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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迫害失去工作、流離失所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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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6日】2003年3月8日的那一天,我依舊照8:30時間去上班,我一走到車間裏,朱主任就說鮑科長叫我不要上班了,到保衛科去一趟,我就到保衛科去了,科長說我在車間裏說法輪功的事影響了生產,我就說你可以去車間問一下,我都是利用中午或下班的路上說大法被冤枉的,因為我們車間的噪音很大。我說我並沒有影響生產。

他就說廠領導都表了態了,說一個是你從此以後不能煉法輪功了,我們以前的事都不追究。你就可以上班了,但要寫一份認識或檢討。一個是你要煉法輪功,廠就不要你了。科長說還要去公安局報案,科長叫我馬上寫,我就說我很信任我的廠長,我覺得他是一個正直無私的人,我很想聽廠長兼董事長胡伯熙表一個態。

過了一會兒,科長說廠長很忙,你這點小事沒有必要驚動廠長,我說你不去叫廠長來,我就不表態,又過了一會兒,科長熬不過我,他就把廠長叫來了,廠長說給我兩條路,由我選擇。我感到很失望。我一直是很信任他的,沒想到會是那樣的結局。但當時廠長沒有說把我送到公安局。

科長叫我回家下午2點鐘上班時間拿檢查來。下午2點鐘我就到保衛科去,我給科長說我的腦殼痛,我無法寫下去,我需要多一點時間考慮,明天再說。他說可以。我當天晚上我和另一個同修交流了一下,我決定明天一早就離家出走,我當時想朝深山裏走,於是我第二天大早天剛亮我就趕五通到鍵偽的車,到了鍵偽,我又趕鍵偽到馬邊的車。我當時怕他們把我送到公安局,我又不寫檢查,我只得出走。

到了馬邊有一位好心的大爺,把我介紹給一家中去折茶,我就做了將近一個多月。有一天我跟家中打電話,知道廠裏到處找我,叫我回去,我就回家了。家人叫我回廠看看廠裏怎麼說,我就和家人一起來到廠裏,我們找到廠裏的書記,鮑興躍他看到我來到廠裏了,他進到我們坐的那一間辦公室。說了幾句話過後,他就拿著手機給公安局打電話。公安局的人來了後說叫我去了解一下情況。我就跟他們去了。他們就叫一個姓李佐的公安人,問我那個傳單是怎麼來的?我為甚麼要跑?因為那是只要聽說你是煉法輪功的他們就要抓。

他們問了一些後,就把我送到了五通禁毒所。他們叫三個強壯的女犯人和我在一個監室,當時一位叫代管的叫這三個女犯人搜我的身,結果他們叫我把內衣內褲都脫掉,他們把我關了一個星期後,又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後來我就絕食,他們隔兩天就審我一次,我當時的精神和肉體受到嚴重摧殘,我絕食了五天,他們答應放我,我才吃飯,他們把我關了接近兩個月才把我放了。

在我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我被邪惡鑽了空子,他們叫我寫檢查,我也寫了。

我有時也給管教洪法,他們嘴上不說,其實內心是知道大法好,就這樣我被關了兩個月。

我回廠裏去上班,後來我在廠裏我還是給那些工人說大法好,我並沒有放棄信仰,廠裏知道了,就把我開除了,我在2002年11月1日接到通知的,就這樣我到現在也沒有工作了,以上都是他們迫害我的鐵的事實。

﹝編者注﹞署名的嚴正聲明將分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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