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家人是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之後,媽媽的身體明顯見好;爸爸多年的老旱煙也不吸了,酒也忌了,麻將也不玩了,多年的病魔--雙下肢靜脈曲張不治而癒。一家人精力充沛,有了矛盾都知道向內找自己的原因,和睦相處,其樂融融。
在1999年4月24日,聽說天津的大法弟子無辜被抓,很長時間也不放人,有的老太太牙齒都被打掉了。我們都是大法的受益者。我們煉功,祛病健身,也不違法,幹嘛這樣對待我們。聽公安說是上面的命令(指北京),於是我們一家三口人決定到北京信訪辦去上訪。坐了一夜火車,早晨五點多鐘來到了中南海信訪辦門口,看到門口有三、四十人在煉功,我們也就跟著煉了起來。不一會兒,來了幾名警察,不讓我們煉了,警察安排我們要排開站,是警察安排我們在中南海外站一圈的,路線是警察們定的,這就是後來所說的法輪功「圍攻」中南海的真實情況,我就是這段歷史的見證人之一。
那天下午3點多鐘,我們看到朱鎔基總理親自出來,大家鼓掌歡迎,後來聽說總理接見了法輪功學員代表,信訪辦的工作人員說:不知道天津抓人這件事,正在和天津聯繫,讓我們聽消息。我們大家有的坐在地上,有的站著,都在看著書,靜靜的等待消息。孩子在我的腿上睡著了。我們沒有標語,沒有口號,沒有過激的言行。到了晚上9點多鐘,法輪功學員代表出來告訴大家說天津的大法弟子被放了,其它的大家回去聽消息。大家都不約而同的收拾地上的垃圾,就連警察扔在地上的煙頭,都撿起來裝進塑料袋放到了垃圾桶裏。
第二天回到家裏聽到中央電視台廣播說:國家並沒有反對煉法輪功,為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不要上訪。可是這件事並沒有因此而結束,自從那次上訪後煉功點天天有便衣監視,我們覺得也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怕見光的,他們願意看就看,想問甚麼我們都如實告訴他們。
突然有一天(1999年7月20日)輔導站的輔導員都被抓了起來。大家覺得今天抓了他們,說不定明天就該抓我們了,不讓到北京去上訪,我們就到市委去問問是怎麼回事。大家不約而同來到了市委,法輪功學員代表進去後回來說:讓聽廣播。到了晚上廣播也沒響。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抓去的輔導員都被放了。
7月22日早晨去煉功,說是上面不讓煉了。我們一家人想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了,那就逐級上訪吧。我們一家人決定自費打車去瀋陽上訪,到了瀋陽一打聽,才知道早上先到的功友都被抓到了體育場。我們決定回家後再去北京上訪,可是中途出租車壞了,修了1個多小時,先回來的功友沒有等到我們,騎自行車先走了,我們決定在家繼續煉功等他們的消息。第三天先去北京的功友沒到山海關就被劫了回來,說是一路上都是哨卡,過不去。大家在一起商量,決定幾個自願去北京的功友坐火車去北京。我們在家的功友繼續學法,煉功,保持師父給我們大家留下的集體學法、煉功的原則。
1999年10月初,大家每天早晨相繼去郵局門前(原煉功點地點)煉功,下午回到我家堅持學法。到了第五天,西郊派出所片警小王打來電話說:你們是不是在外面煉功?我反問他:「你說呢?」他說他都看到了。
第七天,一名功友打來電話說警察明天可能要抓人。第八天早上我們還和往常一樣來到煉功點,剛開始煉,也不知從哪裏開來三輛汽車,下來很多警察(太和區凌南派出所的)把大家都包圍了,首先把我愛人連推帶拽弄進一輛車裏,然後又去抓其他功友。
這時我心裏想:師父,我不和他們走,請您幫我。只這麼一想,就聽我母親說話了,我們孩子還一個人在家睡覺呢,你們幹甚麼,也太不盡人情了。一個警察說:誰是她母親,回去取孩子。我說我是,我取完孩子就回來找你,即然來了,就沒怕你。警察說:你上派出所吧(指凌南派出所)。 我母親說兒子、媳婦被我鎖在家中我也得回去。回家後我叫醒孩子對她說:爸爸、姥爺都被警察抓走了,我們倆一會也去派出所找他們。到了那,我用手敲打派出所窗戶,看到一個警察正在提審我愛人,警察對我喊道:「敲甚麼敲,快滾!」我愛人說該幹甚麼,你就去幹甚麼。我一聽感覺自己好像有甚麼事情沒做完。就對媽媽說:咱們四週看看抓來那些功友都放在哪裏了。我們往牆內一個高處一瞅,院子裏站著很多功友,我爬上牆頭,大家看到我都讓我把鑰匙送回家,給家哨個信。送完鑰匙回來已經8點多了,到家後聽弟妹說:「媽媽到家沒吃完早飯也被西郊派出所警察帶走了。」
