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敏,女,44歲,原河北科技大學成教學院職工。李秀敏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因她煉功、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非法關押三次,最後被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勞教三年,期間受到酷刑。李秀敏的丈夫因承受不了邪惡誣陷及精神壓力,被迫與其離婚並帶走了兒子。2003年4月5日李秀敏被放出,她只好住在父母家,靠父母的接濟度日。2003年11月14日,石家莊裕華路派出所(隸屬於石家莊長安公安分局)野蠻闖入其父母家,無理將李秀敏綁架走,同時非法抄家。第二天李秀敏從派出所正念走脫,自此流離失所。
1999年江××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李秀敏幾乎沒有過幾天安穩日子,她不是在牢獄中遭受殘酷的身心殘害,就是在流離失所中艱難度日,就在她失蹤的前幾天還寫了下面這篇文章,揭露她在勞教所中遭受的殘酷迫害。
在黑色的日子裏
我叫李秀敏,四十五歲,原工作單位是河北科技大學,現被迫流離失所。1995年10月,我捧起《轉法輪》開始修煉法輪功,折磨我十五年的風濕性關節炎、胃病、低血壓等疾病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心靈得到了淨化,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不再為一己之私而爭鬥,心態平和,遇事先想到為別人好。在單位和同事以誠相待,工作任勞任怨,連續四年被評為工會積極分子。在家裏我敬婆婆,關心丈夫,耐心教育孩子,熟人都很羨慕我們這個溫馨的家。
1999年7月20日,江××於小人的妒嫉之心,個人凌駕於憲法、國家之上,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民族浩劫──打壓法輪功。我行使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於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訪,結果被北京公安抓捕,後被石家莊公安押回,行政拘留15天後,又被單位非法監禁40多天,單位於11月份停發了我的工資。
在投訴無門,有冤無處申的情況下,我們走上了一條非暴力的和平理性的講真象之路。2000年2月4日晚,為了告訴家鄉的父老鄉親「法輪大法好」,我在河北劇場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綁架,3月13日,被非法勞教三年,3月15日即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
中國的勞教所的全稱是勞動教養管理學校,因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勞教人員享有公民的一切權利。關押我的石家莊勞教所實質上是江××的法西斯集中營,是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那裏的每一天都在上演著難為外人知的人間慘劇。
2000年3月13日,我被非法關押到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大隊長:尚長明;政委:張雙琴;副大隊長:付振愛,王勇;中隊長:劉玉英,劉秀敏。當時的勞教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正進行著殘酷的身體摧殘,每天被迫奴役勞動17-20小時。3月初,法輪功學員因拒絕奴役勞動,每天被罰站牆根(面牆而站)17-20小時。我被罰站40多天,雙腿嚴重浮腫,腳比以前大了兩號。3月底勞教所強迫我們軍訓,每天走正步,練跑步。2000年4月4日上午,我們二十幾個同修在強迫「軍訓」中背經文,惡警和勞教人員瘋狂的毆打我們。我被拖進三中隊的辦公室,惡警劉秀敏左右開弓打我的嘴巴,打累了又換上惡警劉玉英,又是一頓打嘴巴後,這兩個女惡警開始給我上繩:用一根很細的尼龍繩挎在脖子上,從兩個肩膀開始一圈一圈的向下勒,一直到手腕,再把兩條胳膊背到後邊,把兩個手腕和脖子上的繩子繫在一起。為了增加痛苦,再往腋下塞東西(保定大法學員董春玲被上繩時腋下被塞過磚頭)。她們將我強行跪在地上,操起膠皮棒對著我的臀部就是一頓猛砸,又拿起一個板子揪住我的頭髮對準我的左臉就是一頓狠打,接著又打右臉。我被打得臉色黑紫,面目全非,面部腫脹得好像要崩開。劉玉英又抓住我背在後背的綁著的胳膊向上提拉,下午惡警又逼我走正步、練跑步。
