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的法會上也有這樣的現象,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當然有些做為母親的大法弟子,可能沒有辦法讓別人幫助帶孩子,我想果真如此的話,暫時就不要去參加法會、交流這樣的集體活動。作為家長,既然選擇了生兒育女,就要承擔起這份責任和犧牲,家長對孩子的責任不光是衣食住行啊,在常人中這也是很基本的禮貌和常識。
大法弟子要處處為別人著想,所以不能理所當然的把困難和責任都轉嫁給義務舉辦法會等活動的學員們身上。
這裏還特別要指出的是,有些弟子知道大法的場對孩子有好處,甚至有機會能見到師父,懷著這種心理,帶不修煉的小孩(或還不懂事的2、3歲小孩)去參加法會。我想,這就是一種執著了,完全是站在想從大法中為孩子得到些甚麼好處的心理,而對大局全然不顧,甚至破壞了大法的形像,對師父也是很不尊重的。這就要引起注意了!
回想起師父在大陸傳法時,也有過學員帶的小孩在法會上哭鬧的事情,師父讓把孩子帶出去,別影響大家聽課。孩子年幼容易受干擾。
大法弟子的孩子的確很有緣份,但並不是天生就是「小弟子」的,作為父母真的起到把孩子帶成小弟子的作用了,才談得上孩子的修煉,而這個前提是家長作為修煉人,本身必須嚴格要求自己,並努力付出,給孩子提供基本的修煉環境,幫助年幼的孩子養成學法的習慣。
在2004年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中,有學員問:「我帶來了一些朋友,小孩子。他們見到您,但他們不明白您講的話,他們的主元神在聽嗎?他們能回到他們的家嗎?」師父回答:「你要知道我是給大法弟子講法哎,(笑)一個常人今天進來呀,他不知道我是在講甚麼呢,何況小孩。但是作為人的生命都有明白的一面,那面會知道,同時也會受益。但是這些事情別太注重它。度不了人,那邊明白也沒有用。」師父語氣慈悲,但指出的問題卻非常嚴肅,所有帶著有求之心和抱著「理所當然」的心態把孩子帶到法會主會場的學員,是否靜下心來找過自己。
其實有很多自覺的家長同修,很懂得珍惜法會的義務組織者所提供的兒童室,因為這項額外的會場支出讓自己能夠一邊盡到看孩子的責任,一邊參加法會。那些認為自己參加法會是正當行為,因此把孩子帶去往兒童室推給別人照看的學員,覺得自己看孩子委屈的學員,或者同情別人看孩子的委屈的學員,是否可以放一放個人感情,理智的問自己幾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你參加的是公司會議,你是否覺得自己或者同事把年幼的孩子帶去會場「理所應當」?或者認為自己參加公司會議是對公司工作負責的表現,因此公司會議的組織者給你或者你的同事提供義務看孩子服務是「理所應當」的呢?
我想在今後開法會時,希望弟子們自覺不要把平時沒有真正學法修煉的孩子(也就是說並沒有修煉的孩子,特別是6歲以下的小孩子)帶來參加;即便帶來了,自己也要親自在兒童分會場盡到家長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執著心太強沒做好,其他同修也應該善意的去提醒她們,這也是對整個法會負責,對別人負責,對自己和孩子負責的表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