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鋪天蓋地的鎮壓後,我作為一個修煉法輪功的人,為了不讓老百姓受到矇蔽,去向群眾講清真象。2001年上半年我搭我女婿的車去向群眾講述法輪功真象,該年9月9日傍晚來了三個公安人員,以我是法輪功學員為藉口強制搜查,拿走了煉功音樂帶,同時把我綁架到偕樂橋刑偵隊,二話沒說一頓毒打,審了兩個多小時,不給飯吃關押了一夜。第二天把我銬在門上關在那裏,13個警察(灰湯、楓木橋、老糧倉、白田等派出所的)闖入我家無經任何法律程序又強行搜查,翻箱倒櫃一無所獲。
9月10日下午5點左右,他們把我綁架到寧鄉拘留所。9月13日他們騙我說要放我出去,只要我簽字,然而,後來被關進看守所。這些所謂的「人民的公安、人民的警察」竟先後5次對我進行折磨,其中3次造成我昏迷不醒。尤其是9月21日下午三點,謝平輝等6名惡警,一個望風,其餘5個對我這個六十多歲只為說句真話做好人的老百姓大打出手,用手銬反銬[蘇秦背劍],皮鞋踩大小腿,煙頭燙,杯子砸頭,打耳光,揪耳朵,電棍電,長達4個多小時,下身兩側打得像鍋底一樣,我的右耳已完全喪失聽力。這些還不算,最卑鄙的是,他們用已寫好了的偽證騙我那不識字的舅子嫂按手印,後來又去迫害我女婿,把他關在看守所35天,勒索了3000元才放人,期間女婿被監獄裏的犯人多次侮辱毒打,警察還扣了他的摩托車,後來敲詐了1000元才退回。女婿回來後半年才恢復身體。女婿是無辜的,然而寧鄉楓木橋派出所的惡警卻用上了所有卑劣的手段。
警察先後三次非法闖入我家,每次都一無所獲,在審訊毒打時,他們弄來600張假傳單,上面寫上我的名字,強行說是我家搜出來的,他們還強制要我承認家中裝有電腦和打印機,就這樣造假從而非法判我一年勞教。他們還先後多次來我家騷擾,尤其是該鎮政法委的宋光兵來勢洶洶,致使我家受到很大的經濟損失,數目對於我家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我真心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警察們能夠懸崖勒馬,為了你自己,為了你家人,也是為了所有的國人。文化大革命不應該再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