緊接著勞教所又用毒打逼迫我們勞動。大法學員趙雪萍被惡警劉玉英、王司機(趙縣人)毒打三、四十警棍後罰站,暈倒在車間,造成下肢麻木,漸漸失去知覺,身體軟弱無力,體重由一百四、五十斤消瘦到七、八十斤。2001年3月初趙雪萍轉到三大隊時只能扶牆挪動。
為了抗議對我們的非法迫害,2000年4月底,我們脫掉勞教服全體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絕食期間,幾乎每個學員都被多次強行插管灌食。七、八個人共用一根管子,中間不消毒、不清洗,用的是塑料或者膠皮管子,從鼻子插入通過口腔、食道插到胃裏,然後把灌的東西從管子倒進去,管子越粗痛苦越大,插管時的疼痛、噁心和窒息,心裏有說不出的難受。大法學員李玉英被插管時的痛苦表情令人心酸,絕食25天後,她雙手哆嗦,視力下降,2001年回家時,雙目基本失明。60多歲的大法學員劉鳳鳴老人被灌食時渾身顫抖,幾次灌進去的東西都又流了出來,老人被折磨的暈死過去,經緊急搶救才慢慢甦醒過來。我被灌食後致胃出血。
2000年6月8日晨,我煉靜功,被勞教人員趙連香把我的腿摁在床上碰撞,造成右腿膝關節損傷,韌帶拉傷,軟組織挫傷,瘸腿一年多。至今膝關節活動還時常受阻,負重時行走困難。
趙敏華因為煉功被上銬七天,勞教所的血腥暴力環境嚴重的摧殘著她的心靈,2001年1月4日她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勞教所不但不給醫治反而說她是裝的,慫恿勞教學員打她不給她吃飽飯,在精神上繼續摧殘她,逼她寫四書,造成她病情急劇惡化,最後連生活都不能自理。
我們完全喪失了人身自由,並被置於暴力環境之中。
2001年1月23日,江××一手導演了滅絕人性的天安門「自焚」案,栽贓陷害法輪功,矇騙無辜的百姓,在人們心中散播對法輪功的仇恨,為他們繼續鎮壓法輪功製造依據,尋找藉口,所謂的「轉化」成了江××企圖在精神上或肉體上消滅法輪功的主要武器。
所謂的「轉化」是江××、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標。實際上就是他們利用各種手段強制法輪功學員寫下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書面材料,甚至是侮辱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的東西。610辦公室和所謂的「反×教」辦公室直接參與研究制定迫害方法,內容十分詳細而具體。勞教所裏更是有一系列系統的洗腦方法來對付每一個人,不同的人還有不同的針對手段,明知道那些簽了字的法輪功學員是違心的寫這些東西,也要不遺餘力的逼著做,因為610辦公室給勞教所制定了明確的所謂的「轉化指標」,並以此來衡量勞教所的業績,和警察的工資獎金及升遷全面掛鉤。
2001年1月4日,石家莊勞教所的吳玉良、王秉方在610辦公室的指使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達到了瘋狂的程度。