我帶孩子回家看到居委會大媽,我對她們說:「這回你們不用黑夜白天盯著我們了,人都被派出所抓走了」。一位大媽說:「我知道了,就是你,警察也打電話來說看到你回家告訴他們,把你也抓走,都打來二、三個電話了,我們都說沒看見你」。
就這樣,媽媽、爸爸、丈夫、還有其他一些功友,在凌南派出所讓寫保證,寫完就放人,大家都不寫。又被送到西郊派出所,大家還是不寫。就這樣都被送進錦州市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大家集體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
我回到家,早晨沒有去煉功的功友聽到消息後也都來到我家,大家一致決定明天還要去煉。第二天早晨凌南派出所所長李寶純把我們又抓進了凌南派出所。他當時問我怎麼不上車,我說你沒看到孩子沒穿鞋子嗎?他一看,孩子穿著拖鞋光著腳在地上站著,沒吱聲走了。孩子睡醒後看家中無人,就穿著拖鞋到煉功點找我。
第二天早晨我們幾個功友打車來到市委,一看一個人也沒有,一打聽賣香煙的老大媽,她說:早晨來了一幫人,後來不知為甚麼就走了。大家問我進不進去,我說去。於是我和大家推開了市委大門。在門衛有一幫人像是官員,問我找誰,我說我要求見市委書記。他說甚麼事?我說法輪功的事。他說你歸哪片管,我說我是太和區的,他說那你就去太和區政保科找王國祥科長。
到了政保科找到了王科長,是個老頭,很邪惡。問我甚麼事,我對王科長說:「我的父母、丈夫昨天都被派出所抓走了。目前正在拘留所關押,他們正在絕食抗議這種非法的關押。」他說:「你聽誰說他們絕食,別胡說。」我說我聽放出來的人、還有拘留所旁邊住的老太太,據她說,拘留所的大煙筒好幾天沒冒煙了。你老是人民的公僕,我希望你老本著為人民負責的精神調查一下此事。如果出現生命危險,我們家屬是誰也不能讓的。他聽後沒有吱聲,問我是哪個單位的。我告訴他我是一個家庭婦女,沒有單位。他又說:政府不讓你們煉,你們偏煉,都怎麼怎麼的了等等。這時和我一起來的一位老年功友說:「這位大哥,我不怕你生氣,我就是煉法輪功身體煉好的。」他一聽也沒輒了。
我又說:這件事情發生後,我也仔細考慮過,如果是違法亂紀的事,我是堅決不幹的。我也詳細地看了《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我發現我們並沒有違法呀!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人身自由嗎?他無言以對,就推脫說:「你們先回去吧,我再調查調查。」
第三天,我和鄰居功友家屬一起到拘留所送衣服。由於拘留放不下那麼多煉功人,他們用警車把功友們都分散到各縣看守所去了。下午回到家中,西郊派出所姓吳的指導員和一個片警開車來到我家讓我和他們一起到市拘留所接我媽,說她身體不太好,我對他們說:如果有生命危險,我可不要,去的時候好好的。他沒吱聲。
拘留所所長讓我媽交完伙食費再走。我媽說:我來到這兩天水都沒喝一口,要甚麼伙食費。所長生氣說:「快走快走,別來了。」
緊接著打聽到我的丈夫、爸爸,還有其它功友都被劫持到義縣看守所。我們幾個家屬打了兩輛出租車去了義縣看守所。到了義縣看守所,我們要求見人,所長不同意,我說是不是人餓死了,才不讓看的。他一聽就火了,讓我別亂說。我說:「那你為甚麼不讓看人。」他說:「不是他們地區的人,得問問裏邊錦州派來看著的人,讓我們等著。」
不一會,從裏邊走出來一個人,我一看是太和區政保科的王科長,他一看到我就說不讓見,轉身就走。不一會,西郊派出所、凌南派出所把我爸,我丈夫和其他功友都無條件釋放了。這時大家已經絕食絕水五天了。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大家都闖了出來。這就像師父在《我的一點感想》中所說的:「然而這上億的人哪個沒有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這是一億人的問題嗎?那麼反對的可能是更多的人。」大家都起來了,那是一股強大的正的力量,無堅不摧。
就這樣,我們一家人年復一年,開始了講清真象,救度眾生,揭露邪惡謊言的旅程。四年來我家只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敲詐去人民幣總計5萬多元(2000年我愛人因在單位複印法輪功真象傳單被單位惡人舉報,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他們揚言拿錢就放人,不拿錢就送勞教。結果敲詐去人民幣3萬元)。四年多來,我的丈夫、爸爸三進三出看守所,母親二進拘留所,一進看守所。
