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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牙克石市洗腦班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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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9日】2001年4月2日中午,正值學生放學時間,大法學員李傳英、李春梅被第五派出所惡警劫持綁架,她們的孩子也無人看管。這些惡人欺騙兩位大法學員,說是第五辦事處書記找她們談話,把她們騙到第五派出所後,由兩名惡警嚴加看管。中午也不讓她們吃飯,到了下午,惡警把所有五所管的幾個大法學員秘密送到鐵西農機中心,所謂的「法制教育學習班」,即罪惡的洗腦班。

到那裏,共非法關押了牙克石市14名大法學員,都是被騙劫持來的。有居住在第一辦事處的張麗香、劉玉蘭、李傳明、肖春英;第二辦事處的張麗梅;第三、四辦事處的馬本和、劉磊;蔬菜公司退休職工劉桂榮;第五辦事處的金鳳雲、劉桂清、李傳英、張麗豔、李春梅、還有一位姓劉的大法學員。

主謀策劃實施綁架的有關人員有市委書記李寶昌、副書記王國才、政法委書記謝文忠、副書記高俊清、公安局長陳佰林、國保大隊的遲樹和、張清林、張士亮、劉永力、鄒方林,教育局的教師董權等。由各辦事處和派出所具體實施。

在洗腦班裏每個房間由公安惡警和所在各辦事處的人員共同看管一名大法學員,吃飯、睡覺、上廁所,他們都跟著,寸步不離,還把門窗都釘上鎖上。任何人不得隨便出入。在這裏不允許大法學員之間交談,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們強迫大法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孟繁海強行灌輸編造的歪理邪說,教育局的教師董權極力討好市委領導和公安局的上司,極盡全力的誹謗法輪功,誹謗法輪功創始人。強迫大法學員洗腦,寫保證書等等。並制定想回家必須做到出班的十二條規定。

不法人員為了達到給大法學員洗腦的目地,以各種利益威脅大法學員所在單位領導,「陪教」人員和惡警,以挑起他們對大法學員與大法的仇恨;他們對大法學員施行恐嚇、威逼利誘等卑鄙手段,威脅大法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大法學員李傳英、李春梅向市委和公安惡警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並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這些惡警非但不聽,還認為大法學員公然挑釁。由於她們堅持信仰「真善忍」被拘押至牙克石市看守所。610辦主任張清林隨意的給她們扣上了「反人類」「反科學」「反革命」「跟××黨鬥」等等大帽子。

洗腦班,實際上完全是非法拘禁,是殘酷迫害無辜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洗腦班不法人員迫害好人的惡行也是對我國憲法保障公民享有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的公然踐踏,是對人類最基本生存權的剝奪。

奉勸那些仍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立即停止對大法學員和大法的迫害,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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