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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淄博王村勞教所的慘痛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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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7日】我是山東諸城市金旭紡織有限公司職工,97年7月份喜得大法。

99年7月廠武裝部民警突然對本廠內大法弟子嚴加看管,不許集體煉功。7月19日,我騎車上訪,路上查得很嚴,到濟南後,發現濟南的大法弟子被抓被打。買去北京的車票,必須出示三證,買去北京車票的凡被認為可疑的人,全被警察帶走了。我們回諸城後無辜被關押在廠內俱樂部。

2000年正月初六,廠武裝部長王作堂、廠書記王立玉把我扣押在廠內直到4月5日,才叫家人領回。

2000年4月27日,我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駐地公安扣住,罰款3000元。

2000年9月,我被惡人舉報,被抓入拘留所,拘留一個月,罰款2000元,並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

2000年11月份我寫好上訪信,再次去北京上訪。被信訪局非法拘留並罰款5000元,送回諸城,在拘留所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被野蠻體罰,強行灌食,並罰款900元,其中,拘留所主管朱明德、曹錦輝是主謀。

2002年10月16日,我無辜被抓,並沒有任何手續和理由就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勞教三年。到勞教所的第一天晚上,邪惡之徒就對我開始體罰。領班隊長房××、大隊長王××開會研究對我實施迫害。40天的時間,惡警白天黑夜不讓我睡覺,強制立正站立,指使邪悟者輪番灌輸邪悟謬論。有時我的頭被碰得起包、跌摔在地上。有時惡警不給吃飯,有時一天只給吃一頓飯,一個饅頭、一頓鹹菜。時不時我就被拳打腳踢。

這裏的邪惡之徒已經被邪惡控制得沒了人性,表面上都在喊它們是執法部門,以教育、感化、挽救為根本,實際上都是幹著卑鄙下流、法西斯的勾當。我被體罰,腿腫得很粗很硬,像木樁不能彎曲,不能下蹲,腳底疼痛難忍,像站在燒紅的鐵板上,最後一層層去皮。惡警不讓坐,都腫到小肚子時,隊長王××說「還早呢,腫到心口窩就行了,就沒命了。」最後惡警又把我塞進一樓樓底的小黑屋子裏,又濕又熱,再加上一個很亮的小燈泡,更熱。六個月不讓睡覺,強制幹活,幹不完不讓吃飯。近三個月不讓洗澡。剛進去時,40天的體罰,我曾寫過三書,後來它們又拿出來念時,被我搶過來撕了,它們就瘋狂地折磨我,把我用手銬吊起來,兩個邪惡之徒一邊一個拉我的胳膊使勁往兩邊拉,與身體分成三塊,又用手銬銬緊,疼得我胳膊就像要掉下來,就這樣吊了十天十夜,不給吃喝。要是睏了,身體往前一傾,兩手腕就疼痛難忍,到如今兩大拇指還時常麻木。後來惡警把我放下來還讓我罰蹲,我坐在地上不蹲,它們就用腳踢,把我架起來使勁摔。

無論對我怎麼迫害,我總是記住師父的話,慈悲救度眾生。我給他們講真象,最後環境改變了,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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