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新聞網報導,上海公安官員最近對記者表示,黃雄的情況他很清楚,但不能說。江西省公安官員仍矢口否認知道黃雄的下落。
失蹤逾一年
據黃雄在美國亞特蘭大的哥哥黃萬青博士提供的資料:黃雄,1978年生,身高約1米63,比較瘦,大專文化,家住江西省萬安縣芙蓉鎮。1996年學煉法輪功。1999年鎮壓開始時,黃雄在北京一家電腦培訓中心學習。因為為法輪功上訪,2000年2月在北京被抓,隨後被江西吉安行署判勞教2年。
2001年夏天,黃雄被關押將近1年半,被放回家「所外執行」。因為要經常向公安進行所謂的「思想彙報」和洗腦,黃雄被迫離家出走。出來後,為了躲避追捕和迫害,他化名袁寬,一直沒和家裏聯繫。他在各地講真象,發傳單等,遭到公安多方追捕,輾轉流浪。
2003年4月19日,黃雄在上海跟唯一有聯絡的哥哥黃萬青打電話後就杳無音信,親戚朋友沒有人知道下落。失蹤前,黃雄因為散發法輪功資料,上海公安正在設法抓捕他。黃雄失蹤前在上海同濟大學招待所使用化名袁寬登記住宿。
公安四處追捕,騷擾親屬
黃雄出走期間,江西省從省、地區、縣的公安派了多組人在外面搜捕。公安和政法委等對黃雄國內所有的親屬頻頻騷擾、非法搜查。其姐夫曾被單位停掉工作一個月,強迫他到外地去找黃雄的下落,其姐姐電話遭監聽、經常被公安傳訊、非法審問,造成親友極大的精神壓力。
2000年2月黃雄在北京被抓,萬安縣公安局馬上被通知了,但一直瞞了一個月,直到拘留到期,要家裏領人才通知家屬。公安去北京接人,還問家屬索要3千人民幣差旅費,家屬最後給了一千,公安沒有開任何收據。萬安縣有不少法輪功學員,也有上訪的,被勞教的,判刑的。當地公安抓法輪功動則罰款要錢,以各種名目3千,5千,從不開收據。
當地一名公安分局局長對記者表示「我們這的法輪功只要有人舉報、煉就抓。」「我們一個人看一個法輪功。」
2003年黃雄失蹤後,家屬非常著急。他哥哥在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呼籲尋找弟弟,給國際人權組織寫信呼籲,也曾經給上海市國安、公安,江西省公安打電話,報失蹤。上海國安和公安推到江西,江西公安則說他們也在找,沒有下落。但黃萬青說公安並沒有花多大勁去尋找,與過去抓黃雄那個勁頭形成鮮明對比。
上海公安:很清楚,不能說
最近從中國公安內部的消息透露,公安部都審過黃雄了。大紀元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上海楊浦區(黃雄失蹤地所在區)公安分局國保處(一處)胡處長表示很清楚袁寬的情況,但不能告訴你。記者問:抓人為甚麼不通知家屬?胡處長說,「我知道,但我不能說。」「我們這樣做有我們的道理。」據稱,黃雄在上海同濟大學招待所住過的房間,2003年9月已換成女生宿舍。
專管法輪功問題的江西省公安廳一處及610辦的田主任和萬安縣公安局一大隊隊長張學華對記者矢口否認知道黃雄的下落,說是「失蹤」。不過追查國際調查指出,有關部門透露江西省公安廳完全掌握黃雄的情況。
下面是記者對上海楊浦區(同濟大學所在區)公安局國保處(一處)胡處長的採訪紀要:
記: (021-6543-1000轉31090)請問貴姓。
胡: 我姓胡,你有甚麼事說吧。
記: 你就是胡處長了?
胡: 是。
記: 我有兩件事,第一,在給你打電話之前,我打內勤科(31091)的電話,一個小姐接的電話,聽說我是大紀元的記者,馬上拿出謾罵的腔調。我希望你的下屬,國家安全局的公務人員應該知道最起碼的文明辦公、禮貌待客。
胡: 我會過問這件事。
記: 第二件事,我想請你幫幫忙。
胡: 甚麼事?
記; 請問你們為甚麼抓了袁寬(黃雄為躲避追捕一直使用的化名,失蹤時攜帶的唯一身份證件)一年多不通知家屬,你們這樣做是根據國家哪條法律?請問你知道袁寬吧?
胡: 我當然知道。你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他們家屬是怎麼和你們報社聯繫上的?
記: 其實我還沒和袁寬的家屬聯繫,因為他們大概還甚麼都不知道。你知道美國有一個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吧?他們每週都有報告,我是從那了解到的。請問胡處長,你們為甚麼要抓他?這麼長時間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呢?
胡: 我不能告訴你。袁寬的情況我很清楚,但我不能告訴你任何情況。
記: 為甚麼?
胡: 我不能在電話接待你。
記: 我不會佔用你很長時間。你是執法人員,法律條文應該比我更清楚,抓人不通知家屬是不是違反法律規定?
胡: 我們這樣做有我們的道理。
記: 但「道理」不能有違法律。
胡: 你不要跟我談法律的事情,這方面我比你清楚。
記: 是這樣。那你們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呢?
胡: 我知道,但我不能說。我們接待採訪是有程序的,你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新聞宣傳處申請採訪,如果他們同意,我就接待你的採訪。
哥哥:黑社會式的綁架
在美國的哥哥黃萬青非常著急黃雄的下落。他感到憤怒:我弟弟明顯是被上海國安、公安綁架了,他們為甚麼這樣瞞著家屬,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地。否認也好,隱瞞也好,不知道也好,黃雄被勞教一年多,幾年被迫流離失所,公安四處抓捕他,騷擾家屬,最後黃雄失蹤一年多,生死不明,公安都應該負責任。上海公安作為大都市的政府部門,採取這種黑社會的綁架手法,與恐怖份子有甚麼區別?
尤其最近法輪功學員在南非遭到雇兇槍擊,明慧網報導的死亡案例已經超過一千了,黃萬青非常擔心弟弟的生命安全。他說,中國檢察機關目前在全國查辦公務人員侵犯人權犯罪案,希望政府能夠好好查查我弟弟被綁架一案,這是有國際影響的。在西方社會,失蹤等同於謀殺,不能用失蹤來搪塞。黃萬青準備更大面積的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黃雄和法輪功學員的遭遇。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出追查通告,將江西省公安廳、上海市國安局、上海市公安局、江西省萬安縣公安局、吉安市看守所等列為重點追查對像,追查黃雄遭綁架一案。
附:相關單位電話
上海市楊浦區01186-21-6543-1000(楊浦區公安局)轉31090 找國保處胡處長(正處長)或趙處長。他們有一個專管法輪功的部門(021-6543-1000 轉31095)
上海市公安局:63294000,63723030,64723150
上海市國家安全局:01186-21-64334040(總機),預審科分機33162,總值班室33041,63232001(信訪辦)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62751200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64726956
上海同濟大學總機:21-6598-2200
上海同濟大學招待所:21-6598-3310
上海同濟大學學校公安處:21-6598-1441
江西省610辦田軍主任,0791-7288-698(辦)
江西省公安廳其他部門電話:0791- 622-7270,680-1558,682-3388,682-3988,683-9888
張學華,江西省萬安縣公安局一大隊隊長,0796-571-0601(辦)
吉安市公安局 0796-822-8049(總機)822-2022 (辦) 821-6358 (一科高科長)
吉安市看守所(也叫公安局看守所)0796-8280-203(總值班),8280-330 副所長, 8280-331所長, 8280-133指導員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1/50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