2001年4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分隊長劉峻嶺說開會,把我們騙到辦公室,把門反鎖死,利用勞教犯人對我們強行搜身,同時囚室的被褥等被翻得一片狼藉,勞教所惡警搶走了我們的紙和筆,及所有有文字的東西。為了抗議他們這種侵犯人權的行為,我和王大領、易正燕、劉春蘭、於淑紅進行絕食。惡警在一天內給我們插管灌食三次,藉口王大領插管困難,插在她胃裏的管子不再拔出來,還把她的兩隻手銬在了身後。第三天中午灌食時,飯廳裏站了黑壓壓的一片警察,惡警陳建國狠狠的踹了我一腳,耿行軍和另一個惡警把我舉過頭頂,狠狠的摔在桌子上,幾個人按住我的頭和四肢強行灌食。惡警還把插在王大領胃裏的管子拽出來重插。易正燕的口腔、食道腫脹得插不進管子,惡警就吼叫著打她的臉。我們五人被灌食後,勞教所所部的副政委李愛國命在場的警察拳打腳踢、圍攻毆打我們,惡警周益林、耿行軍、陳建國等用膠皮棒毒打、威逼我們穿勞教服,寫保證書。被毒打後,易正燕十幾天爬不起床,王大領頭暈、胸悶兩個多月。袁玉閣(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說她因煉法輪功抱著孩子跳進了白馬河,她為了澄清事實真象被關進了勞教所)、趙志強、齊靜偉等7、8人在我們五人被群毆之前也遭到了同樣的毒打、威逼。在飯廳門前,惡警張雙琴就扇起了單淑華的耳光,李愛國高喊:「進去,進去。」到飯廳後,單淑華、李貴芹和李鳳琴被上繩,惡警用膠皮棒毒打王愛梅的手指。一時間,勞教所更加陰森恐怖,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幾天之內被打、電、勒、銬,無一倖免。勞教所在血腥的暴力中,拉開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幕。
我們被強制看誣蔑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文章、書和報紙,被強制軍訓,背勞教所的所規所紀,七、八個惡警手持警棍、電棒晝夜遊蕩,恐嚇、謾罵不絕於耳。陳秀坤不寫誣蔑法輪功的「作業」,劉玉英把她拽到辦公室打膠皮棍,過電,上銬;李保月被劉玉英電嘴巴,打膠皮棍;馮超被關在儲藏室隔離,十幾天不讓她睡覺,並被打得暈死過去。每天都有人被折磨。
2001年5月3日上午,惡人劉秀敏和張晶在教室裏強迫我們背「三不許」(不許我們學法、煉功、傳經文),他們念了幾遍也沒人跟著念,劉秀敏惱羞成怒,拉起我身邊的一位學員去辦公室施暴。我不能再看著我的同修被迫害,於是我站起來高呼:「法輪大法好!」聽到喊聲,劉秀敏返了回來,叫來了防暴隊,瘋狂而至的惡警把我堵到儲藏室裏,一頓亂棍把我打倒在地,尚長明又狠狠的搧了我一耳光,他們把我的上半身摁趴在桌子上,又是一頓亂棍,我失去了知覺。一個遙遠的聲音在呼喚我,聲音越來越近,我甦醒了過來,一臉的汗水在往下淌,內衣全部粘在了身上,雙手舉過頭頂,我被吊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知道有多長時間了。櫥子的那邊,劉秀敏和王司機連喊帶叫,正在用膠皮棒毒打和我一起高喊「法輪大法好」的王永梅,用電棍電她。我又失去了知覺,不知過了多久,我才醒了過來。另一位和我一起喊「法輪大法好」的李貴芹在辦公室裏同樣遭到了劉玉英的膠皮棒毒打、上銬,造成嘔吐和虛脫。劉秀敏看到我被打得鼻青臉腫,下半身像穿了棉褲似的,她掉淚了,扭過臉快步離開了儲藏室。尚長明、張雙琴又分別要挾我寫檢查,我拒絕了。我被銬在暖氣管子上兩天兩夜。5月6日,邪惡之徒進一步迫害我,把我關進「攻堅組」。
勞教所四大隊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2001年4月成立了4、5個「攻堅組」,由所部副政委李愛國、尚長明、張雙琴直接操縱、指使,組員男的有耿行軍、周益林、裴××、馬為德、老魏和所部大夫陳賢拓,女的有喬曉霞、劉峻嶺、崔豔芳、王焦鳳、史豔玲、馬麗、郝××、會跳舞的小王、中年王××。「攻堅組」惡警包夾法輪功學員24小時不離左右,全封閉洗腦,「攻堅組」就是獄中獄。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惡警可得到1000元獎金,如果有一個被轉化的又清醒了,惡警就得交回500元。我被強迫看被轉化的人寫的誣蔑法輪功的東西,他們以減刑、恢復公職為誘餌想迫使我放棄信仰,還用謊言和強盜邏輯混淆視聽,企圖使我相信堅持修煉就是反黨、反政府,劉峻嶺還拿來《轉法輪》斷章取義的迷惑我,他們就這樣不停的使用各種花招,期間對我挖苦、嘲笑和恐嚇。
