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中良,男,40多歲,原是煙廠人事科科長,99年7.20後到省政府上訪,被抓回後煙廠領導給他施壓,強迫他寫保證、寫材料在大會上發言,並錄了像。2001年他認識到自己錯了,就給煙廠寫了嚴正聲明,這時煙廠領導就免去他的科長職務、開除黨籍,後又要他提前幾年退休。
黃秋珍,女,四十多歲,煙廠質檢科檢驗員,因她得法較晚,99年7-20後煙廠一直不知道她煉法輪功;2001年因發真象資料講真象,被煙廠610小組王新球、王永光、張小平知道後,就強迫她寫保證,她不寫,就長期停工。停工期間,煙廠保衛科派姚功成長期監視、上門騷擾,她丈夫看她不能上班,沒生活來源,就經常打罵她,和她鬧離婚。給她精神造成很大傷害。2002年8.9月份期間,王永光等到她家裏去,說「廠領導關心」,再給她一次機會,要她寫保證,她就寫了。上了兩個多月的班,因在車間給工人講真象,被廠裏知道,王新球、王永光等不讓她上班。一次黃秋珍到咸安區方向機廠媽媽家去玩,給她媽媽家鄰居講真象,被方向機廠保衛科惡人知道,打電話向岔路口派出所舉報。2002年十六大期間,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劉金龍等,把她強行綁架到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關押15天,強迫交了300元生活費,才放她回家。回家後到廠裏上班,王新球、王永光等又強迫她寫保證,她不配合,就又被迫繼續停工。2003年春節,她和另一同修找廠領導講真象,要求上班。王新球、王永光等不但不聽,還打電話叫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劉金龍、陳樂斌等來,想叫他們抓人。不久,她因給廠長夫人寫信講真象,被舉報,黃秋珍又被強行綁架到咸寧溫泉戒毒所關押,她絕食4天後放回。2003年6月14日在家被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劉金龍、陳樂斌等強行綁架直接送沙洋勞教所,無故判她兩年勞教,現在沙洋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
陳臘榮,女,四十多歲,煙廠編織袋分廠職工。99年7.20期間,到省政府上訪。99年9月在煙廠「洗腦班」關押1個多月。2001年4月25日前夕,煙廠聯合溫泉岔路口派出所強行把她綁架到溫泉雙鶴拘留所,關押20多天。回家後,王新球、王永光等又強迫她寫保證,她不配合,就被長期停工。停工期間,煙廠保衛科派姚功成等長期監視、上門騷擾。保衛科惡人劉應良還帶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劉金龍、老畢等強行到她家非法抄家。2002年12月她到武昌走親戚,在那裏發真象資料,被當地惡人舉報,遭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通知煙廠保衛科和溫泉公安惡警押回,關押在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煙廠保衛科王新球、王永光等又寫申請要求公安判她3年勞教,最後被判1年半勞教,現仍關押在沙洋勞教所。
這幾年,王新球、王永光等不但對本廠大法弟子長期迫害,而且還把所有大法弟子給他們寫的信全部上交市610、公安派出所,並且還把大法弟子發給煙廠職工的真象資料派人一家一家的收回上交。前一段時間,他們惡行被曝光後,國外大法弟子給他們打電話講真象,王永光叫囂要到610備案。
咸寧捲煙廠主要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責任人:
張勝昆 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廠長、黨委書記,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廠長辦公室 郵編 437100 電話(宅) 07158256804 (辦)07158136098-7001
王新球:煙廠副廠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煙廠610小組組長,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廠長辦公室 郵編 437100 電話(宅) 07158135016
(宅)07158136098-7221(辦)7201(宅)
張曉平: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黨辦主任、人事科長 、煙廠610小組副組長。
劉應良: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幹事、廠610成員。
姚功成:湖北省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幹事、廠610成員。他這幾年迫害大法弟子非常賣力,通過大法弟子不斷給他講真象,他明白真象後,2003年春節過後上班,他主動提出不參與迫害法輪功。
黃宇:保衛科成員(惡人)間接迫害法輪功。
陳登洲:保衛科成員(惡人)間接迫害法輪功。
夏明漢:保衛科副科長(惡人)間接迫害法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