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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天水市一大法弟子四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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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8日】我是甘肅省天水市一名大法弟子,現已退休。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持續四年多了,我也是千千萬萬個被迫害的修煉者中的一員,對我的迫害我要揭露出來,讓人們知道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多麼的邪惡和不擇手段。

97年我有緣結識了法輪大法,煉功時間不長,身體就有了很大變化,以前的神經衰弱、頭昏、頭痛、頭脹等毛病全不見了,走起路來一身輕,身體一舒服,心情也跟著愉快了。從小父母就教育我要做一個好人,但我不知如何做,一遇到觸及個人私利的事時就與人爭啊鬥啊,活得很累。看了師父的《轉法輪》後,才明白了以前我的一切行為都是建立在為私為我的基礎上的,按「真、善、忍」準則做人才能成為道德高尚無私無我的人,修煉原來就是修心。從此以後,我在個人利益上不爭不鬥了,在遇到矛盾時向內找,找自己的不足,心胸寬廣了,家庭環境、工作環境也變得祥和融洽了。

可是,99年7月,風雲突變,對法輪功的迫害鋪天蓋地而來,對師父對大法的造謠、污衊、誹謗充滿了所有報紙、電台、電視。我想我是一個修煉法輪功的受益者,我最有發言權,我親身感受到的和親眼所見其他修煉人的情況,與電視、報紙污衊宣傳中的不一樣。我要行使《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依法進京上訪,告訴政府真相,法輪大法好。決定後,馬上動身去了北京。火車一到站,就看到每節車廂出口處都有幾名警察把守。隨便盤問乘客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一下車,兩名警察走上前來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馬上被帶到候車室隔離看管起來。到晚上已陸續關了十幾個人,然後我們一同被轉押到豐台體育場。當時體育場內已關了近千人,都是來自全國各地的煉功人,惡警不讓睡覺,我們沒有飯吃,喝的是涼水。

從北京押回到單位,精神迫害不斷升級,我們先是被帶到天水秦城區公安分局政保股審問,下午惡警抄家,抄走了我全部大法書籍和一套講法磁帶。當天回到單位後,惡人便限制了我的行動自由,除了上下班,其它休息時間不能擅自離廠,被人監視、盯梢。家人也受到警告:如果我再去上訪,一切後果自負。不讓與周圍煉功人接觸。時不時的,單位大小領導逼迫我放棄修煉,讓寫保證,寫認識,寫揭批材料。皂郊法院陳庭長也來恐嚇我:如不配合他們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他們有司法建議權,可以重新逮捕我。天水市安全局來了個叫徐隊長的威脅我說:「如果你不寫保證,不轉化,我們將隨時對你採取措施等……」。同時還有親朋好友用情來打動我,讓我放棄修煉。一個月的時間裏,就這樣威逼、利誘、用情來折磨我。

後來,經過不斷的看《轉法輪》,與同修交流切磋心裏漸漸明亮起來,我對「真、善、忍」的信仰更加堅定,我再次進京上訪,把我想要說的話寫到材料上,交給信訪辦。信訪辦出來一個警察把我和其他省的5名上訪人員一起關到一個房子裏。等了一會,天水駐京辦事處來人把我領走,當天坐火車回到天水。一下火車,當地公安分局直接把我送到看守所。以擾亂社會治安之名關了一個月。出來之前公安分局的人向家裏人勒索了3000元的「保釋金」。以後,每逢敏感日,兩會,十六大等期間,派出所、居委會、廠保衛科的人常到家裏來騷擾,讓人不得安寧。

2003年10月中旬,單位領導找到我愛人,說是市裏要辦洗腦班,讓我去參加。我愛人說:「她在家是好妻子,好母親,對老人是好女兒,對婆婆是好媳婦,在單位是好工人,你還讓她學啥習?」領導聽後點頭說:「這樣的事,以後我們該推的要推掉。」過了兩天,市政法委又來人對我愛人說,讓我去參加洗腦班,20天時間交3000元。我愛人說:「想在短短的20天裏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是不可能的,不要搞這些虛而不實的事,我們老百姓就想過安安穩穩的日子。」說完轉身就走了。他回來給我講這件事,我聽了很高興。一個不修煉的常人對邪惡的東西能明辨是非,並加以抵制,真是難能可貴。就這樣去洗腦班的事也就不了了之。

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必將得到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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