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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井研縣農婦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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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6日】我叫程淑桃,今年57歲,家住四川樂山市井研縣千佛鎮樓房村一組。我96年10月份有幸得大法。在沒煉功前我多種疾病纏身,煉功不到一個月全都好了,同時我還懂得了如何真正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我找到了真正的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師父洪傳大法對人民、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所以我也要堅修大法。

99年7月20日恐怖大王從天而降,邪惡的江澤民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我們當地的公安叫我交出大法書,鎮長程洪又迫使我說出練功點上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叫我寫決心書,又把我叫到政府辦,從縣裏派來幾個局長說著電視裏的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話。把村長、支書和我的丈夫一起找來做我的工作,叫我放棄修煉大法。還威脅說不答應就馬上拉出去槍斃。我堅定信念,堅決不放棄修煉,邪惡沒招了。他們怕我進京上訪,就強迫我隔一天到鄉政府報到。我家住後山,路又遠,不管颳風下雨、農忙農閒都不能缺席,如果一天不去,鄉政府人員就找上門來。這樣的日子我走過了半年。

我再也不能容忍江澤民集團造謠污衊大法、污衊師父。2000年11月份,我決定進京上訪,履行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我上訪的目地是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要問個清楚為甚麼要迫害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法輪功學員?可我剛到天安門就被惡警抓了,他們把我拉到北京公安局審問,我把上訪的目地告訴他們,他們就填在表上。後來辦事處公安又把我帶走,在北京關了一個星期,然後由當地公安帶回當地看守所,關我的小監。我絕食抗議,被關了一個星期後釋放回家。惡警向我丈夫要錢,公安局長張建森還叫我丈夫交了800多元不知名的錢。

2000年12月15號,我發真象傳單又被寶五鄉的邪惡之徒抓了。當時我被劫持到縣公安局。當晚又轉到區派出所。第二天到了樂山市看守所關了一個月的監獄,然後判我勞教一年。家中留下百歲的婆婆和三歲的小孫女沒人照顧。後來他們把我送到資中勞教所裏派包夾看管。勞教所裏凡不放棄信仰的學員就被罰站軍姿、用電棍電,不准上廁所,不准刷牙,不准和別人說話,我絕食抗議。

刑滿釋放後,我繼續學法、煉功、發真象傳單,公安局又多次上門騷擾。2002年11月份抄我的家,迫使我出賣同修。白天晚上都派人監視我。每天公安、政府不知巡過多少遍。

在這幾年的迫害中,我更加認清了邪惡的本質。我發動我的兒女們和我六歲的小孫女都出去散發真象資料。有時我一個人到很遠的山溝裏去發真象資料,腳上打起血泡、打破皮,指甲殼全部重新換過,甚至有幾次走遠了迷失了方向……

我知道師父下人間度人的良苦用心,知道師父傳的是宇宙大法,知道這個大法有多麼珍貴,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邪惡逞兇一天,就矇蔽眾生一天,我就要堅持救度世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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