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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關注北京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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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3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2日報導- 在2004年3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屆會議期間,聯合國負責「非法致死」問題的特派專員阿詩瑪-嘉翰戈爾律師在她提交給的聯合國年度報告中指出: 

「本特派專員繼續為發生在中國的拘禁期間死亡案例所震驚。報告描述了被囚禁者,其中許多是法輪功學員,由於遭到嚴酷的折磨,虐待,或不予醫療而致死的可怕情景。其所使用的酷刑之殘暴和殘酷超出人類語言所能形容。對此,本特派專員希望重申在過去多封對中國政府的指控信和緊急呼籲中所呼籲的: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被囚禁者的生命安全和尊嚴,遵守聯合國經濟和社會委員會有關『對待囚犯的標準最低限準則』的決議所認可。」

自1999年對法輪功鎮壓以來,北京市成了迫害法輪功的中心。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捕,被抓,被打死。聯合國也一直關注著發生在北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人權特派專員在他們的報告中多次提到北京,並記錄、報導了大量案例。以下是幾個例子:

* 聯合國言論自由特派專員在2004年的報導中關注:

法輪功學員周永年等十人被北京通州區人民法院非法判重刑

2000年12月8日,北京通州區公安局、刑警大隊等十幾人包圍了周永年在通州的住所,以誘騙方式潛入周家裏,電腦、複印機等設備及5萬多元現金被搶劫一空。一同被抓走的還有在周永年家附近居住的大法弟子魏起山,馬友,王德龍,朱南男,馬昌峰,張峰,簡春霞,吳春茹,李祝華。2001年4月6日,周永年被北京通州區人民法院因製作大法真象材料非法判刑9年。和周永年同時因製作法輪功真象材料被判刑的還有:

魏起山,王德龍,朱南男,張峰,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馬友,馬昌峰,被非法判刑五年零六個月。

簡春霞,吳春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李祝華,被非法判刑三年。他們都是因製作或散發真象材料被非法判刑。

* 2003年10月4日,聯合國酷刑特派專員就關於言論自由議題向中國政府發表了緊急通告。如下:

蕭先生:據報蕭先生在2000年12月30日在北京被投入水牢,這是一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受刑人被扒光衣服後被綁在一個四週布滿鐵釘子的小鐵籠內,鐵籠被吊入全黑房內的污水中直到受刑人的胸部或脖子,受刑幾天或幾週,受刑人只能排泄在污水中。

河北保定人李欣:因為多次為法輪功上訪,於2001年1月18日被捕,後關押在北京宣武勞教所。他多次被電擊身體的敏感部位,被用冷水和熱水澆,被用帶刺的竹條抽打,並被用竹子插入肛門。據報,李欣絕食抗議迫害,醫生認為他兩腳需要截肢,然而勞教所卻強迫李欣出院並押上火車送回保定。

陳剛,陸成軍: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2000年2月份,他們都被警衛瘋狂毆打,他們雙手被綁在背後,頭被綁在大腿處,然後塞到床底下,只有兩腳留在床外,(床上有其它刑事犯使勁下踩,跳躍)據報導,還有其它刑罰如脫下他們的鞋襪,把他們的腳綁在凳子上,用膠鞋抽打腳踝直至青紫。陸成軍被綁在床上毆打致殘,勞教所所長強迫其它囚犯作偽證,說陸成軍是在擦地時跌倒致殘的。

陸原真:因煉法輪功於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並被押回豐城老家,當時她因有孕在身,豐城市公安局長下令強行到醫院墮胎。

王夏:2000年1月在北京因為法輪功上訪被捕。她在臨河市公安局受訊時被毆打,次日,她被轉入女子勞教所,雖然懷孕3個月仍被迫參加高強度勞動,並被電擊,曾被銬著雙手吊起來數日,2000年7月30日,她懷孕8個月被送回臨河市,公安局企圖對她強行墮胎未果,生存後一個月,她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離家出走。

李淑芝:2000年11月30日被挾持至海澱公安局,在被扒掉外衣只剩內衣褲後被投入牢房,在警方教唆下,李淑芝被其它囚犯殘酷折磨,大片頭髮被扯落,頭被撞牆,脖子被用毛巾勒住直至昏迷。她的眼睛,臉頰,和胸部被筆刺穿,儘管她身體非常虛弱,警察仍用電棍電她,為抗議迫害她開始絕食,據報,她下身出血,部份肢體麻木了一年,當她一年後出獄時已經不能正常行走。

黃慶芬:2000年12月20日到天安門為法輪功上訪被捕,在公安局她的臉部和敏感部位被電擊至嚴重灼傷,並被告知若不承認灼傷是自己造成的,她就不會被釋放。

* 死亡案例暴露迫害的殘酷性

據明慧報導,法輪功學員彭光俊2004年初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集訓隊被幹警劉金彪等人毒打致死,死後身上有傷。

而團河勞教所對外則謊稱彭光俊是得心臟病而死。在處理彭光俊的遺體火化時,有人發現,彭光俊頭部和身體都被打成黑紫色淤血,臉上有被電棍灼傷痕跡,肢體有的骨頭已被折斷。面對冤死的彭光俊,其家人認為人命關天,不能如此了結。但遭到承辦人的恐嚇:只要你們不追究死因,政府出喪葬費。如果不服從政府的安排,要叫你們全家全部失業破產,無以生存。

* 國際社會的聲音

人權律師凱倫-派克在2004年4月1日聯合國人權大會上的發言中指出: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受理了許多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事實上,法輪功學員被抓被拘的案件數量遠遠的超過了工作組的受理能力,其它的人權特別監查員也是一樣,例如非法致死與酷刑,案件也非常多。在900多法輪功學員被虐殺,10萬人被拘捕的事實面前,這些案件的數量就不顯得驚人了,更有多少為法輪功說話的人的基本人權無法保障。中國政府拒不理會聯合國的調查。因為牽扯中國的案件數量遠遠超過聯合國機制的負荷,聯合國應派出一個特別專員專門辦理中國案例。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佔了政治犯和被酷刑折磨的人數的非常大的一部份,任何一個制止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決議都是特別必要的。

據明慧報導,在加拿大,5萬民眾簽名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的請願信於今年3月被送交到加拿大總理府。2004年4月,全球74個非政府機構聯名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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