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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經濟師李震被迫害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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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
【明慧網2004年6月6日】李震,男,現年52歲,原湖南省湘潭市科委器材公司經濟師,家住雨湖工人新村社區,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2月上京護法。2002年2月因傳遞真象資料被湘潭市國安局非法綁架打傷,並判勞教2年,被湖南新開鋪勞教所拒收,家屬交納3000元保證金保外就醫。於2004年5月26日上午9時含冤去世。

2002年2月湘潭國安局又進行新的一輪在全市抓捕大法弟子的行動。有8名大法弟子被抓(王慶生、張豔君、李震、潭愛華、趙麗珍、潭春梅、張俊傑、成玲輝);被迫流離失所的有張杏其;七戶被抄家。

2002年2月2日上午約9點,以開摩的為生的大法弟子李震在蓮城書店前待客,一個約30歲左右的男子租乘去煤場,車還未停穩,7、8個國安人員一湧而上將他按倒在地,迅速將他身上穿的棉衣往上一翻緊緊罩住他的頭,致使他幾乎窒息。

綁架至國安局後,惡警當即將他隨身攜帶的諾基亞手機、駕駛證、行駛證、現金190元、鑰匙兩串搜去,除駕駛證、鑰匙外,其餘至今未還。隨後國安局黃志、譚繼剛帶著一群人,強行將他女兒帶回家,用扣押的鑰匙擅自開門進行非法抄家。抄去大小錄音機兩台和一些大法音樂帶、手抄經文。還把一塊黃布、10合卡拉OK音樂帶也抄走。臨走時還對他女兒說:「你家有沒有存摺?」言外之意,不言而喻。在場見證人劉××後來稱他們「簡直就是土匪」。

李震先被關押在政法委,惡警對他進行軟硬兼施的非法審訊,逼他「交待」資料來源和送往何處,不說就不讓睡覺。一個一米八左右的大個子一拳將他的肋骨打凹塌(肋骨被打斷)扭頭就走。直到晚上李震煉功時奇蹟般的復原。國安局一位姓張的局長對他說:「上面授予我們的權力,可以隨時將你們在地球上消失。」

2002年2月10日,他們非法將李震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不准家人接見,看守所裏擁擠,長時間睡在潮濕的地板上,導致他咳嗽不止、心跳不穩、血壓升高,飯菜很差,很少進食。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3月28日,國安局非法判李震勞教兩年,送去湖南新開鋪勞教所時,勞教所裏的人一看他被折磨得不像人樣,便問:「你有沒有病?」「沒有,是被國安打傷的」,他指著國安人員說。勞教所怕擔責任,不肯接受,最後要國安人員帶李震去省腦科醫院檢查。省腦科醫院診斷:心、腦均有異常。國安人員還不肯罷休,再次送到新開鋪勞教所。勞教所的人一看心、腦電圖,再次拒收。才將他帶回湘潭。回來後,國安局通知家屬帶4000元保證金,保外就醫,否則將他送入牢房。家屬好不容易湊到3000元,還外加200元檢查費,才肯放他回來。

由於邪惡之徒對李震在肉體上-特別是精神上的長期摧殘,導致他於2004年5月26日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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