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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輪功之友就美國公民在中國被拘一事致信北京美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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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3日】

2003年1月31日

美國大使館
秀水北街3號
朝陽區,北京

致有關人士:

我們是美國一非營利性的人權組織,它是由大約1000名支持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而自己不煉法輪功的美國人組成。我們給您寫信是因為我們深深地關注最近受到拘捕的查爾斯-李先生(又名查克-李),以及可能對其處以15年的判刑之事。李先生是一名美國公民,他於2003年1月22日到達廣州機場後被拘留。

李先生看來是因為信仰法輪功而遭到逮捕的,因為沒有其它可靠跡象表明他有任何其它行動會招致逮捕,並且人們都知道,李先生在他家鄉加州門羅帕克教人煉法輪功。由於中國在違背人權方面的嚴重不良記錄,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我們有理由相信李先生正處在受到酷刑折磨的危險之中,甚至更糟。我們呼籲我們的政府儘快地進行干預。一個人僅僅因他的信仰而遭到逮捕,這是絕對不能令人接受的。

由於李先生是美國公民,美國有責任確保他免受不公正的拘留或指控。我們確信,只要李先生在中國政府的手中,他就將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目前,報導說美國官方只是向李先生提供了一份律師名單以及有關中國法律體系的資料。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在中國漏洞百出的法律體制下,這些措施是遠遠不夠的。而且眾所周知,中國一貫對法輪功學員不履行正當程序,並且對他們的裁決都是事先定好的。儘管法輪功在中國受到取締,但法律禁止任何非暴力信仰本身就是對中國憲法和國際準則的違背。

請立即行動,確保這位美國公民的安全。我們作為支持法輪功學員的美國人,將會密切關注他的情況。我們完全相信美國大使館及領事館有能力補救這一不幸的局面。我們希望聽到有關此案的好消息。

您誠摯的,

艾倫-愛德樂
美國法輪功之友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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