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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林遭黑龍江安達看守所殘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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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9日】黑龍江省安達市大法弟子張福林,男,53歲,下崗職工,生活上全靠蹬人力三輪車維持生活。2001年5月22日,張福林因在大慶石油學院正要粘貼「法輪大法好」傳單時,被學院保衛處舉報,然後被110刑警送到安達市看守所關押。

在安達市看守所受審期間,張福林曾受到安達新興派出所片警初紅衛、所長李文紅及教導員等人的毒打,他們拳打腳踢之後,張福林牙齒被打掉七顆,當時被打昏過去了。

在12號牢房裏,刑事犯人劉斌、沈搏、朱行軍、李興雙等人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多次毒打張福林,他身體被打的傷痕累累。在此期間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劉英山還告訴房內刑事犯人,讓他們幫助『轉化』。之後張福林又被犯人們按倒在床上,臉朝下,嘴被犯人用毛巾勒住,喊也喊不出聲來,另一犯人騎在他的身上,雙手被他們用手向身體後上方反向用力推,同時另有兩名犯人各往上提掰兩個大腿,全都是反關節動作,當時張福林痛得大汗淋淋,喘不過氣來。以後他們多次用此刑進行迫害張福林。據犯人劉斌講此刑稱「推、掰、撅」,是從「革志」(黑龍江省一個地名)監獄裏發明的。另外上廁所被他們限時,數200個數,如不能便完又會遭到毒打。

一次,張福林被同房的犯人李興雙往身上澆涼水幾個小時,當時很冷的天,並且天窗開著,張福林被凍得第二天早上還哆嗦。包房的白管教經常給犯人劉斌等人送白酒,劉斌喝完酒就打人取笑,他出拳非常有力,一拳過後肉立刻會變黃色,後變成紫色,打破皮後常出疤。後來了解到,此後,劉斌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打死了一個青年,內臟都打碎了,現在劉斌已被槍斃,同房的犯人也不同程度的被加刑,一些獄警也受到了處分。

2001年9月26日,張福林被送往綏化勞教所,非法判勞教一年。社會中的死刑犯還有權利,家屬還可以接見,可是法輪功學員在甚麼手續都沒有的情況下,就被判刑,並且不許家人見,連棉衣都沒讓家人送就被押到了綏化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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