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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天水市大法弟子劉文瑜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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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9日】劉文瑜,女,53歲,甘肅省天水市鐵路醫院退休職工,98年10月修煉法輪功,1999年12月底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拘留半個月,罰款4000元,2000年12月隻身去天安門,向世人講「法輪大法好」,接送回來後被非法判勞教2年,被劫持進蘭州安寧區勞教所。劉文瑜在監獄裏因不向邪惡妥協,絕食,被插管灌食導致胃大出血,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回來後北道區惡徒又不斷的登門騷擾,在2004年2月含冤離開人世。


附:劉文瑜寫的揭露迫害的文章:

我今年52歲了,(女),是甘肅省天水市北道區鐵路醫院的職工,已退休在家。

得法前,我是一個身患多種疾病的人,如腰椎間盤突出,頸椎骨質增生,胃病,心動過速,輕度中風;另一種頑疾叫宮頸糜爛(婦科病),不幸在一次治療中被消毒不嚴的醫療器械染上性病。經過多方醫治,再好的藥用上,只能在很有限的時間內起一點緩解作用,卻無法根除,使自己的身心陷入難言的痛苦之中,另外我的丈夫有五個姐姐和一個守寡四十多年的婆母。加上自己性格倔強,口直,無意中傷害了他人都不自知,還覺得自己比別人好。

1998年10月我有幸得到大法。當我通過反覆通讀《轉法輪》及每天堅持到附近的煉功點參加集體煉功。不知不覺身上的各種疾病都好了,頑疾也消失了。就連無法忘掉的是非在頭腦中也無影無蹤了。我真正嘗到了沒有病的滋味,沒有煩惱,那是無法用人的語言表達出來的。在以後的學法煉功中,漸漸的對「真、善、忍」有了新的認識,在遇到事時能找自己的不足,並把它改正過來。能寬容別人了。大法在改變著我,在歸正著我變異的一切觀念和思想。

可是,1999年7月20日,由於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發動了一場對大法、大法弟子的邪惡鎮壓,江出於個人對大法的妒嫉,凌駕於國家和憲法之上,對大法進行鋪天蓋地的誣陷、造謠、誹謗,對億萬煉功群眾隨意進行抓、關、打、勞教、判刑,真有天塌之勢。面對突如其來的殘酷鎮壓,我百思不得其解,漸漸冷靜下來思考一下,認識到,信訪是國家《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修的是正法,按「真、善、忍」原則修煉,不求名、不求利,只為做一個好人,這有甚麼錯?思考後決定應該用自己身體變化的情況去證實法。

第一次去北京上訪是在1999年12月底(大約時間),我和幾個同修一同到北京。我們被同時抓住,關押在天水駐京辦事處的地下旅社。後由天水北道公安分局政保股的馮繼堂押送至北道行政拘留所,強行罰款4000元。

第二次在2000年的12月,我隻身去北京後,直接去了天安門廣場,向天下人講「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又被抓,關押在北京海澱區看守所9天。被原工作單位接回後關押在天水北道區行政拘留所30天。

2001年1月20日我被綁架至洗腦班(橋南戒毒所),我們絕食抗議,於臘月28日被釋放。2001年3月17日(大年初二),我又被從家綁架到行政拘留所,直到2001年3月19日被非法判勞教兩年。

從被押送到勞教所的第一天起,我就開始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迫害。我認為修煉「真、善、忍」沒錯,並沒有違反國法,這裏不是好人呆的地方。甘肅省第二勞教所女子大隊二中隊的惡警就採取各種野蠻殘忍的手段給我們灌食,因為次數太多,記不清,只記得最長的一次是15天。

二中隊的惡警每次給我灌食時,都指使勞教犯人。第一次由十幾名勞教犯把我抬到大隊院外的一間平房裏(理髮室),手腳全被綁在椅子上,衛生所長親自將管子從鼻子往胃裏插。在他插的過程中,我始終不配合。有時用牙咬斷管子,他就把管子從鼻子到口裏來回扯動,不知反覆插了多少次,惡徒都沒達到目的。一次,惡警把我綁在衛生所的一張鐵條床上。這床寬約1米多,長約2米。床面分別由數根寬不足10公分的鐵條間距不到10公分均勻的排列而成,又用床單布條將我固定在床上。將我與床搬到中隊的活動室,指使犯人坐在我的腿關節處,肚子上,換了一個高姓的警察,用比上一次還粗的胃管,插進去又拔出來。殘酷的折磨使我口、鼻腔全是血,血順著嘴往下流,流了很長時間。由於無數次的殘酷灌食,致使身體十分虛弱,消瘦。以後再灌食時惡徒直接在警察的現場指揮下,用平時刷鞋的刷子把撬開嘴往裏灌,牙被常常撬得流血不止。

2001年7月份,中隊對大法弟子的飯量突然減少,有的只有平時的三分之一,正在這時,每天幹的活是挖土方,甚至把拉架子車最重的活讓大法弟子幹。我絕食抗議這種違反人權的行為,並要求他們恢復正常飯量,中隊長遲遲不答應,我還是絕食抗議。一天,我被叫到中隊長辦公室,那裏有三個警察(兩女一男),其中有一個叫武紅霞的是天水北道區公安分局政保股的。勞教所的人將我交給這三個人之後離去。那個男警察拿了一根木凳子腿開始審問我。讓我說出北京一大法弟子和一台電腦的事。我說不認識,男警察就用凳子腿往我身上戳,武紅霞抽我的臉。漸漸的我被打得失去了知覺,意識中覺得好像有人往我臉上撩水。時間持續了大半天,也沒有結果,惡徒說不走了,天天來。還逼我在他們提前寫的材料上簽字,我拒絕了。回到號室我悟到不能放縱讓他們折磨,應當用正念抵制,同時向中隊長明確提出,今後無論是誰提審一概不見。從那以後再沒有類似事件發生。

後幾次,因惡警在公開場合污衊大法和師父,我高呼:「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就被他們隨意的關禁閉、戴銬子、罰站,連續多日不讓睡覺,20多天不分晝夜的站著下來,腿腫得像灌了鉛似的,抬不起,也無法打彎。

一次在禮堂開會,有人污衊大法和師父,我就喊了:「還我師父清白」的口號,惡警對我動用了一種酷刑叫「大背吊」。就是將雙手反背身後,又將兩手用銬子銬在號子裏1米8左右的床架最高處(上層),雙腳離地一尺有餘。汗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滾,也不知過了多久,汗珠不滴了,這時渾身、肩膀、手腳疼痛難忍,就心裏跟師父說:「不管咋樣,決不向邪惡妥協。」剛想完,突然有人叫喊我,原來有人路過此地看見我緊閉雙眼,頭低垂著,叫也不答應,急忙把相關人員找來,把我趕快放下來,那天後再也沒銬過。自己當時明白這是師父在保護著弟子,眼淚奪眶而出,一下沒有了痛苦的感覺。這一次真正放下了生死,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邪惡無法找藉口迫害。在一次被惡警蹲背銬二十天後,又連續兩天不准睡覺,都神奇的走過來了。有時絕食中默想,法輪助我,不讓她們灌進去,就一定灌不進去,警察也覺得奇怪,只好不了了之。

現在正法已是最後的最後了,自己深感肩負的歷史責任重大,只有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努力揭露當地邪惡,在證實法中救度眾生與世人,走正正法路上的每一步。

甘肅省天水大法弟子 劉文瑜
200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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