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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安達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事實(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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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12日】宋淑清,女,60歲,安達毛紡廠。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被惡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磁帶、身份證。每逢節假日警察及居委會經常到家裏騷擾,弄得家裏人心惶惶。

陳景傑,女,46歲,糖廠職工。家住安達市毛紡廠。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被非法監視限制人身自由,被逼迫填「表格」。

王彩雲,女,40歲。安達毛紡廠制條分廠職工。在講真相中被樓區門衛惡徒舉報告而被派出所抓走,現被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

邱長英,女,39歲。安達毛紡廠職工。家住毛紡廠。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被惡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磁帶、身份證。每逢節假日警察及居委會經常到家裏騷擾,弄得家裏人心惶惶。

王瑞芬,女,64歲。安達市中醫院職工。99年9月26日安達市興安派出所的惡警到家裏非法抄家,拿走大法書籍、煉功帶,並且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關了半天一宿。第二天,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回來後,經常被派出所、街道的惡人騷擾、電話監控、監視居住地。他們還大搞株連,今年外孫去當兵不讓去。身份證一直被派出所非法扣押至今。

馮英霞,女,49歲。安達市土產公司副經理。2000年10月22日派出所把我找到單位,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是大法救了我,是大法使我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我只說了一句「煉法輪功」就被抓進監獄非法關押了108天。出來時,安達市公安局收了一萬元的「保證金」,說一年後就還給我,至今「保證金」也沒給。

鐘波,女,42歲,安達化工總廠職工。99年7月22日我剛下夜班惡警就到我家監視我,而且讓我下午3點看電視。從電視中得知當權者不讓煉法輪功,當時很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了?當天我甩掉監視我的民警,我們一行三人到北京上訪想講明真相。在北京火車站被抓(一看是外地來的就抓去盤問)。送回當地公安局。99年10月22日我下夜班在家,派出所的民警打電話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他問當權者對待法輪功的作法對不對?我說不對。只因我說句真話,當天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釋放我時還得讓家裏人往公安局交一萬元錢後才放人。回來後單位一直不讓我上班,家裏經濟非常困難。

趙中玉,女,40歲,家住安達市。2000年10月2日因向世人講真相,被非法抓到拘留所,被惡警劉英山關在看守所的籠子裏,邪惡所長還拳打腳踢,非法關押47天。(看守所裏32天,拘留所裏15天)回來後被單位的不法官員非法開除公職。身份證至今被扣押。2000年11月17日被拘留所惡警劉英山勒索1400元現金。同日被安達市公安局的惡警閆XX勒索3000元作所謂的「抵押金」。

陳彥博,男,29歲,讓胡路車車輛段安達列檢所職工。家住安達市。99年1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並被單位非法「罰款」2000元整。回來後被單位的邪惡之徒辦洗腦班,絕食抗議後被放回。2001年3月5日單位的不法官員找「談話」,後再也沒放回,然後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單位停發工資,現在黑龍江省富裕勞教所非法關押。

徐金鳳,女,50歲。安達市第二中學教師。99年10月因寫一封上訪信被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並被「610」辦公室的邪惡之徒劉英山勒索一萬元。2000年因去串門未與派出所打招呼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001年因進京上訪被抓,單位不法校長把她接回後非法送看守所關押至今未放。

劉豔華,女,34歲,安達毛紡廠職工。2000年10月6日被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至今未放。

哈玉晶,女,39歲,安達計生委技術站職工,家住安達市。99年7月22日興安派出所長長和二名警察來單位找我兩次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我拒絕。當晚6點又來家中把我帶到市政府小會議室,我對市政府的官員進行了面對面的弘法,晚9點被派出所長長帶回派出所交給單位的領導。第二天單位的邪惡領導逼寫「保證」,不讓回家,24小時值班,在單位被非法軟禁半個月,外出受到監視。兩年來每逢節假日,單位的邪惡領導及派出所就經常打電話或監視居住,弄得家裏不得安寧,在精神上受到嚴重摧殘。個人身份證被非法扣壓一年八個月。

邢鳳仙,女,46歲,安達市製米廠職工。家住安達市百花園居民樓南5單元601。99年7月20日去黑龍江省上訪,當日被抓回到本市安虹派出所非法扣留到第二天晚上,讓親屬擔保簽字方可放人。2000年單位因為我還煉法輪功非法扣留我兩天兩夜,讓寫「保證」方可放人,層層監管。兩年來每到敏感日,市裏、局裏、派出所、居委會層層找,搞得我家裏不得安寧。2001年10月份又被逼迫上派出所滾手印,不聽他們的就不讓回家,身份證被非法扣押至今。

張春榮,女,39歲,家住安達市新興街四委十三組。99年10月27日我在家中被惡警非法帶到派出所讓寫保證,我不寫。當天下午3點多鐘,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到2000年6月29日才釋放回家,在釋放前讓家人交「保證金」一萬元,伙食費1200多元。主要責任人是:劉英山。

於景春,男,39歲。黑龍江省毛紡廠職工。家住公安局樓(四道街)。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安慶派出所的惡警劉玉勒索85元;後來因拒絕寫「保證書」,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回來後在講真相中被抓送綏化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

陸文梅,女,39歲。99年11月份因派出所的惡警到她家裏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她說煉,就被抓走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兩年多了。在看守所裏被惡警打得鼻青臉腫。邪惡的迫害致使她家裏的兩個孩子(9歲、10歲)不能安心上學,她的丈夫也不能安心上班,給家裏造成很大的負擔。

