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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的罪惡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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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6日】長春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洗腦班)位於德長公路長春市郊東榮收費站附近,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這座建築外表上看很平常,可是一進去這個樓就不平常了。不平常的原因是這裏的三樓四樓都有鐵門柵欄。樓梯口有一個小屋,裏面有兩三個人專門看守被非法關押在每一層樓裏的法輪功學員,以及監視著上下樓的出入,可謂戒備森嚴。

這個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比監獄和勞教所還要嚴,關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必須請示批准才能去,法輪功學員之間誰也見不到誰。上廁所必須一個人回到屋內,另一個才能去。一人一個屋,屋內有兩張床,一台電視,屋內安上了有線廣播喇叭和有線電視插孔,這些都是用來強制洗腦的。屋內還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家屬接見必須週五,但必須得經過批准。這裏的惡警都是從各個勞教所調來的,有著惡毒的整人經驗,可謂極其邪惡之徒。

在洗腦班裏,衛生所的梁大夫對待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有一套損招;你不吃我就灌,再不就強行打吊瓶,美其名曰:「補充營養」。再不行就注射損壞神經類的不明藥物,然後讓你神志不清。

在這裏,兩個惡警負責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名稱叫甚麼老師或輔導員,按照那裏的規定,每天吃完早飯後就坐在椅子上,每天還要寫日記,每晚到9點才能休息。

做為法輪功學員,你歸街道管,那麼你被送到轉化班,街道就得每月往洗腦轉化班交800元伙食費,下月不接受洗腦再交800元。如果有單位,就由單位主管部門交錢。一直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就被上報勞教重新勞教,或由610帶回當地處理。

在「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法輪功學員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每天的路線活動範圍就是屋裏到廁所,算是放風,而且上廁所還限定次數。對那些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些所謂的法制人員們就露出本來面目,採取殘忍的手段予以迫害。

另外,它們還找來一些邪悟的「猶大」來做幫教,以迷惑、欺騙轉化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據說為了達到轉化的目地,它們還有更加卑鄙、邪惡、流氓的手段。這裏的邪惡之徒害怕曝光,有的連姓名職務都不敢說出,害怕別人知道,真是做賊心虛,作惡膽寒。

以上所寫是本人的一些所見所聞。長春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洗腦班)的「法制」面具背後是猙獰和邪惡、是毫無人性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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