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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凌海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長王洪余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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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30日】遼寧凌海市公安局原監管大隊教導員、拘留所所長王洪余,在任職期間嚴重執法犯法,利用職權瘋狂、殘忍地迫害我市的數十名法輪大法學員。他的醜惡行徑和違法犯罪事實,雖然一時沒有得到應有的追究,在不久的將來,必然會受到天理和法律的制裁。

王洪余的部份違法及犯罪事實如下:

2000年春節期間,我市有幾十名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訪,後被非法抓捕,並關押在凌海市拘留所。當時任所長的王洪余正好負責拘留所的全面工作。他濫用手中的權力,近乎瘋狂的毒打、體罰、虐待、侮辱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合法公民。

1、毒打群眾。進過拘留所的人,都知道打人是王洪余的家常便飯,有多少人遭到他的毒打數都數不清。

一個叫吳豔秋的民辦教師,有一次遭到了王洪余幾十下警棍的毒打,王自己累得氣喘吁吁、滿頭大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吳豔秋被打得遍體鱗傷,數日不能站立行走。

還有一位家住金城的姓顏的62歲的老太太,只因其堅持煉功,被王洪余用一根表面帶一層薄膠皮的鐵棒,狠狠的打在這位老人的臀部,當打到第四下時,老人一下昏了過去。幾天後,當這位老人再次煉功時,王洪余又用鐵棒抽打她的腿部,老人當場倒在了地上。

另外,一個叫王忠民的學員和一位在雙羊初級中學教書的陸老師及家住余積的一位姓滿的女學員,連同那麼多不知名的學員,都遭到了王洪余不同程度的毒打。

2、體罰群眾。被關押的學員經常受到王洪余等人的體罰。王洪余強迫不放棄修煉的學員到一個大魚塘內去清這裏的淤泥,每天大家都累得精疲力竭,王才讓收工。

王還強迫幾名堅定的學員扛著一根蓋房用的大樑,來回走步,直到大家實在走不動時,王才肯罷休。

3、虐待群眾。王洪余虐待大法弟子的招數可謂多種多樣。

(1)寒冬之日,讓人穿單衣、光腳在監室外凍著。一天早晨又剛剛下過小雪,有十多位學員堅定修煉,王洪余便強行將這些人推出監室。有的人身上僅穿著毛衣、線衣,有的人還光著腳。王洪余讓他們站在一個大煤堆上煉功。由於時間太長,溫度又是零下,大家的腳大多凍在了煤堆上。

(2)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為了逼迫十多名堅定的學員「轉化」,王洪余可謂絞盡腦汁。有一次,他竟然把他們趕到監室外達五天五夜。白天,他讓人們呆在陽光照不到的背陰處;或站著,或坐著,或跑步,而王洪余和他的手下卻輪番休息。他們休息完了之後,看見哪個大法弟子有睏意,便用冷水倒入誰的脖子,或者用打火機燒學員前額部份的頭髮。

(3)讓人端裝滿尿的尿盆。有一姓顏的62歲的老人,家住金城,因堅持煉功,王洪余便強迫她用手端一個盛滿尿的大膠皮尿盆,讓這個老人來回走動。一位因其它原因被拘留的常人,實在看不過去,便大聲質問王洪余,王這才罷手。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中國大力提倡「依法治國」的今天,在光天化日之下,王洪余身為人民的警察,竟然如此的迫害國家的合法公民。根據中國《刑法》第248條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限徒刑。王洪余的行為早已觸犯了國家的刑律,等待他本人的也必將是法律的懲處!

* * * * * *

致王洪余的一封公開信

王洪余:

你好,我們將你在2000年春節期間的部份違法犯罪的事實公布於眾,不是為了搞臭你,更不是為了報復你,我們的目地只有兩個:

其一,告訴你一個真理,人不論做過甚麼事情,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蒼天有眼,歷歷在目,其結果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其二,給你一次機會,真的為你本人著想,你在過去的幾年中,已經為自己造下了大業,但是,在這場迫害還沒有結束以前,希望你能真心的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心中消除了對法輪大法的仇恨與誤解,並力所能及的彌補自己的過失。

其實,靜下心來想想,你本人同這些被你迫害的人之間,並沒有任何個人的恩怨,既然這樣,那麼為甚麼你如此喪失理性的對待這些無辜的百姓呢?細細想來,發現有如下幾個原因:其一,你自己在這場運動中,忘記了自己的真正身份,盲目的執行了「所謂上級的命令」。做為一名人民警察,你的責任是甚麼呢?應該遵守的又是甚麼呢?哪些是法律賦予你的職權呢?哪些又是法律所禁止的呢?如果你的頭腦是清醒的,這些你都不會忘記。但是,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你卻忘記了。到頭來,無人替你承擔罪責,遭到報應的還是你自己。

其二,你本人對法輪功及修煉法輪功的人有很大的誤解。你用你的觀念去衡量這些人,你對他們為甚麼去北京上訪,為甚麼要堅持很不理解。其實,不知你是否知道,你曾迫害過的這些人,他們有的過去有多種的疾病,通過修煉後,奇蹟般的恢復了健康;有的修煉後,為周圍的群眾與鄉親做過那麼多的好事;有的是單位的勞動模範和優秀人才。多年親身修煉的實踐,他們自己最清楚法輪功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向自己的政府反映一下自己修煉受益後的事實,這不是對政府的信任嗎?把普通群眾的呼聲讓政府聽一聽,這難道說就是違法了嗎?

也許你會說,你會認為一個小小的百姓去上訪,這屬於無謂的犧牲,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而且自己和家人還會受到損失。對此,我是這樣看的。一個人活在世上,由於人的志向、道德標準及價值觀念的不同,其做人的原則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如同是為官者,有的能心繫百姓,賣血救人;而有的卻大肆受賄、包養情婦;有人相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有人卻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些心中只有自己的人,是很難理解那些心中想著別人的那些人的。這就是為甚麼有人稱雷鋒是傻子,有人說信法輪功的人是傻子的原因。

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的時候,如果我們想到的是自己,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被抓、被打、被勞教、被開除、被罰款,甚至於被判刑,被迫害致死。但是,我們這樣做的結果是,全世界的人民就會永遠被謊言所欺騙,人類的道德將面臨徹底的崩潰,而沒有了道德的人類將迅速走向混亂,從而導致人類走向非常可怕的境地。因此,是道德的巨大勇氣和做人的良知使我們選擇了要去講真話。

幾年來的實踐證明,講真話的作用是巨大的。通過我們講真話,有巨大的人群明白了大法被迫害的真象,人間的正氣又重返中華大地,重新回到人世間。整個世界反對這場非法迫害的浪潮一浪高過一浪,「真、善、忍」的精神得到了世人的認可和歡迎。法輪功問題的和平解決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王洪余,如今,你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了。當你想靜下心來的時候,那一幅幅悲慘的畫面,那一聲聲慘叫之音是否使你的心情難以平靜。我們真的希望你能在這段日子裏,好好的想一想自己,如能做一些彌補自己過失的事,那將是你生命中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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