2001年5月24日我被轉到勞教所五大隊。五大隊位於石家莊市北城街的一、三、五大隊院內,是2000年11月建成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女隊。當時的大隊長叫秦風春,警察有盧紅果、劉姿英、齊紅紅、馬國民、李賓,還有一中隊長姓崔。秦風春經常口出污言穢語,侮辱法輪功學員及法輪功創始人。惡警們在五大隊的三樓上造了一間小黑屋,用黑草紙把門窗、牆壁都糊住,屋裏貼滿誹謗大法及師父的黑標語,只亮一個彩色的小燈泡,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就長期被單獨銬在這個小黑屋裏。進屋送過飯的人說:真象地獄啊,嚇死人了。2001年6月份,作惡多端的秦風春、吳玉良、王秉方同時被逮捕。
大法學員何海芬四十五、六歲左右,剛被抓到五大隊時一切正常,幾個月後,女兒接她回家,看到母親全身癱瘓,話也不會說,連糊糊都喝不了,痛苦失聲,責問盧紅果,盧無恥的說:「誰讓她不轉化。」
勞教所經常使用的酷刑:吊銬。通常是把人的兩隻胳膊分別銬在兩張鐵床上鋪的鐵欄杆上,兩張床的距離越大人就越痛苦。我曾被吊銬過三天三夜,胳膊酸軟,疼痛無力,腿腳腫脹,行走困難,心裏的血好像流乾了,身心極度疲憊。邯鄲鋼鐵公司的吳巧雲被吊銬二十一晝夜,原本很小的腳腫脹得好像要崩開。這種摧殘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卻是家常便飯。
石家莊勞教所的五個大隊的惡警們互相攀比,看誰的手段黑,誰的轉化率高。因此他們更加瘋狂的迫害大法學員。一大隊的小姑娘劉濤,才二十多歲,不堪忍受六次上繩、殘酷迫害後被強制轉化的痛苦,被迫從四樓跳下,造成四處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也不讓她保外就醫,甚至勞教到期仍不放人,直接轉到河北省會洗腦班繼續迫害,簡直人性全無。
二大隊情況:大法學員陶洪升、王宏斌都曾被關押在這裏,他們先後被迫害致死。薛霞被惡警強制轉化後精神失常,下肢癱瘓,人瘦的皮包骨。李愛生堅持修煉,被邪惡的王秉方和惡警一次電擊十幾電棍,坐小板凳四十多天,十五晝夜不讓睡覺。我聽說一般的人,五晝夜不讓睡覺,生命就到了極限,叫其幹甚麼就會幹甚麼。我也曾多次被惡警剝奪睡眠,最長的一次是連續十二晝夜不讓睡覺,思維混亂,大腦出現幻覺,隨時都可能跌倒,並伴有嚴重的頭疼、頭脹、頭悶、頭髮木,長達半年之久。這種文革時期的「熬鷹」,每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這樣的折磨。
三大隊是當時勞教所的「典型」。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強制轉化後,惡警仍沒有放過她,在這裏又遭到了進一步的精神摧殘,直到有一天心靈扭曲的王博夥同610把自己的父親王新中騙到省會洗腦班強制轉化。
我被邪惡關到五大隊後,遭到秦風春等不時的圍攻和恐嚇,唸誣蔑法輪功的東西強迫我聽,五晝夜不讓我睡覺,造成我嚴重的頭疼,在我身心疲憊的情況下,趁機又用親情來折磨我。後來,我的丈夫無法再繼續承受這江氏集團造成的多方面的壓力和苦難,被迫離開了我。
2001年5月29日,我被押回四大隊。他們把我直接送進了剛剛關押過張雲的小屋。警棍、電棒就在桌子上擺著,臉盆裏泡著上繩時用的尼龍繩,桌子上有一張稿紙,上面寫著三條,第三條的大概意思是在強制的高壓迫害中看還有多少人不轉化。到那裏首先看到的就是惡警周益林、裴××,無意中我聽到了張雲被逼迫的事:2001年4月20日上午,在鹿泉市監獄工作的大法學員張雲被從崗位上直接綁架到勞教所四大隊,當天中午被帶到飯廳,惡警耿行軍、周益林、裴××一下午四次對她施暴,逼她寫保證。他們酷刑折磨張雲的手段有:上繩、膠皮棍打臀部、電棍電手、胳膊內側、腿等,完後惡警裴××又掄起膠皮棍猛打她已經腫起的臀部,張雲疼得渾身顫抖,不由自主的慘叫。5月13日,惡警耿行軍把張雲帶到飯廳,說:「你不寫保證,就抄一份吧。」張雲拒絕後,耿行軍開始扇她的臉,用電棍電她,並說:「我念一句,你寫一句,不寫就上一次刑。」張雲在極度的痛苦中,違心的抄了一份四書,流著眼淚說:「這不算數,是你們逼的。」耿行軍得意的說:「上邊誰管是真是假,我們要的是轉化率。」(後來張雲嚴正聲明,繼續修煉法輪功,又被關押到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會洗腦班遭到更殘酷的迫害。)
