身與江澤民給法輪功的罪名之間的關係。

    只有在公開、公平的法律辯論中,讓雙方律師出具各自的證據,讓事實說話,那才能讓人心服。

    但是,江澤民的「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沒有走法治的道路,而是置中國現存的公檢法系統於不顧,專門在全國上上下下花費巨大人力物力另行成立一套「610辦公室」來打擊法輪功。這說明甚麼問題呢?

    1.鎮壓法輪功不具備正當的理由,依靠現成的司法系統根本不能把迫害貫徹下去

    大家看到,江澤民「消滅」[1]法輪功,最常用的一大理由就是法輪功的學說有多麼「荒唐」。可是,這本身並不能成為鎮壓的理由。所有宗教的理論在共產黨的無神論看來,都很「荒唐」,而且在科學領域,各門各派的學說也常常認為別人「荒唐」。按江澤民的邏輯,只要是他看不慣的,都下令取締,這顯然不僅沒有道理,而且不是依法辦事。

    2.江澤民用來誹謗法輪功的那些東西經不起法庭的公開辯論

    江澤民操縱的媒體上出現的幾個自殺殺人案,並沒有經過真正意義上的法律程序,反而是用來讓媒體批判法輪功的道具。從「天安門自焚騙局」到「傅怡彬京城血案」,從遼寧朝陽的「董立殺人案」到浙江溫州的「陳福兆投毒殺人」,人們記得的畫面,不是法官在審問,而是中央電視台專搞反法輪功節目的那個記者在同「當事人」一唱一和的演戲。

    關於外界對這些「命案」同法輪功的關係的普遍質疑,江澤民不是邀請法輪功或者第三者獨立調查,而是拼命封鎖消息,把傳播法輪功受誣陷真象本身當作主要打擊的對像。

    3.司法受理的不是法輪功學員受迫害反而是反迫害的案例

    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的案例,江澤民不讓法院受理,即使偶爾有受理,也給法輪功學員委託的律師巨大壓力,不了了之;相反,揭露迫害講真象的法輪功學員卻被綁架到法庭,被宣讀一大串「罪名」,不許申訴,只許「承認」,然後被判以重刑。有些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當庭申訴自己的無辜,當庭受到警察毒打;更多的受到秘密「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在被押上法庭之前,受到過非法拘捕、超期拘押、以及各種酷刑虐待、暴力逼供。

    而這一切迫害得以在中國持續,靠的就是凌駕於各級公檢法之上的「610辦公室」。領導這個「610辦公室」的「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正如同文革時期的「中央文革領導小組」一樣,是獨裁者為了繞開司法系統、強行推行一項違背絕大多數人民利益的政策所不得不採取的破壞正常的法治建設的禍國殃民之舉。

    只要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結束,「610辦公室」這樣的非法機構不被取締,中國的法治建設就只能是一句空話。因為無論中國的法治系統怎麼完善,領導人隨時可以照江澤民的模式建立一個「領導小組」,再從上到下搞一套自己的「辦公室」,以「上面的決定」為由,繞開公檢法,使再好的法治系統也失去作用,反而淪為迫害好人的工具。

    所以,「610辦公室」[2]不只是在迫害法輪功,而是在迫害所有的中國人。

    * * * * * * * * *

    [1]1999年鎮壓初期,江澤民曾稱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
    [2]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講真象努力,大量的迫害事實在國際社會曝光,江澤民小集團現在對「610辦公室」改稱「處理邪教辦公室」,但此機構性質與職能並未變。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無論「610辦公室」名稱如何,其對「處理」對像的判定以及「處理」手段,都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據,更多的是嚴重違憲違法的。觀察家也注意到,「610辦公室」的很多行為,如「文件」傳達、抓人、關人等,都採取了避人耳目的方式,甚至不敢留下真實的文字記錄。

    (明慧記者歐陽非撰稿)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3/5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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