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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殘疾人楊蘇紅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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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6日】我叫楊蘇紅、今年23歲、是一個身高僅有1.2米,體重23公斤的肢體殘疾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

我的父母都是農民,我也有過歡樂的童年時代,小時的我聰明、伶俐,深受父母寵愛,那時家庭經濟條件很好,我要甚麼,父母都百依百順地滿足我,我的童年無憂無慮、幸福快樂,村裏同齡的孩子們都很羨慕我。

但是,自8歲開始,病魔就降臨到了我的身上,開始出現腹瀉、腹脹、腹痛,漸漸的消瘦,隨後就是漫長的10年求醫,為了治好我的病,父母帶著我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醫院曾經診斷:「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四次住院中有兩次病危,用盡了各種西藥、中藥、單方、秘方,為了治好我的病,家裏的積蓄用完了,最後連蓋房子的錢都用了,我的病都不見好轉。大概由於打針吃藥的原因,我的身體不見長,到了18歲,我仍像個兒童,父母對我的希望破滅了,隨後家裏添了一個小弟弟,家裏經濟也每況愈下,為此,我輟了學。父親由於承擔繁重的家庭負擔及我的拖累,脾氣變得越來越壞,常常喝醉酒後與母親又打又鬧,最後父母離異使我的生活更加艱難,我曾多次離家出走,也曾多次想自殺了結一生。

在絕望中,我給小學時的老師寫了一封信,講了我的處境,表達了我對生命的期盼,好心的老師發動全校師生為我捐了款,再次激起我對生命的希望。

我拿著學校師生給我的幾百元捐款,再一次請母親帶我到醫院看病,經這次檢查,醫生們說我患的是「骨癌」,己到了晚期,並告訴母親說我最多能活幾個月,讓家裏儘量滿足我的要求。這生的最後希望破滅了,我只有在消磨時光中無奈地等待著死亡的降臨。

真是天無絕人之路,1999年2月的一天,我到親戚家作客時,碰到我認識的一位阿姨,以前她也是一個有多種疾病,走路都會氣喘,整天泡在藥罐裏的病人。這次見到她時完全變了一個人,40多歲的她,看上去僅30歲左右,皮膚白白嫩嫩的,比以前精神多了,她告訴我她是煉法輪功後起的變化。當我向她講了我的遭遇後,她對我說:「醫院和藥物救不了你,任何人也幫不了你,只有李老師能救你。」我問她:「真的嗎?像我這樣得了絕症的能煉法輪功嗎?」她說:「能,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佛家修煉功法,任何人只要想煉,都可以煉,李老師不注重表面,只看人心,心誠就行」。當我聽完她介紹法輪功後,我的心情非常激動,他喚起了我對生命的希望。

修煉法輪功後,每天早上五點鐘,我就到煉功場煉功,和大家在一起讀李老師的書,我抓緊一切時間看書學法,按照李老師在書中講的「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去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漸漸地我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被病魔折磨了10多年的我,丟掉了藥罐子,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走路走多遠都不覺得累,全身感到有使不完的勁。後來我為了辦理「殘疾證」到醫院開證明時,醫生看到我,驚奇地說:「想不到你還活著。」在功友們的幫助下,我的生活也有了著落,歡樂的笑容又重新出現在我的臉上。父母看到我的變化也感到很高興,周圍街坊鄰居看到我的變化無不感到驚奇。

但是,當我重新找到生命之路,重新獲得到生活樂趣的時候,1999年7月20日,一場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開始了,隨著迫害的不斷升級,迫害也降臨到了我的身上。

2002年7月3日,我參加完「電腦學習班」的畢業聚會後,和同學到春菀小區玩,因玩得有些累,大家分手後,我找了一條石凳坐下休息。過了一會兒,坐在我旁邊40多歲的一男子突然喊了起來,說他的手機不在了,他一口咬定是我拿了他的手機,他一邊罵,一邊打了我一巴掌,逼著要我還他的手機,這時許多人也圍了上來,都用懷疑的眼光看我,我怎麼解釋都不行,小區保安不由分說就將我送進了春菀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公安也不聽我的解釋,並用粗話罵我,要我站著,逼我交出手機就放我回家,我仍然用平和的態度向他們解釋,並告訴他們我家裏的地址和電話,請他們打電話找我母親也不行,並且粗暴地強行搜了我三次身,都沒有搜到手機,當第三次搜查書包時,看見了一本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和幾篇經文後,有一個公安大叫:「我們找的就是你這種煉法輪功的,今天可抓到大魚了。」

