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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佩明自述慘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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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我是1998年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按「真、善、忍」做好人,對國家、對人民最有好處的人,現在全世界有60多個國家上億人修煉,都知道法輪大法好。可我在大陸卻受到了下述的非人迫害。

2001年5月11日,我參加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開的法會。被兩名警察劫持,接著又上來兩名警察,沒有問我任何問題,上來就對我一頓毒打,十多分鐘將我打倒在地,他們拖著我的雙腳,拽了八十多米,把我塞進警車後備箱。

到了雞冠分局,他們把我扔進刑訊室。在從5月11日-13日長達30多小時的刑訊折磨中。他們一直把我綁在老虎凳上,進行以下各種迫害:
1、 腮拳;
2、 拿麻:兩惡警用雙手摳大腿根,另兩惡警用攥拳突出的中指,從兩肋一直搓到腋下。令人極其痛苦,渾身虛脫;
3、 太空帽:先在頭部套上塑料袋,戴上鋼盔,用7、8斤的鐵錘猛砸鋼盔,使大腦受到強烈震動,處於昏迷狀態,然後將鼻部的塑料袋摳破,進行逼供;
4、 用皮帶夾一根一根的刮剔肋骨。
5、 用皮帶夾鐵钁挫乳頭;
6、 警棍砸腳面,直至把腳砸腫;
7、 摳鎖骨使臂膀麻木,極其痛苦;
8、 竹籤釘指甲;
9、 火燒。反復進行折磨。

5月13日,他們又將我送入雞西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裏先是管教指使犯人將我的頭部一頓重拳。他們還給我戴上40多斤的手銬腳鐐。我絕食抗議對我的無理迫害。5月15日,副所長張義,讓吃飯,我拒絕,就讓我跪下,不跪,他就指使犯人強行往地上撞。惡警用電棍打我,扒光衣服,電我小便處,電我嘴部,直到電棍沒電。還強迫我罵師父,罵大法。後又升級把腳鐐換成六十多斤。讓我晝夜戴了24天。張義還指使犯人往我臉上吐痰、批鬥、往嘴裏塞臭襪子,毒打等人身侮辱和攻擊。使我全身腫脹。姓王的大夫說:「法輪功死了開個證明,說有病致死」。

2002年元月,雞冠區法院非法判我8年。我上訴,因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沒有罪。在法庭上法警又打了我五警棍。

2002年4月10日,我在哈監集訓隊受盡精神和肉體的迫害。

2003年,惡警林波、董志民、張久珊就把我關進獨居(獨居:就是監獄特設專門迫害人的地方)。我絕食反迫害。惡警指使犯人張勇說:「你別怪我,這是政府讓的,打死了政府頂著,打不死,只要整好,我們立功。」然後他們用長毛巾把我嘴勒住,用手指彈我眼珠,雙拳猛擊我兩耳,用手捏我睪丸,摳後脊梁骨縫,用腳踢我頭部。張××摳我鎖骨,使我半個臂膀發麻,極其痛苦。倪傑、張曉峰踢我兩側軟肋,掰手指等。殘忍手段摧殘我達數小時,我嗓子眼發乾,要嘔吐,因為嘴被毛巾勒著沒有吐出來,流進胃腸裏。它們怕出人命,報告獨居幹警,把我送回醫院。事後,我找惡警林波、黃志民、張久珊反映在獨居被打一事,他們不問不說,不了了之。

2004年5月我正式提出控告集訓隊迫害我的幹警。

2004年7月1日,我被轉到大慶監獄,出現肺結核吐血,皮包骨,絕食抗議繼續迫害已7天。我強烈要求立即停止迫害,全部釋放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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