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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風悲切──安徽省法輪功遭受迫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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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8日】(明慧記者黎鳴綜合報導)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在美國波士頓訪問期間被以「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在麻州聯邦法院被訴,訴狀已於2004年5月24日清晨由聯邦法院職業遞送員在海港飯店遞送到王太華本人手中。

訴訟涉及王太華在過去五年擔任安徽省黨政一把手期間,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多次在全省性黨政會議上公開要求所屬單位「堅決取締」、「嚴打」、「深入揭批」法輪功。王並透過安徽省委將各類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錄像、圖片資料下達給安徽各級黨政單位,誤導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以王太華為首的各級610採取了抄家、罰款、恐嚇、綁架、關押、強制洗腦、酷刑、精神病藥物摧殘等非法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已造成14名安徽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更多遍布安徽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殘、失學、失業、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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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迫害法輪功猖獗 手段殘忍

* 合肥市李梅、李軍姐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雙雙被虐殺

李梅,女,28歲,因堅修大法於2000年6月被抓進肥東看守所,後抓至合肥女子勞教所。關押期間被毒打致內臟破裂,昏迷不醒,送合肥105醫院不治去世。

李梅是一個非常文靜純樸的姑娘。原來體弱多病,修煉後積極開朗,身體各方面都明顯轉好。她非常誠實、善良,曾把自己正式的會計工作讓給了一位殘疾的同事,自己主動要求下崗。就是這樣的好人,因為覺得法輪功好,不像電視上所宣傳的那樣,去了北京信訪辦上訪,從而被抓被打,被判勞教一年半,被剝奪探視,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遭受到各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逼迫說違心話放棄信仰,最終被迫害致死。

事發後公安誣陷李梅「因癡迷法輪功,追求圓滿,跳樓自殺」。在家屬探視遺體時,公安不准照相攝影。家屬發現屍體還有餘溫,但耳朵、嘴巴、鼻孔都被塞滿棉花。法醫只念死亡證書,沒有說明死因。唯恐真象外泄,被發現迫害證據,安徽省副省長在現場強調一定要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員等均強調一定要火化。火化時,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場不許任何人進入,各級政府向家屬施壓不准對外泄露「機密」。

此後李梅的姐姐李軍也因堅修大法被迫害致死,年僅30歲。

* 淮南市謝桂英被打斷12根肋骨後死亡,老母親沿街哭訴欲告無門

謝桂英,女,30歲,安徽淮南市泉山稅務局職工,因依法上訪被單位開除。2000年10月17日晚20:00左右,安徽淮南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無故對謝桂英家進行搜查。引來群眾圍觀,警察採用欺騙手段,分隔其家人及疏散圍觀人群後,揪著謝桂英的頭髮拳打腳踢,並強行將謝桂英帶到朝陽派出所羈押。

第二天,18日凌晨,謝桂英因傷勢嚴重被送市人民醫院,據醫院目擊者說:當時謝桂英穿著單薄衣服,躺在木板上,沒有蓋被子,全身發抖,嘴唇乾裂,痛苦異常,但尚能說話、喝水,被三個警察監管,當時未見有任何搶救措施。10月18日上午10時左右,謝桂英離開人世。下午16時,被公安送到市大通殯儀館。

法醫鑑定的結果是:謝桂英的肋骨右邊斷了七根,左邊斷了五根,後腹部浮腫,小腹內血塊2600克,胸部有雞蛋大的淤血。

謝桂英的母親辛公花欲哭無淚,欲告無門,三年來逢人便哭訴女兒慘死的經過,菜場、商場、家屬區、街道旁,認識的人和不認識的人,群眾也在傳播著大法弟子謝桂英被迫害死的經過。

* 合肥市三里街法輪功學員朱宗霞被從五樓推下身亡

朱宗霞,女,51歲,原來是省石油公司直屬醫院職工,2003年4月2日因講真象、送真象材料,被三里街派出所抓去,治安拘留十五天。回家後一直受到警察和被謊言矇蔽的丈夫的威脅、毆打,要她講出真象資料的來源。5月20日上午數名警察又將她綁架到三里街派出所,並要送去勞教,其間又逼她交代同修。因朱宗霞堅決抵制迫害,警察惱羞成怒,對朱宗霞進行毆打,中午12時,朱宗霞被從五樓推下身亡。

