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夫妻同是修煉人的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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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5日】關於「結婚」和「再婚」的問題,一年前在我們這裏引起一些波動,當時明慧網也發表了很多關於這方面的文章。當時由於認識的不夠成熟,一直沒有寫出來,今天寫出來與大家切磋。

在我的周圍有很多夫妻都是大法弟子,他們中有的在證實大法中都配合得很好,做得堂堂正正。然而也有一些同是夫妻的功友竟然完全泡在情中而不自知,有的功友欣然接受對方對自己的關愛,無論是在洗衣、做飯或打洗腳水,卻在享受著對方為自己的付出。(幾人都無工作)理由很簡單:因為他是我丈夫,或她是我妻子,是他或她自願的,完全沒有把家庭環境當作是修煉環境,而是把「家」和「修煉」脫節開來,並沒有把自己隨時隨地置身於修煉之中。尤其是有幾對「7.20」以後結婚或再婚的功友,婚前學法、證實法都很精進,她們自己也認為婚後更有條件(因為雙方都是大法弟子)比學比修,而事實上並非如此。

有一些人被情所困,有的是情綿綿、意濃濃,完全忘記了自己是正法弟子;有的是相互埋怨;有的是婆媳不和,還有的被生活中的緊張工作這種表象所迷惑,搞得沒有時間做正法弟子應當做的「三件事」,還認為是「符合常人狀態」 ,完全站在人的基點上為自己的執著找藉口。他們中有的是曾經在勞教所那種惡劣的環境中從沒妥協而闖出來的,卻在婚後或再婚後迷失了自己,有的甚至說出不修、不煉了等等。

雖然這些同修事後還在「照修」、「照煉」,我覺得她們(他們)並沒有真正的在法上提高,夫妻之間出於對愛人的「情」和人的面子,而不把這些事講出來,導致這些功友始終精進不起來。尤其是有幾位再婚後的同修,由於對情的執著也為自己找理由說:師父說要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等等。其實,是否符合修煉人的標準,在這件事中一對照法的要求就一目了然;即便不提修煉人的標準,大家也可以從世風古樸的時代想想今後歸正後的人類──那時候恐怕連人都不會結了婚又再婚吧,那麼我們大法弟子是否也應考慮一下,在婚姻問題上如何才能給後人留下正的參照呢?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我們年青人還要組織家庭的」,我個人的修煉體悟是:修煉很多年的同修尤其是四五十歲的同修再婚一定要慎重,當我們有這顆心的時候,一定要向內找一下是不是自己還有甚麼沒有放下,是對情的執著,還是其它潛在的因素?同時也不能排除舊勢力的迫害,如果沒有任何的執著,舊勢力也無法迫害。因為我從這幾位再婚的同修身上,看不到昔日那個金光閃閃,即使是在勞教所依然神采奕奕的同修了,而今天是面色灰暗無光澤明顯衰老了十幾歲。她們在無形中步入了舊勢力設好的圈套之中,婚前的堅定,使得舊勢力找不到迫害藉口,唯一的是在「情」上使舊勢力找到了有機可乘的藉口,又被其放大了執著,從而使舊勢力輕而易舉的束縛了一些此心比較重的同修。

在再婚這件事情上我覺得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這不是簡單的結不結婚的問題,而是擺沒擺正夫妻與同修間的關係問題。我的體悟是:一個修煉的人,最親的人只有師父,其次是同修。而同是夫妻的同修,首先應當把對方當做同修,時刻以法為師,用法來衡量對與錯,其次才是丈夫或妻子。位置擺對了,也就不存在再婚的問題。夫妻之間才能做到比學比修,才不至於被常人的表象所迷。

讓我們設想一下,一個真正的神還會有人的「情」和「欲」嗎?神不會因血緣而愛,更不會因夫妻而愛。他的愛是一種博愛,他會愛天下所有的人。

最後讓我們共勉《洪吟》中的《道中行》「大道世間行 救度迷中生 淘去名情利 何難能阻聖」。

個人體悟,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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