惡警張雙琴要挾我說:「不轉化要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和高陽勞教所,已經給你報了名。」這兩個地方都是因迫害法輪功而臭名昭著,邯鄲的劉海芹就是在高陽勞教所被迫害成植物人的。
母親幾次來到勞教所想看看我,每一次都是因為她不放棄修煉、拒絕誣蔑我們的師父而被拒之門外,三年多我沒有見過母親一面。6月13日,張雙琴再一次要挾我,說十八日要送我去高陽勞教所,要出一萬元轉化費。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做好人也有錯嗎?不讓信仰真、善、忍,都去崇尚假、惡、鬥,我們的後代將變成一群甚麼樣的人?我為自己的委屈和無助感到恐懼,懦弱和膽怯使我的心理崩潰,我昧著良心屈服了。
他們逼我做了我最鄙視的小人,使我深陷在痛悔、自責和失望中。我不敢想我所敬愛的李老師,我曾立誓追隨「真、善、忍」,並以此實現我生命的價值。可是我明知不對,卻做了違背良心與師尊教誨的事,我怎麼對得起師父呢?我不敢想如何去面對任何一個我認識的人,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是一個懦夫,是一個沒有信義、沒有是非的軟骨頭。焦慮、無助和沮喪、抑鬱將我淹沒,我幾乎失去了生的願望。
我不想在屈辱中沉淪,我不想在麻木中繼續墮落或苟且偷生。2001年8月17日,我抱著寧肯一死的決心,寫下了嚴正聲明:在高壓迫害中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繼續修煉法輪功。
我又遭到了更加殘酷的摧殘,夜裏被銬上一隻腳、一隻手,既翻不了身,也坐不起來,而且整夜不讓上廁所,長達半年之久。雖然聽到警察的喊叫我的心就會顫抖,但我不能屈辱的活著,我每天都是抱著寧肯一死的決心,才度過了以後的二十多個月。
我的故事就講到這,你已經知道了江××的邪惡,但你也許還會說:「江××是國家領導人啊。」言外之意它有權迫害法輪功,你錯了。《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關於國家主席的權限規定中,並沒有賦予國家主席為任何組織、個人及功法定罪的權力。《憲法》第五條明文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大家知道,任何行政、法規、規章違反《憲法》或與《憲法》相抵觸的都是無效的,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依照《憲法》行使立法權,其他任何人的言論、意願都不屬於符合法律認定。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和針對法輪功所制定的所謂「法律」是江××用個人的言論、意願凌駕於憲法之上所造成的,所以都是違憲的、違法的。對法輪功的誹謗宣傳和鎮壓之中對法輪功學員所實行的抓捕、關押、審判、酷刑折磨、人身侮辱、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洗腦、抄家、開除、扣發和沒收錢財、任意盤問等等,至少違犯以下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憲法》、《刑法》、《行政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監獄法》、《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法官法》、《檢察官法》、《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遊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教育法》、《民法》、《勞動法》、《國籍法》、《著作權法》等,同時也至少違犯了以下中國已加入的國際公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
江××一意孤行、違憲殘害善良,那些執行它的違法的「法律法令」的追隨者們也是觸犯真正的法律的,等時機一到,他們必將罪責難逃。
相關責任單位:
石家莊市電話區號:0311
