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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陽縣戴魁松、戴國和父子自述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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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9日】在湖南省衡陽縣山村有一人家,父親和兒子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信仰「真、善、忍」,努力做真誠、善良、忍讓、道德高尚的好人,卻無辜被派出所多次抓捕,被關進拘留所、看守所、被勞教,受盡了折磨毒打……,還被高額罰款。下面是他們的自述。

* 父親──因說真話、講真象幾次被非法關押

我叫戴魁松,65歲,衡陽縣岣嶁鄉福星村人。1998年我和兒子幸遇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我未學法輪功之前脾氣暴躁、吸煙、喝酒、又愛打字牌,在家裏經常和妻子吵架。自從學了法輪功之後,明白了要做一個好人的道理,處處事事都先考慮別人,不傷害別人。從此家庭和睦。也知道了修煉人是不能有像吸煙喝酒和賭博這些不良嗜好的。因而我戒了煙、酒和字牌。我以前自己做豆腐,在炸油豆腐時,油鍋起火,我的右手被燒得變了形,小手指與無名指彎曲,整個手不能自由伸展,修煉法輪功後手已復原。

1999年7月23日岣嶁鄉派出所兩警察騎摩托車到我家,我正在田裏做事,他們問我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他們說:「把書拿給我看看。」我回家拿了《轉法輪》給他們看,他們就把我的《轉法輪》強行搶走了。事隔不久,岣嶁鄉派出所所長彭增民等四人又開車到我家抄家,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憑證,把櫃子、抽屜、箱子撬開亂翻,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的。把大法書15本,師父的講法錄像帶、煉功錄音帶全部強行沒收。不僅如此,大約11月份又把我們父子綁架去參加洗腦班。在洗腦班上派出所所長彭增明說:「江澤民說,對法輪功是你死我活的鬥爭。不准煉,要寫保證書。」我想了很長時間,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一個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甚麼錯,我這個保證怎麼樣寫?惡警還逼迫我交800元錢,我沒有錢,只好向鄰居借了500元錢交了,才讓我們回家。

此後鄉派出所警察時常來我家騷擾,使我們父子無法安心生產。我們就是想不明白,這麼好功法教人做好人,利國利民,為甚麼就不能煉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我們覺得應當向國家政府機關反映我們的情況。於是我們父子二人於2000年6月23日去了北京上訪。而就在6月24日,鄉派出所所長彭增明把我妻子抓去作人質(我妻子不修煉),把我家房產證也拿去作抵押,6月26日我們剛回到家,就被派出所所長彭增明等5人綁架至派出所。第二天把我們父子送到衡陽縣拘留所非法關押。當時拘留所裏已關押了18個大法弟子。76至78歲的老年大法弟子就有好幾個。一個警察問一個76歲的女大法弟子:「你去北京幹甚麼?」這位大法弟子說:「我沒修煉法輪功前,肚子上長了一個腫瘤,腳上也有很多小腫瘤。修煉法輪功後腫瘤都消失了。我怎麼就不能把這些真實情況上北京去告訴政府呢?」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病好了,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了,上北京告訴政府真實情況有甚麼罪啊!我兒子在拘留所關押15天後送縣看守所關押,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才釋放,還交了我們父子二人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的所謂生活費900元。

2001年農曆10月初8日,我在神皇村環洞居民橋發資料講真象,被何平生村長舉報,岣嶁鄉派出所又把我綁架至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02年農曆10月初10日,岣嶁鄉派出所王所長(原彭增明所長已調走),警察蔡勇國、集兵派出所唐永峰等六人又來我家抄家,大法書籍、光盤、資料等全部被抄走。並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又關押了90天,然後又判勞教一年,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因檢查身體時有高血壓,勞教所拒收,於是當天我又被送回衡陽縣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我在拘留所被牢頭和犯人王遙毒打。管教張副所長看見了也不制止。在拘留所又非法關押了我90天後,才釋放我。這一次我在縣看守所共被非法關押了180天。

