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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莊派出所、看守所惡警野蠻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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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3日】2004年4月13日,河東派出所非法將黃偉、邱立英等六名大法弟子劫持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強制他們拍胸片,有2名大法弟子是沒有經過體檢也被強行送進看守所,這嚴重違反了看守所的監管規定。大法弟子為了抵制非法關押,集體絕食抗議。

絕食4天後,石家莊第一看守所與辦案單位以「灌食」(通過鼻孔往胃裏插管輸送流質食物)為名,故意在流食中加入大量食鹽,其實是野蠻迫害這幾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們被反覆多次插管,有的被折磨半小時以上,致使鼻粘膜、胃粘膜全部破裂,口鼻流血不止。鹽水灌進胃後,灼燒得疼痛難忍,心率加速。

連年近六旬的老年弟子卓貴賓,惡人也不放過,照樣施以酷刑。其間女弟子邢麗紅因喊「法輪大法好」而被上「鏈銬」,銬子陷進肉裏,苦不堪言。109監室惡警於萍還指使監管人員對絕食的大法弟子進行毆打、謾罵和人格污辱。曹春花(吸毒人員)、李萍(重大推動犯)等多人猛打大法弟子的頭部,臉部,捏腮幫子。致使邱立英口腔流血、潰爛,呼吸困難,並兩次出現休克狀態。在邱立英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曹李二人又讓她罰站、幹活。因她不站,二人又把她拖到放風處大打出手。邱立英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褲子也被撕壞。回到監室又被迫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使腎臟嚴重受損,兩次尿血。為逼其吃飯,惡警於萍以「封號」等手段,給號內人施加壓力,使全號20多人一起對邱立英進行迫害,但壞人招數用盡也沒達到目地。

惡警於萍虐待監管人員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看守所的有關規定,同時也觸犯了刑法第248條的規定,構成了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看守所對邱立英的迫害使她身體嚴重受損,多日不敢正常進食,經常出現胃痙攣,疼痛難忍。血檢、尿檢多項檢查嚴重超標,一位資深院長看到檢驗結果說:「正常情況下這人活不了」然而即使這樣,河東派出所仍不肯放人,後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不敢收,才將邱立英送回家中。

可是在2004年8月18日,河東派出所所長領2名女警再次到邱立英家騷擾,妄想再次把她送到勞教所,由於她不在家,邪惡沒有得逞。

石家莊第一看守所
地址:石家莊市北城街9號
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所長:王延生(音);李慧蓮(音)
惡人:於萍;閻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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