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她就去北京要說她煉功後受益無窮的事實,讓政府理解法輪功。不料還未到信訪辦就被警察抓住了,原來警察在信訪辦幾里之外就開始查、捕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讓靠近信訪辦。她流著眼淚對警察說自己受益的事實,要求警察讓她過去說句實在話。警察說,我放你過去,你也到不了信訪辦,前面還有很多警察,誰讓煉法輪功的走近信訪辦誰的飯碗就丟了,還得受罰。警察把她拖到警車拉走了。
市610指使其所退休學校把她接回來,找了間潮濕黑暗的小屋關起來,不讓學生看見、不叫外人知道、不叫親人見面,吃住、大小便都在這間小屋裏。有一個專門看管她的人,每天送兩個小饅頭給她。當時她小兒媳婦要生小孩,母親80多歲也煉法輪功,因和警察說法輪功是正法,被警察推倒跌傷腿骨臥床不起,家裏重擔全部落到她丈夫身上。可想而知,她丈夫是多麼艱難。除了給丈母娘挖屎接尿,還要給兒媳婦伺候月子。這些都是她應該和丈夫一起幹的,可她卻被關押著不能回家。
她6個多月未見親人在小屋裏晝夜煎熬著。610多次提審她,讓她說法輪功是×教,她說:「你們610才是邪,不分青紅皂白冤枉好人!」並向610人員講親身受益的事實,「如果我不煉法輪功,你們這麼折磨我,我早就沒命了,是法輪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煉定了,誰也別想叫我不煉。」610又說你寫個「悔過書」怕甚麼呢?她說:「我誰也不怕,我不能沒有良心,我處處做一個好人悔過甚麼?應該悔過的是你們!為了自己的飯碗、官職盡幹沒良心的事。」610最後沒辦法就說那你寫個不在外面煉功吧。一個610人員把真情告訴了她,如果她不寫就要受酷刑去監獄了,只要能讓他回去有所交待就行了。她被迫寫了不在外面煉功回家煉,才得以回家和家人團圓。
回家時,出生4、5個月的小孫女長得很可愛,可是當奶奶的6個月工資1萬多元全部讓610扣下,一分錢沒有帶回來給小孫女買點東西。她的心酸透了,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
她煉法輪功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卻遭受了一個老太太不應該承受的痛苦,身心倍受煎熬,經濟受到重大損失,還有個證據嗎?沒有。罰多少錢只是一句話,說要多少就是多少。錢幹了甚麼誰也不知道。難道這是法律規定的嗎?不給我們證據,我們親身經歷的事實就是證據。有少數人罰款後得到一個「收款條」也算個證據。現在惡人不給我們證據,甚至封鎖證據掩蓋真象還繼續作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