* 臨泉縣24歲孫秀梅在非法審訊時遇害

孫秀梅,女,24歲,安徽省臨泉縣法輪功學員,家住安徽省臨泉縣譚棚大趙莊自然村。2000年2月初一,孫秀梅再次被劫持到譚棚鎮政府洗腦班迫害。2月初二凌晨5點左右,譚棚鎮派出所所長孫洪志派下屬陳永福,將孫秀梅從被關押的房中帶到辦公室非法審訊,後來就傳出孫秀梅突然死亡的消息。當天上午派出所就把遺體送往臨泉,幾天後才讓家人把遺體運回家安葬。

* 七旬老人張朵雲遭警察追殺含冤而逝

張朵雲,73歲,安徽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曾是安紡法輪功煉功點的義務輔導員。老人一生磨難重重,文革時心靈受到嚴重打擊,夫離子散。修煉法輪大法9年,身體健康,沒有花單位一分錢醫藥費,待人和善。

法輪大法遭迫害後,警察先後進行五次對張朵雲進行搜捕。2001年9月27日上午,安徽合肥和平路派出所所長宋某、警員王某夥同東市公安分局高某、三里街派出所王某等五人開著警車竄到張朵雲女兒家,抓捕張朵雲。由於其女兒全家人堅持抵制,未能帶走張朵雲。第二天,警察又到其女兒家對他們威脅和恐嚇,當得知張朵雲已去上海探親時,警察們十分惱怒和震驚,揚言要到上海通緝張朵雲並將其送入洗腦班。

張朵雲從上海回家後,為躲避追捕,被迫流離失所,整天生活在警察的精神脅迫下,於11月13日晚含冤而去。

* 副教授吳曉華、區教委幹部李紀娟被精神病藥物致殘

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副教授,優秀教師吳曉華因堅持修煉經歷了強制洗腦、打罵、戴鐐、灌食、關小號、用擦廁所的抹布及帶污血的衛生巾堵嘴、強迫服用精神病治療藥物、綁在床上電擊等許多毫無人性的殘酷折磨。吳曉華在精神病院被強迫打針、吃藥、通電、電擊,吃藥打針後,出現昏睡,意識麻木,坐、立、臥不安,頭昏、劇烈嘔吐,月經失調,大腦思維出現空白現象,記憶減退,視力間隙性模糊,短距離看不清人、物,聽力明顯下降。身體非常虛弱,有時一天昏倒三、四次。

李紀娟是阜陽市穎泉區教委中教科的幹部。她從小身體就孱弱,成家有了孩子後身體更是每況愈下,最後十幾天不解一次大便,走幾步就心跳、氣喘,失眠、煩躁。到處投醫,不見緩解。修煉法輪大法後使她絕處逢生。所以她逢人便說:修大法吧,法輪大法好啊!說真話卻遭來無端迫害,她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藥物摧殘下她連續發燒,頻繁嘔吐,轉胺脢指數高得驚人,她喪失了對事物的正常反應能力,整日整夜睡不著覺,每天神情恍惚、心煩意亂,像萬蟻噬心、痛不欲生。

* 阜陽市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今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國安廳的直接策劃下、阜陽市610恐怖組織、阜陽市國安局、阜陽市公安局穎泉區的張祥林、許敏等不法人員,公然綁架阜陽市十幾名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為了維持這場非法、非道義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一方面操控所有國家輿論工具對法輪功進行誣陷造謠,一方面全方位封鎖法輪功的真象,迫使廣大民眾在完全封閉中被強制灌輸謊言和仇恨。與此同時他們還以前途、職位提升、工資、獎金等作誘餌,使許多人在個人利益的誘惑下直接參與迫害。特別是公安警察,為了執行所謂的上級命令,完成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用盡各種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人性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導致死亡和傷殘案例大量出現。

年幼的孩子在株連迫害中首當其衝

在這場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中,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慘遭株連迫害,特別是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他們小小年紀整天提心吊膽生活在恐怖驚嚇之中。警察會突然闖進他們的家進行打、砸、搶,然後抓走他們的父母親人;他們時刻面臨被學校開除、失去親人、失去生活來源、流離失所;更悲慘的是他們隨時都可能永遠的失去父母成為孤兒。

* 合肥市肥東縣張桂琴被酷刑迫害致肺葉穿孔死亡,留下兩個女兒

張桂琴,女,37歲,安徽合肥市肥東縣法輪功學員。因為堅修法輪大法,被肥東公安非法監禁3次。2000年7月24日,因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抓,再次遭到看守所的毆打、迫害性灌食、上大鐐、電擊等等酷刑。導致張桂琴身體極度虛弱,高燒。送醫院檢查發現張桂琴已經肺葉穿孔。2001年1月17日下午2點,骨瘦如柴的張桂琴溘然辭世,身後遺下9歲和12歲的兩個女兒。