第二次發生在2001年7月的一天,聽說大北監獄被關押的李姐放回來後精神不好。大家也想了解一下她在監獄受迫害的情況,剛到張姐家市公安局610頭子李協江帶領一夥人把大家包圍了,有幾個功友正念走出來。只有爸爸、張姐、還有李姐被公安局610送進了看守所。我媽和其它二位功友流離失所很長時間。我爸爸被抓敲詐了2千元後放回。張姐(張月霞)被非法教養三年,被劫持到馬三家,因檢查身體不合格後改保外就醫,被市公安局610敲詐1萬元放回家。李姐(李凌)被敲詐了五千元後市公安局才放回。李姐(李桂珍),王姐(王素清)被市公安局610敲詐5千元後才讓回家。熊姐(熊素菊)被敲詐去人民幣3000元),兩天後就連沒參加的功友賀國君也被從單位綁架到市公安局610辦公室逼迫家人交3000元後才讓回來。1999年10月太和區政法委非法辦洗腦班,把我愛人抓去讓交學費2千元(有收據為證),交派出所(西郊)押金1千元(已要回)。
2003年1月27日(陰曆臘月二十七),也就是差兩天過大年,凌南派出所惡警無故把我愛人從單位騙出帶回家中,說是別人舉報說我家有大法資料。當時我們一家人(父母、弟弟、弟妹、孩子、我和孩子、小姑子和她的孩子)在一起商量過年的事。突然有人敲門,我父親馬上把門打開(母親正在洗澡)開門一看是一群惡警(據說是錦州市凌南派出所的),還有我愛人單位的一個領導。但是這群人我都不認識,因我丈夫新換的部門才幾天,派出所也是新換的。
其中一個高個子,長臉,瘦瘦的惡警闖進屋裏二話沒說,大喊一聲:「不許動,把前後門堵住!」我想這個惡警是從農村來的,因為市裏住宅沒有前後門,只有一個門。
惡警進到屋裏看到甚麼搶甚麼,電腦、就連牙籤、還有存摺(內有人民幣一元)都搶。
我一看也太不像話了,就大聲說:「你們是甚麼人,那來的?」他們說是派出所的。我問他們叫甚麼,他們也不敢吱聲。我又說:你們是警察,是不是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拿搜查證,憑甚麼收查我家?他們無言以對。我把高個子警察推出房間。他們說有話好說,一方面打電話叫刑警隊的人。我姪兒被他們嚇得哭喊不停,亂作一團。
最後這幫土匪警察把我父母、愛人,弟弟(不修煉)都帶走了,它們讓我穿衣服跟他們走,我就是不穿。它們沒有辦法,就把公安局610的人叫來。我坐在地上不說話,像是犯了心臟病,它們怕出人命就都走了。
就這樣我們一家三口人,大過年被非法送進拘留所,說是拘留15天,只有我和孩子兩人在家。第三天,也就是大年初一,凌南派出所的三個惡警又來到我家敲門,讓我把門打開,我打開小門一看,是他們,問他們來幹甚麼,他們惡狠狠地說:快點把門打開,不開就讓開鎖大王來!我就是不開,然後把小門關上了。他們氣急敗壞,用腳踢了兩下門坐車走了。
在不法人員非法關押我父母、愛人十三天後,又把我父母,愛人送進看守所。這是看守所通知我交行李錢我才知道的。我到高新區公安分局找到局長高崇寬,問他為甚麼把我的家人轉移到看守所,他說:「案子還沒調查清楚,拘留時間又要到了,換個地方。」我不知道這是哪家的法律,先抓人,後找證據,我父親剛被抓到刑警隊時,有個小警察往家打電話說隊長說照顧我爸,讓拿1千元就放人。第二天我弟弟把1千元錢送到刑警隊。隊長楊錦利說:「不行,錢太少。」 弟弟說這不是昨天夜裏說好的嗎?他說:「那是昨天的事,今天不行了,回家再張羅去。」
弟弟一聽也太不像話了,回到家中又氣又恨,就不理他們了,結果當天下午他們把我父親送進拘留所。這次,我父母又被敲詐去三千元才因病放回來。
我愛人在看守所絕食絕水抗議這種非法關押。我打聽到他在絕食,就到刑警隊要人,刑警隊一個叫李事正的副隊長說人沒事。我說我要見人,他拿出家屬通知書讓我簽字,我說你們把我的家人從這裏送到那裏,這麼長時間了也沒有人通知我。他說那是派出所抓的人,現在案子在我手裏,你就簽了吧。我說當時為甚麼沒通知我?他說找不到我。其實他們根本就沒找。我說你現在還當找不到我吧。他氣壞了說:不簽字,你回去吧,就不理我了。
我又到看守所找所長,所長說要給我愛人灌食,我堅決反對。所長說:「那怎麼辦?好幾天不吃飯要死人的!」我說那你就把人放了吧!他說:「人不是他抓的,他說了不算。」
我又找辦案單位,他們一個推一個,就這樣我愛人絕食將近一個月,被送到醫院灌食。在醫院灌食期間,他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在師父的加持下,離開了醫院。從此我們一家三口人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在這四年的迫害中,我們一直在揭露邪惡,講清真象,希望被江××謊言毒害了的中國人能夠明白真象。我們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行動起來,共同努力,制止這場慘無人道的對善良的迫害,讓光明正義長駐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