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年半時間裏,呂萬傑求醫走遍了北京各大醫院,在一切無效的情況下,2002年9月重新修煉大法,是法輪大法又給了他新的生命:原來不正常的肝功能,血小板基本正常了,原來不能吃的東西現在不用忌口了。
法輪大法是超常的科學,在呂萬傑身上得到了體現。然而,重修大法的呂萬傑又遭到不法公安警察的無端迫害。
2003年1月,不法人員吳憲生、馬士威、林蘭村帶人非法抄了呂萬傑的家,把他非法綁架到公安局,他的一台進口袖珍採訪機被國安大隊個人據為己有。家人被迫拿了2500元錢交給法制股的王化興,才被保釋。
2003年5月,呂萬傑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在子牙河老橋噴大法標語,被惡警發現。惡警鳴槍,並對他們倆狠毒的拳打腳踢,呂萬傑被打倒後,幾個惡警用腳踢他的胸部,踹他的肚子,用皮鞋踩他的臉,當時踩得他滿臉都是血。之後把他們銬在一起,殘暴的連拉帶推的擠塞入警車。呂萬傑衣兜裏的200多元錢被搶走,手機、摩托車被非法扣留,國安大隊又派人抄了他的家,搶走大法書和複印機。
2003年5月8日,呂萬傑和另三位大法弟子去公安局國安大隊要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公安撒謊說沒人。他們就向過路行人講真象,被國安大隊非法扣押28小時,期間,不法人員馬士威多次踢他的腿,一邊踢一邊叫他的名字。惡警李愛華等人強行把呂萬傑的雙手擰向後銬在鐵椅子上,用鐵錘子把手銬砸得陷進了肉裏。惡警李愛華還用藥水噴他們四人的臉,用木把條帚打他們的臉。一個大法弟子的下巴被打得青腫了很長時間。惡警林蘭村還兩次用滿杯水潑呂萬傑的臉。
從1999年到2004年呂萬傑四次被勒索4000元。公安局國安大隊和樂壽鎮派出所多次到他家騷擾,到處亂翻。即使告訴他們這是違法行為,他們仍舊胡作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