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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護照被奧克蘭中領館拒延的事實經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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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6日】我叫於景方,是新西蘭的永久居民,住在奧克蘭市。1995年5月從同學那裏知道法輪功,1996年4月開始修煉,修煉後原來的風濕病(已影響心臟),胃病都徹底好了,感到生活非常充實。

我的護照2001年4月到期。2001年2月我去奧克蘭中領館辦理延期手續。當晚,羅領事打電話給我,問我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我告訴他:是。他就開始講江氏流氓集團誣蔑法輪功的謊言。我就跟他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最後,他讓我第二天去領館面談。

第二天下午,我來到領事館。羅領事讓我寫一篇我修煉法輪功的情況。我想,這也是一個幫助領館工作人員明白真象的機會,就寫了一篇我煉功受益的文章給他。他讓我回家等通知。

一週後,我按照領館通常的取證時間(5個工作日)去取我的護照。羅領事卻叫我等通知。我又等了一週半,仍沒答覆,於是我到領館要回了沒延期的護照。

後來在2001年6月我再次去申請護照延期,辦理了申請延期的手續,交納了20新西蘭元的費用,他們給我的取證單的號碼是202853(見照片)。但是我的護照還是沒有被延期。在這之後我曾多次找過羅領事,但都被無理拒絕。這樣直到2003年5月,我再次去領館要求延期,在等了近2個小時後,羅領事和另外兩個工作人員出來,羅領事說:不能給你延。我叫他們寫出拒延的書面理由,他們無言以對。最後,給我的仍就是沒延期的護照,但我交納的20新西蘭元的護照費用卻至今未還給我。

在同修的幫助下,找到了我們當地的國會議員辦公室,議員的秘書對我的遭遇非常同情並建議我到新西蘭內政部去申請一種身份證,這種身份證是給無法拿到自己國家護照的人的旅行證件。內政部的官員回信中要我給他們中領館的書面拒延期理由。於是我又兩次去中領館,要求拿出書面拒延期理由,並給了他們內政部回信的複印件。沒想到羅領事竟叫我寫書面說明,讓我寫為甚麼我需要中領館的書面拒延期理由。我回答說:應該寫書面說明的是你們而不是我。這樣再次被無理拒絕。新西蘭內政部的官員只好打電話給中領館,在核實了我因修煉法輪功而被無理拒絕護照延期後發給了我身份證。

在申請到美國參加法會的簽證及在登機過程中幾乎所有見到身份證的人都是第一次見到這種證件,我就把被迫害的經歷告訴他們。他們都表示同情並高興的收下真象資料。

我在此呼籲停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呼籲中國的大使館、領事館官員不要繼續做迫害的幫兇,為自己的未來做出正確的選擇。


於景方的護照

辦理護照延期時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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