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教「真、善、忍」,法輪功不治病,是修煉,要想好病必須做個好人,必須按照「真、善、忍」去做,這樣一來他能使人民道德回升,能使社會安定太平,所以我說法輪功為人類做了極大的好事,有百利而無一害。
這樣好的功法,對人民這麼大的好處,我國的宣傳機器卻批判、誣陷,不讓煉功。為了說句公道話,為了向政府說明情況,煉功人去上訪,跟政府溝通,可是去一個抓一個,去多少抓多少,這哪還有跟政府溝通的地方?!
我去彭縣煉功,可還沒煉就被彭縣公安抓了,強行搜身,我的一個法輪章被他們強行拿去,還打了我幾拳。被拉回九尺派出所後,派出所警察黃光躍、羅興華又打我,還抄了我的家。關3天小間後送彭縣拘留所關15天,15天後又接回派出所,關了4天小間。黃光躍還不放人,要我放棄法輪功,我沒同意,他又打又罵,又體罰,後來經當地政府保出。
回家後,不法警察經常到我家騷擾,拿走我的大法書籍,有一次拿了書,我要他們還我,他們不但不還,又把我抓到派出所關了30個小時,黃光躍說這是上面的指示。我家田裏的菜沒人管。放人時還要我簽字,我不承認他們這種迫害。
怎麼辦,上訪要抓,煉功要抓,沒有說話的地方,我就發傳單、講真象,這是不法人員們逼我的,他們陷害好人。就這樣他們把我抓去勞教1年半,還抄了我的家。
我沒有犯罪,他們為甚麼這樣對我不公。勞教所用犯人作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一至二個包夾,多的有4-6個包夾,這些人在警察的指使下,整天圍著法輪功學員灌輸誣陷大法的東西,強行洗腦。
由於犯人的教期都跟迫害法輪功學員掛了勾,如果說一句真話馬上被他們圍攻,如果說一句法輪功好,他們警察馬上把人拉去整:電棍電、不讓睡覺、罰蹲罰站,7、8月份在太陽下曝曬、強行灌藥、加期、長時間罰坐軍姿,用各種各樣的手段強行轉化,警察說他們這裏就是強制機關,我不知道要把這些好人轉到哪去,一個公民有他自己的自由權,有他自己的信仰權。
我雖然是個農民,文化不高,但是我知道做人的道理,在這裏我要說一聲,迫害善良的人哪,你的道德和良知到哪兒去了。
我被非法勞教回來後,三界鎮治安室的劉漢玉等人又來我家,拿走了我的大法書和講法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