他們逼問我甚麼時候煉的法輪功,還和誰來往,大法資料那來的等等,我不講,只跟他們講我煉功後病好了的情況,並告訴他們個人信仰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自由,修煉「真善忍」沒有錯,他們見問不出甚麼東西,就將我送到了我的戶口所在地的梁源派出所。在梁源派出所,公安又粗暴地審問我,像對犯人一樣又是拍照、又是取指紋,直到次日凌晨兩點,公安才把我送回家。到家裏後他們粗野地抄了我的住屋,因為沒有抄到甚麼東西,第二天派出所又來抄了一回家,這次抄走了我的「隨身聽」,至今都沒有歸還給我。一個月時間裏,公安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三次抄了我的住屋。接著馬街公安分局到學校來找我,並再次抄了我的東西,因為沒有抄到甚麼,他們就把我寫的一篇「善惡有報」的畢業論文作為我煉法輪功的「罪證」拿走了。隨後殘聯、學校保安、老師分別找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都一個口徑地講:「中央(江氏集團)不准煉,你就不要煉了。」我告訴他們:要我放棄煉法輪功,不就是要我重新去過受疾病折磨的日子嗎?!那種日子我已經受夠了。我說:人民的政府為人民,現在我的病煉法輪功煉好了,我不再拖累父母,不給政府添麻煩,這是多好的事,政府為甚麼不為百姓想一想,體察一下百姓的疾苦,來了解一下法輪功,為人民造福,反而要違背民心,不計後果的將這麼多善良的百姓往火坑裏推呢?

由於我堅持自己的信仰,公安、610就經常到家中騷擾,每次都要到我的住屋翻看。片警吼嚇我母親說:要不是看在你的女兒是個殘疾人,早把她抓了關起來了。由於母親聽信了謠言,經常無辜地責罵我,還說如果我再煉就要把我趕出家門。以前聽老輩們講過,封建社會有株連九族的;文革中有夫妻反目、父子絕情、兄妹結冤的;想不到進入新世紀的今天,這一切依然是現實。

殘聯的幹部找我談話說:只要我寫個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就給我安排工作;生產隊組長也對我講,只要我保證不煉法輪功,他們就給我安排工作。我想,我一個殘疾人,又患上了絕症,本來應該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幫助,可是沒有誰來關心我。我煉法輪功後,得到了一個好身體,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真實意義,我不再是家庭的累贅和包袱,不再要父母為我承擔昂貴的醫藥費用,不再成為社會的負擔,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不就是讓我又回到痛苦的過去,又讓父母再承受巨大的災難嗎?這是在往絕路上逼我呀!

沒有疾病的折磨,沒有病痛的煎熬,這都是人在嚮往的,這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都是一件好事,如果人人都去做一個好人,社會安定了,百姓安居樂業了,領導們應該高興才是呀!為甚麼反而害怕了呢,這是與常理都不符合的呀!我不明白,難道煉了法輪功,就不再是一個公民,就不能享有《憲法》賦予的人身自由、就不能享受國家對殘疾人的政策,就不該得到社會的關心和照顧?!

我是一個修煉者,李洪志老師告訴我們要放下常人中的名、利、情,達到功成圓滿的境界,我並不圖得到常人中的甚麼東西,但是我現在是生活在中國土地上的中國公民,需要有一個維持正常生活的基本物質條件,有自己的思想,有選擇自己信仰的自由。我分得清好壞與善惡,我決不會昧著良心說瞎話,決不會在強權重壓之下放棄自己的信念。

這裏我要告訴大家的是,江××盜用國家政府的名義,採用專政強制的手段,採用不人道的打壓方式,強迫改變人的信仰是不明智的,這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重要原因。因為這場迫害不僅迫害了法輪功學員,也迫害了法輪功學員的眾多親朋好友,更迫害了許多不明真象的中國老百姓和世界人民,使眾多的生命在彌天大謊的欺騙下喪失了人的道德良心,使一些人跟著做了一些違心的,不該做的事。李洪志老師告訴我們:「人幹了甚麼都是給自己幹,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對迫害者自己的迫害,這是宇宙的特性決定的。」(《在2004年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

我沒有甚麼苛求,我只是希望領導們能站在「以人為本」的立場上來審視一下這場迫害,了解一下民意。善待法輪大法學員,善待堅持「真、善、忍」的善良人群。這將會給你和你的家人帶來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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