石家莊裕華路派出所,地址:青園街,電話:6046975。
石家莊長安公安分局,局長副局長辦公室:7026911-3451、7026911-3452、6060819、6676224、6676214、6676026、6049296、6056886,紀檢書記:6682114、6048603,辦公室主任:6048603、6048603、6684784、6058114、6048603,督察室主任:6041138,法制科科長:6677323,政保大隊長(主謀迫害法輪功,現畏罪更名為「國保大隊」):6677321。
石家莊市橋西公安分局,總機:70399777026911轉3475,總值班室:7025830,局長副局長辦公室:7026381、7039977轉7770、7018318、7039977轉7771、7026884、7039977轉7772、7021795、7039977轉7773、7025613、7039977轉7775、7026817、7039977轉7776、7024846、7039977轉7777、7026792、7039977轉7778、7012274、7039977轉7779,辦公室:7022299、7039977轉7706、7026910、7039977轉7768,政工科:7026919、7039977轉7715,督察室:7039977轉7718,法制科:7039977-7705,政保大隊(主謀迫害法輪功,現畏罪更名為「國保大隊」):7039977轉7702。
友誼大街派出所:7026911轉3528,指導員:3990863,所長:3031330。
友誼大街辦事處,總機:3034097、3010641、3031142,辦公室:3996028,郭鳳芹(辦)3990645(宅)6039098、手機:13803336955,劉玉生(辦)3990645、手機:13503205619
靳美全(辦)總機轉8006、(宅)5801296,杜俊敏總機轉8003,李文朝總機轉8005,蓋鋒總機轉8007(宅)7017674,朱惠茹總機轉8008(宅)3613086,張改蘭總機轉8009(宅)3623729。
石家莊市公安局,局長副局長辦公室:7026911-3828、7026911-3001、7026911-3352、7026911-3731、7026911-3006、7026911-3859、7026911-3735、7026911-3895、7026911-3820、7026911-3893、7026911-3890。
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副局長李軍(該局主謀迫害法輪功者):(辦)0311-5873948(新),(宅)0311-3659948,BP:0311-96777-2678。
裕華公安分局局長李新樂:(辦)0311-6129181,(宅)0311-7058268;
康雲良:(辦)0311-6129182,(宅)0311-6068866;
盧金川:(辦)0311-6123910,(宅)0311-3630016;
張建芬:(辦)0311-6122612,(宅)0311-3605528;
郭志丹:(辦)0311-6123911,(宅)0311-5816788;
徐余慶:(辦)0311-6122680,(宅)0311-7888777;
齊正國:(辦)0311-6123903,(宅)0311-3613390;
裕華公安分局值班室:0311-6122691、6122692;辦公室:0311-6122506;督查室:0311-6118642;政工科:0311-6123919;政保大隊(主謀迫害法輪功,現畏罪更名為「國保大隊」):0311-6028649、6127814,政保大隊長張建生:0311-6122691;治安大隊:0311-6018746、6124264;法制科:0311-6123915;消防科:0311-6123906。
裕華區政法委
何春法:(辦)5898454(宅)3622476;
王汝軍:(辦)5898548(宅)3022255;
焦紅光:(辦)5898548(宅)3058026手機:13081019590;
王惠:(辦)5898548(宅)3608498;
辦公室:589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