* 阜陽市西湖鎮大田中學教師劉傑被折磨致死,幼兒僅僅三歲

劉傑,男,35歲,安徽省阜陽市西湖鎮大田中學教師,為人正直、善良、誠實,在學校任教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在同事和學生中口碑很好。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阜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10月11日下午3點左右,看守所所長突然給劉傑的弟弟打電話說:劉傑正在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讓他趕快去。劉傑的弟弟到醫院看到哥哥躺在床上四肢不會動彈,嘴裏往外流口水,已經不會說話了。劉傑的弟弟很難接受這個現實:本來身體健康強壯的哥哥,被迫害成了這個樣子。

後來看守所來人叫劉傑弟弟寫擔保書等,他沒有寫,來人就把文書扔在劉傑的床上揚長而去。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人來過問劉傑的事了。家人到看守所找所長評理,他不見,打電話一聽是說劉傑的事看守所就把電話掛掉。610和公安局的人還在醫院門口布置了便衣,看誰來看望劉傑,企圖進一步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

劉傑在醫院裏昏迷不醒,一直是他的家人在照看他。家人為他治療先後花了4萬元。2004年3月初,劉傑在經受了近5個月痛苦折磨後,撇下剛滿三歲的兒子和家人,含冤而逝。

* 淮南化機總廠技術員吳慶斌被虐殺,兒子12歲

吳慶斌,男,37歲,大專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機總廠技術員。吳慶斌因依法到北京上訪,講法輪功真象,幾次被非法抓捕關押,遭到非人迫害,導致胸積水,身體狀況很差。2001年7月5日左右,吳慶斌被保外就醫。7月19日大通政法委到山南把吳慶斌找回送進大通勞教所,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吳慶斌在大通勞教所被灌尿致死。兒子當時才12歲。

*阜陽市小學生馬航宇和媽媽一起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2004年4月上旬,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610恐怖組織、臨泉縣公安局警察,將正在臨泉縣中醫院上班的醫院護士、法輪功學員馬俊平綁架到公安局,後又送到臨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馬俊平質問不法人員:你們把我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我上學的四年級孩子在家中無人照看,你們還有沒有點人性?臨泉縣610人員張連海、臨泉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剛、政保科長王玉民等不法之人不僅沒有立即釋放無辜的馬俊平,還竟然將正在上學的四年級孩子受教育的權利也剝奪了,把年幼、無辜的孩子同媽媽一起非法關進了看守所,把迫害直接強加在一個學齡兒童的身上。

這場對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的血腥迫害正在受到全世界善良人的共同譴責,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幫兇羅幹、周永康、李嵐清、劉淇、薄熙來和王太華等已在世界多個國家因積極推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而被起訴。那麼,這些直接參與迫害,雙手沾滿法輪功修煉人鮮血的人又將面臨甚麼呢?江氏集團的「上級命令」絕不會成為他們的護身符,二次大戰後對納粹的大審判和中國文革後公安系統的大清算就是歷史的鏡子。

江氏及其追隨者的「上級命令」使國家憲法法律尊嚴掃地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代表著國家的尊嚴。但在迫害法輪功運動中,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肆意妄為、倒行逆施,使得憲法和法律尊嚴掃地。五年來,所有迫害政策和行動無一合法。江氏集團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不斷下發各種迫害密令,促使全國上下踢開一切法律條文,唯「上級命令」是從,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著一系列違法的、滅絕人性的虐殺,法庭也成了他們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2003年8月22日星期五,合肥市瑤海區法院一號法庭再一次對合肥市李鈞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審判前,瑤海區法院的340101號法警對李鈞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並在庭審中沒有進行任何法律庭辯程序就開始審判,使得到場旁聽的親屬、好友感到非常憤怒。法輪功學員李鈞等唱起「法輪大法好」,歌聲響徹法庭內外,令善良的人們感動。法官們見此情景草草收場,並企圖儘快把三位學員送走,李鈞等三位學員堅決抵制非法審判和迫害,警察開始施暴,圍觀的人群紛紛指責警察的非法迫害行徑,警察不僅不知悔改,反而見誰說話就打誰,威脅群眾。

群眾的憤怒引來了法院院長等人,院長不得不答應李鈞同家人說話,同時表示要懲處打人的警察。然而事隔僅兩個月,李鈞就被迫害致死,年僅33歲。

五年來,成千上萬的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著非法庭審、非法關押和酷刑摧殘。當一個國家的司法系統遭到如此大面積的破壞,國家還有何安定可言,老百姓還能安居樂業嗎?江氏及其追隨者對法輪功的迫害,受害者遠遠不止法輪功學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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