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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綁架三次、抄家六次、勒索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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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8日】我是大陸的大法弟子,在江××迫害四年多來,我被抓三次,被抄家六次,流離失所一次。

流離失所是2002年10月一天下午,突然幾個惡警無任何證件闖入我的家,翻箱倒櫃,樓上樓下把我的大法書和資料抄走,並要帶我去派出所,我正念強,堅決不配合他們。他們糾纏一下午,後來把我母親嚇倒在地,昏迷過去,我和周圍的幾個人把我母親抬上床,他們還不走。我說:「你們把我母親送醫院治療,是你們把她嚇成這樣的。」圍觀的人都說:「你們還不走,老人有個三長兩短,你們是要負責的。」他們才灰溜溜的走了。到了晚上,正所長高良勇和副所長李××又到我家,就這樣我被迫離開了家,流離失所十一天才回家。

我第一次被抓,是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到北京上訪,關押在北京辦事處五天五夜,這五天的伙食費共計一百五十元。後來本地公安局和派出所人員把我接回本地看守所,我在北京問他們:「你們向我家人要了多少錢?」他們不承認要了錢,騙我說沒有。後來得知,他們向我家人勒索一千五百元做路費。他們一路上騙我們,說是來接我們回家,不用送看守所。他們講的都是哄人的鬼話,直接就把我們送進看守所關押起來。在關押期間,看守所的女管教曹幹事,每天不許我們學法煉功。有一次她問我們是否煉功,我們說已經煉了,她聽了要我面對牆跪下,要我們背監規。還用剪刀刺我的背,一邊刺一邊惡狠狠地說:「你快活,你愛人班都不上了,天天跑這裏來。」還逼著我們寫保證不進京上訪,隨時搜我們的身。在這一個月中,看守所向家人要保險金三千元,其它費用四千元,伙食費五百元。

我第二次被抓是在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和兩位大法弟子一起在大幕鄉村發放真象資料,被惡人舉報,被大幕鄉派出所綁架到咸寧看守所。在關押中,我和聶同修一起絕食抗議,絕食了五天後,看守所女管教和李醫生派幾個男犯人把我們強行按倒在硬板床上進行灌食。在我們不配合的情況下,李醫生用皮鞋踩我的左手,一邊強行地插管,當時我確實很難受就大聲地喊叫。後來,來了一位男幹部,他板著臉說:你叫甚麼,活該。灌食不幾天,我和聶同修一樣,左腿麻木,走路一拐一拐的。後來幫他們配食的一位同號女犯告訴我們:給你們灌的食物中下了毒藥。我的家人在這一個月中又被勒索四千元。

第三次是釋放不到三個月,我身體未恢復,腳仍然麻木,走路不便。在十月八日晚八點鐘,我正準備煉功,突然十幾個邪惡之徒闖進我家進行大搜捕,他們未出示任何證件,樓上樓下翻來翻去,沒有查到任何證據,他們把自己帶來的資料企圖栽贓我,被我識破,因為那是九九年的資料,我矢口否認這不是我的,邪惡之徒不吱聲。他們強行地把我塞進了警車送進了看守所,關押了十一天,在這十一天中我沒有吃一口飯 ,堅決絕食抗議。心裏就裝著一個正念: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不吃看守所的飯。在師父的呵護下,我被釋放回家,這一次被罰款七百元,其中包括伙食費三百元。前後總共勒索我家現金14150元。

迫害的主要惡徒:派出所所長:高良勇;幹警:雷鋼;咸寧看守所:曹迎九
派出所電話:0715-88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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