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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醫生李力壯在大慶監獄被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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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0日】外科醫生李力壯,32歲,原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工作,修煉法輪功後,曾拿出上千元為經濟困難的患者配血做手術;98年發洪水時捐款2000多元。現在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關在大慶監獄一監區,遭到慘無人道的折磨。惡徒們把他扔到高約1.2米的水桶裏把頭反覆往水裏按、浸;並用粗水管子和牙刷往他肛門裏插。

2003年9月初,監獄長姜樹臣找到李力壯,讓他寫悔過書。李力壯說:「大法教我們向善,讓我往哪悔呢?難道讓我悔成惡嗎?向善想要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有甚麼過呢?」姜獄長想了想說:「你不寫悔過書那就寫個保證書吧!」李力壯說:「信仰自由是我的基本人權,我沒有必要向誰保證甚麼!」

監獄長姜樹臣變色說:「你要不寫,我就收拾你,不讓你睡覺!」李力壯說:「你是一名共產黨員不應該執法犯法,我雖然被關在這裏,但我的健康權等人權是受法律保護的。」監獄長姜樹臣說:「我就不給你人權,我看是你們『法輪功』厲害,還是我厲害。」

當天,李力壯就被由廠區收回監舍,第二天,一監區副監區長葉文輝找到他說給你換個環境,調到二中隊(還在一監區)。接著沒幾天,事務犯王歡慶帶領其它六、七名犯人對李力壯拳打腳踢。李力壯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信仰沒有罪。」這些犯人不予理睬,反而打的更兇,並把他扒光衣服拖到廁所,往一個高約1.2米,直徑0.9米的大桶中灌滿涼水,把他扔到桶裏,一凍就達半個多小時之久,同時用水管子不斷往他頭上澆涼水。

李力壯不蹲下,惡徒們就強行把他按到水裏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勁捏睪丸。反覆浸、打、「數肋巴」,還問「還說不說法輪大法好了?」李力壯還是說「法輪大法好!」。

惡徒們就把破抹布塞到李力壯嘴裏,幾乎把他背過氣去。看看要不行了,就把他拖出水桶,待緩過來一些,再把他扔進去,反覆折磨。

惡徒們還把冒著水的粗水管子插到他屁股裏,接著再用牙刷插。而王歡慶等人卻哈哈大笑,並口出污言穢語。犯人鄭祖坤等人用過去改造中用的「推」、「划船」等手段折磨李力壯。

李力壯曾不只一次向副監區長葉文輝及其它幹警反映被迫害的情況,可得到的答覆是:我們也不能24小時陪著你或我們說了也不算等等。李力壯的右眼鞏膜被打出一個大約0.3×0.5cm2大小的出血瘀斑,約2個月才下去。在這期間趕上省司法局來監獄檢查,監區獄警把他提前藏到廠區雞舍裏,李力壯不同意,他們把他藏到另一間房子裏,直到檢查走了,才讓他回監舍。

這段時間接連3~4個月獄警不讓他家裏人接見。在被折磨數次後,李力壯開始絕食抗議迫害,惡徒們不再往水桶裏泡他了。但不久後,李力壯於2004年2月4日被王歡慶等人打成重傷,到醫院拍片子證實右側第3根肋骨骨折、同時左側額頭被打出血留疤、腰部軟組織損傷、左眼後遺數塊陰影在眼前晃動。

但監區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扣王歡慶2月考核,其它處罰形同虛設。李力壯認為處理不公,可監區領導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不讓李力壯見監獄領導,也不讓見親人,不讓通過正常法律程序解決。


附:李力壯給領導寫的信:

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叫李力壯,今年32歲,原是哈爾濱醫科大學一名外科醫生,現被關在大慶監獄一監區。我學煉法輪功強身健體,想按「真善忍」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可以說是一種信仰。我曾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為法輪功說過公道話,也只不過是自己的一些親身感受和受益經過,我是熱愛國家、熱愛人民的,並沒有反對國家,反對社會,也不像電視報紙所說的那樣。我在單位上班的時候,對工作兢兢業業,業務上精益求精對患者認真負責卻不求回報,有時患者經濟困難著急做不上手術,我曾拿出上千元為他配血做手術;98年發洪水時,單位籌捐款,我拿出2000多元交上去,當時我的工資並不高。

在大慶監獄期間,我也樂於助人,但卻遭到了沒有人道的折磨。每次折磨都有8、9名以至10多名犯人參與,他們在廁所裏把齊腰高的洗澡桶灌滿涼水,把我的衣服強行扒光扔到水桶裏,同時往頭上身上澆涼水,把我的頭反覆往水裏按、浸;我不往水下蹲,他們就打、捏、擰、「數肋巴」、往嘴裏塞抹布,下狠手猛捏我的睪丸,小便使勁往下拽,至今我的睪丸仍留下後遺症疼痛,折磨近半個小時左右。看看凍的要不行了,把我從水裏拽出來,抬到大廳,在眾犯人面前由兩名犯人架著、拖著、光著身子在大廳裏遛,往身上用墨水寫不堪入目的侮辱的話,看緩的差不多了再扔到桶裏凍、折磨、反複數次。

甚至竟用流著水的粗水管子和牙刷往肛門裏插,拉出來的都是水。我痛苦不堪,他們卻哈哈大笑,污言穢語;犯人鄭祖坤還用過去改造中用的「划船」等手段迫害我,一推就背過氣去,整的幾乎休克了才罷手。

至於拳打腳踢、不讓睡覺、拿長鋼板尺抽腳板、打頭等都不值得一提了。從2003年9月中旬開始折磨我近一個月,在這期間我曾不止一次、二次向副監區長葉文輝和能見到的幹警反映,可得到的答覆是:「我也不能24小時跟著你或我說了也不算等等。」每次反映完,關上監門後,折磨得更厲害。可就是這樣,我沒還過手,也沒還過口。

我的眼睛鞏膜(白眼仁)先後兩次被打出近小指甲大小的出血瘀斑,近兩個月才下去,在這期間,上級領導來監獄檢查,他們就把我藏起來,確認走了才把我放出來。犯人王歡慶甚至指使伺候他的犯人把他拉的屎留出來準備晚上給我灌進去,被監區長張國良知道後阻止。

2004年2月4日,犯人王歡慶在水房用手機往家打電話,我說了幾句話,他們就糾集8、9名犯人一起把我打成「腰部軟組織損傷」、數顆牙齒鬆動、肋骨骨折(已在監獄醫院拍X光片證實),至今仍後遺雙眼前數塊黑影晃動(左側為主)等。

事出後,我想通過正常法律程序解決此事,但監區領導不同意,用各種方式阻止和拖延,也不讓我見監獄領導,我給監獄領導寫的信也被監區扣壓,下情不能上達,現在法律在逐漸健全,相信一定會有伸張正義的地方!!

誠懇請您在百忙之中過問和關心此事,使這件事能得到公正處理!
                      
致禮 

李力壯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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