劉慶華,男,41歲,安達糖廠職工,家住安達市朝陽街三委十九組。第一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被犯人打,吃不飽飯,不讓上廁所,洗冷水澡,直溜坐著,歪一點就打,被折磨得變形,差點死在看守所裏。第二次被抓審訊時幾天不讓睡覺,精神倍受折磨,最後被非法勞教。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月30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劉雲山、犯人姜小立勒索一萬二千元;2000年10月4日至2001年9月30日被看守所勒索2400元。

宋淑芬,女,66歲。家住安達市朝陽街三委十九組。99年7月22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送到豐田體育場,上廁所還得惡警同意,在烈日下暴曬,不給水喝。25日被送回所在派出所非法關押後釋放。99年10月23日又被非法抓進看守所,因不寫「保證書」,被非法關押達一年,過著非人的生活,吃不飽飯,鹽水當湯喝。99年7月25日被朝陽派出所勒索85元;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9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劉雲山勒索650元(伙食費)、3000元現金、7000元欠條。

王淑新,女,40歲,家住安達市。自99年10月21日以來先後被非法拘留一年零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齊市雙合勞教所。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所長勒索1100元整;2000年3月被公安局勒索一萬元。身份證一直被非法扣押。

張小平,男,42歲,家住安達市。99年10月21日被非法拘留100天,在拘留所裏被惡警打得20多天不能起床。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的邪惡所長勒索500元;2000年2月被公安局勒索一萬元。

韓天明,男,29歲,安達市育才高級中學職工,家住安達市百花園西側六單元601。99年7月19日去哈爾濱聲援非法被捕的大法弟子時被打;99年7月22日因不配合單位的「洗腦」,被單位邪惡之徒軟禁兩天;99年10月25日因不寫「保證」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三個月後釋放。99年10月23日被公安局的惡警劉英山、劉力楓勒索現金一萬一千零伍拾元。

王淑英,女,39歲,安達市紡織廠安達分廠職工,家住安達市新興街九委五組。99年10月13日我和妹妹王永芳去北京上訪,北京郊區渠頭派出所把我們非法抓捕,通過綏化駐京辦事處交給安達市新興派出所,於99年10月22日被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三個月。後改為「信訪」收容,又過了三個月給我開了一張非法拘留15天的釋放證也不放人。2000年9月末我絕食抗議5天,2000年10月9日新興派出所又給寫了一張拘留證進行非法長期關押,至今已兩年多了仍被非法關押在安達市看守所。身份證一直被非法扣押。

王永芳,女,27歲,黑龍江省乳品廠職工,家住安達市新興街九委五組。99年10月13日我與姐姐去北京上訪,在北京郊區渠頭住6天後被渠頭派出所非法抓捕。後來通過綏化駐京辦事處把我們交給進京抓我們的安達市新興派出所所長劉志斌、片警母志剛、我單位的保衛尉士軍等惡人。在北京黑龍江賓館邪惡之徒們把我們與另一學員三人用手銬銬在一起,第二天手指麻木。我和姐姐身上帶的2400元錢被新興派出所勒索。帶回安達後於10月22日被非法送到安達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改為「信訪」收容,又過了三個月為了掩蓋非法關押的事實給我開了一張拘留15天的釋放證也不放人。2000年9月末我們6人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邪惡局長陳德口頭答應釋放我,實際到了10月9日新興派出所又給我和王淑英、陸文梅每人換了一張拘留證進行長期非法關押。2000年10月13日我和另兩名同修被轉入拘留所,我又絕食三天,因家裏沒錢,他們讓家裏交了一千元現金和打了九千元的欠條的保釋金,於2000年11月30日將我釋放。單位將我非法開除公職,回到家裏也無人身自由,惡警母志剛經常到家中影響我正常生活,有一次一上午就來了兩次。我與他講理,他打了我。「身份證」一直被非法扣押。

李笑茵,女,54歲,安達市商業職工學校職工。99年9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哈爾濱南崗分局非法抓捕關在鴨子圈15天。99年11月8日因給各市縣郵大法真相資料被安達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異地緝押在安達看守所,2000年10月12日釋放。因不寫「保證書」,身份證一直被扣押。2000年10月12日被安達公安局勒索一萬零染百染拾伍元。

劉宏軍,男,57歲,黑龍江省毛紡織廠職工,家住安達市。自99年7月22日以來安慶派出所和市「610」辦公室(惡人劉英山)經常到家裏來非法抄家,親屬也受到了牽連。2001年11月12日被安慶派出所的惡警劉玉勒索600元現金、400元欠據。身份證被非法扣押。

邢鳳珍,女,36歲。安達市糧油供應公司職工,家住安達市鐵路街。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街道、派出所三番五次到家中逼迫寫保證書、交書。本人不寫,惡警就讓親屬擔保,還讓親屬平時看管我不得進京上訪。

潘鳳珍,女,70歲,家住安達市新興街四委十三組。99年10月27日,派出所和街道的惡人到我家中發現了我看的大法書,非法把我帶到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就在當天下午3點多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1個多月。後來家人被迫給寫了「保證書」,並交了3000元的所謂「保釋金」、2000元伙食費,於2000年10月9日才將我放回。

初海豔,女,21歲,家住安達市四道街。99年10月上訪被非法抓捕,帶回安達市,隨身帶的四千元當時被搜走,在安達看守所非法關押6個月又轉齊市雙合勞教所,後又轉到哈爾濱省戒毒所。2001年8月派出所惡警又去非法抄她家,看見大法書,就將她非法抓走,現在她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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