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雙城女青年因修煉大法屢遭迫害流離失所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9日】我今年32歲,是黑龍江省雙城市的大法弟子。在修煉之前,我體弱多病,尤其是腰部和腳部特別嚴重。有時腰疼起來都不敢翻身,衣服都脫不下。我的腳關節長期疼痛、腫脹,不敢走路,經多方醫治也不見效,而且醫生還說會落下殘疾。正當家人與我絕望、無助的時候,別人給我介紹了法輪大法,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道路。通過修煉,我身體所有的疾病全都消失了,我們全家人都非常高興,感謝師父和大法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邪惡鎮壓。我的人生道路因此而發生了巨變。。

2000年4月4日,我在同修家和同修交流,被邪惡之徒舉報,被非法綁架到了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了47天。放回後,又勒索了家屬2000元人民幣。2000年7月6日,為了給師父和大法討個公道,我進京上訪,到了天安門廣場喊出了「法輪大法好」的口號。結果被廣場的惡警連拉帶拽地推進警車,拉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在那裏見到了全國各地的許多大法弟子,惡警對大法弟子們非打即罵,不時地聽到隔壁屋裏大法弟子的慘叫聲。有的大法弟子被打得滿臉是血,他們還把大法弟子關到鐵籠子裏。

由於我不報姓名、地址,被送到了北京懷柔看守所。在那裏,女惡警非常邪惡,叫我們脫光衣服挨個檢查,而且還把我們隨身攜帶的錢、物全都勒索去。然後,惡警讓我們靠牆站著,給每個大法弟子編號,還命令我們蹲下,我們幾個大法弟子沒有配合女惡警,她便氣兇兇地踹我們。

惡警叫來40多名男刑事犯企圖迫害我們。這時,過來三、四個刑事犯把我手強行背到後面,不讓我說話,隨後,便把我們拖進了監號裏。我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惡警每天都要提審,讓我說出姓名、地址,我不說,他們就騙我說如果你說出來,就讓你的家人把你直接接回家,我們好向上邊交差。結果我上當了,說出來,被雙城市駐京辦事處的王勝利接到辦事處。關押了一天一宿。

第二天,單位領導到辦事處來接我,還請王勝利、姜士輝等人吃的飯,並且還被勒索了700元人民幣。回到雙城後,我被帶到雙城市看守所的會議室,這時我看到法輪功專案組的主要負責人張國富、金婉智、張士躍、趙連順等人正坐在屋裏,看見我們進來後,就逼著我簽反對大法的保證書。我堅決不簽,抗議了2個多小時,最後被邪惡之徒強按著我的手簽上了字。為了不讓我被關在看守所,家人又給張國富送去2000元人民幣。

2000年8月1日,看守所的兩名惡警又來家騷擾,說我的事沒完,還要交5000元保證金,我說:我沒犯錯誤,我不交。他們說:那你跟我們走一趟吧,張局長(張國富)要找你談話。結果我被他們帶到了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同時向看守所裏的人說出了家人給張國富2000元錢的事,張國富聽說後害怕,托人把錢退給了我的家人。我被非法關押了8天放回。

2000年12月11日我再次到天安門廣場正法,我打開大法條幅在廣場上邊跑邊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追上將我絆倒,又強行把我拽上警車,上車後,我推開車窗又一次打開條幅向圍觀人群高喊「法輪大法好」,這時車內一名惡警猛地一拳打在我的嘴上,當時把我的嘴打出血了,我再次被帶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由於不報姓名,這次被送到北京房山區看守所。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三天後放回。

同年12月17日,我又站到了天安門廣場上,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帶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後被送到北京大興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我絕食抗議,當時有30多惡警輪番提審我,企圖問出我的姓名、地址。我一直沒說。最後惡警譚鐵軍叫上另外兩名惡警把我帶到他的辦公室,叫我脫下外衣,鞋,光腳站在地上,隨後他拿出一根電棍,接上電源,瘋狂地電我的雙手,但我始終沒說。惡警沒有辦法,便開始翻我的衣兜,結果在我隨身攜帶的物品中發現了印有我家鄉地址的商標。結果我被駐京辦事處接回,辦事處的夏忠軍勒索了我160元的返城車票。

回到雙城後,我被帶到610辦公室,張國富、金婉智、趙連順等人強迫我簽承認自己有罪的一個單子(具體叫啥名,記不清了)。之後,我被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我再一次絕食抗議,第8天,惡警對我實施插管灌食迫害,當時有5、6個刑事犯把我按到椅子上,使勁壓著我的肩,手、胳膊、頭、腿,使我不能動彈。隨後,在我胳膊上強行打了一針輸液,我使勁掙脫,並大聲跟他們講真相,正告他們如果我出現任何生命危險,你們要負全部責任,我的家人更不會放過你們!我大聲地背誦師父的經文,心裏有強烈的一念:絕不能讓邪惡的陰謀得逞,惡徒們一起用力地往我的鼻子和嘴裏插管,可我當時只有一念:就是插不進去。在我強大的正念作用下,惡徒將我的鼻子插出了血,但就是沒插進去。後來,他們沒有辦法,怕我在看守所出現生命危險,怕擔責任,就將我送到了雙城市骨傷科醫院第三門診部(簡稱「三門診」)。在那裏,醫院的大夫也配合惡警迫害我,他們將我按在床上,又強行給我推了一管藥,然後,又把我帶到另一房間,要給我打點滴,我當時嚴厲地說:我沒有病,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見狀,便把我的手和腳分別用手銬子銬在床頭、床尾,企圖強行注射,我大聲地說:你們要是給我打點滴,我就讓它滾針(滾針就是容易出現生命危險),你們不能幾個小時總看著我吧,惡警一聽這話害怕了,沒敢給我打點滴。第二天,將我無條件釋放(釋放之前,惡警還向家屬勒索伙食費、醫藥費等,我告訴家人不讓給)。

2001年春節前夕,原雙城市市委書記朱清文在原省委書記徐有芳面前下保證:春節前,雙城市法輪功進京上訪為零。結果導致雙城市大法弟子大面積被抓。與此同時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這期間,惡警不斷地到我家和親屬家去騷擾,但是沒找到我,他們氣急敗壞,下通緝令到處抓我,我被迫流離失所。

我只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到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我要控告江澤民和所有迫害過我的江氏幫兇,將這些邪惡之徒早日送上審判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