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七旬老人遭雙城惡警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12日】我於1997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功。沒煉功之前我有多種疾病:腰、腿、胃、神經都有病,到處去醫治也沒見效,腦瘤手術後更沒少吃藥,為此遭了無數的罪。學法煉功以後,我的病全好了,再沒犯過任何病,更沒吃過一粒藥,給國家每年節省了千餘元藥費。

我過去脾氣不好,修煉法輪功以後,脾氣變好了,做事先考慮他人,事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身心得到了根本的改變。法輪大法要求煉功人按「真善忍」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沒想到1999年7月20日起,全國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江××一夥的殘酷迫害,這真是千古奇冤!為了對大法說句公道話,讓世人明白真象,我於2000年4月1日依法去北京上訪,到北京信訪局沒說上一句話,我就被非法押送北京辦事處關押。這期間,我一直睡在地板上,完全沒有人身自由,還要受人辱罵,過著非人的生活。

果品公司領導接我去時,他們更是落井下石。我被關在北京辦事處遭受非法拘押,沒有人身自由的,可他們乘坐飛機來北京後就到處遊山玩水,一直到第八天才接我回雙城。回來後,直接將我送到看守所,非法拘押我50多天,這期間吃的是發霉的窩頭、凍白菜、帶泥小土豆,喝水都得不到滿足;睡的是板床,15平方米的小屋關了40多人,擠得不能翻身。塑料大便桶就在屋內,吃喝拉撒全在小屋內。我們煉功人同刑事犯住一起,還得受他們管制,他們時時刻刻看著我們,不許我們煉功。

拘押我本身就不合法,惡警還強迫我們交各種費用,每天床費、行李費收8元錢。兒女因為我被非法關押,在精神上受了很大的痛苦。釋放我時他們逼我兒女交1000元錢,我回來後,單位還不給我開老保工資。這還不算,他們去時坐飛機回來坐火車的一切費用都算在我身上,叫我承擔,還勒索了我5000元錢,並且月月叫我交給他們100元錢。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上哪裏有那麼多錢?就是有,我也不給!

以上就是因我修煉大法江氏集團打壓給我與家人帶來的種種迫害與痛苦。我要控告江澤民及其隨從人員,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弟子清白,賠償在這場迫害中給我們所有大法弟子及家人經濟上和精神上的一切損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