* 兒子──無論邪惡怎樣迫害也無法改變我對大法的堅信

我叫戴國和,39歲,修煉法輪功前人生坎坷,特別是在1994年2月15日衡陽火車站2•15發生意外事件中,我一家就有4個遇難(妻子、弟弟、妹妹和妹夫),頃刻間四個親人離我而去。妻子的去世使我的家庭解體,二個幼小的孩子怎麼辦?我欲哭無淚,精神負擔到了崩潰的邊緣。身體狀況也愈來愈壞,經常吐血。我是一個老實本份的農民,一生沒有做過壞事,為甚麼如此大的災難落在我頭上?我苦苦地思索著、尋找著人生答案。

98年農曆7月14日,姨媽、姨父到我家作客,他們說:「法輪大法好,治好了我的病,你想不想學。」我說:「可以吧,我這一生也沒有學甚麼,等我做完工地上的事再學。」他說:「你想學就今天下午到我家來看錄像。」我姨媽是97年10月得甲亢病,在醫院看病吃藥,一天藥費就要花20多元,可是越吃藥人越瘦,到最後躺在床上起不來了,發燒不退,骨瘦如柴,家裏已為她準備好了後事。就在這時,一個法輪功學員到她家,把法輪大法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音放給她聽,聽後她說:「聽了講法錄音身體還感覺好些了。」就這樣沒吃藥病就好了。我當時並沒有甚麼想法,只看了兩天李洪志師父講法錄像就去工地做事了。可是一到工地就一病不起,發燒到第17天時,病還不見好轉,不得已,只好回家看病,當地醫生給我測了體溫,有41°C.經過幾天治療,體溫還是沒有降下來,醫生說如果體溫還降不下來,他沒有甚麼特效藥了。

從那時起,我就開始看李洪志師父的《轉法輪》。不知不覺中燒退下來了,就這樣,我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路。不久,我其它的病,吐血的病也都好了,到現在快6年了我沒吃過一片藥。你們說說這麼好的功法我能不修煉嗎?而且通過看《轉法輪》解開了我一直苦苦尋找的人生答案,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正如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唯一真正要尋找你舒舒服服的沒有病,能夠達到真正解脫的目地,就唯有修煉!叫人修正法,才是真正的普度眾生。」(第63頁)師父在《轉法輪》中還教導我們:「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第126頁)我就按照師父教導的去做。我在工地做事時,做事總是走在工友們的前頭,早上也比他們出工早,但分錢有時比他們還少些,從不為錢與工友們爭執。晚上還與工友們一起看《轉法輪》,用書中的道理勸說大家不要為錢爭鬥,傷了感情,這樣工友們的關係也很好,大家都很快活,所以工友們都願意和我一起做事。

1999年5月,我把家裏3000元錢存在岣嶁信用社,那時信用社搶生意,利息比國家規定的要高,我是修煉人,那一百多元額外利息我沒有要。可是自1999年7.20以後,我做好人的權利就被剝奪了。

自1999年7月23日,鄉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搶走了《轉法輪》後,又到我家抄家、罰款、強行拿我家房產證作抵押,抓我母親(不修煉)作人質。還把我們父子二人送拘留所、看守所非法關押。其詳細情況我父親在前面敘述了。我就從在縣拘留所被關押15天後,又被送到了縣看守所繼續遭受的迫害說起。

在衡陽縣看守所,他們不准我學法煉功,還利用犯人折磨我。一個叫「三毛」的犯人掐著我的脖子對我說:「你煉功就掐死你。」掐得我直翻白眼,我一字一句地說:「大法就是我的命,要煉!」當時我坐在地上,另一個犯人用盡力氣踩我的腿,踩得我的腿腫得好大。我帶著傷痛還要幹活,加工蓮子(將蓮子的外殼去掉),每個監子每天加工360斤蓮子,由牢頭將任務分給每個人,完不成任務要打屁股,有碎的要打手、打腦袋。凡是完不成任務給別人一飯盒,還要打5下。打人的工具是竹板,二指寬,一米多長,兩根綁在一起。打一下身上就要紫一塊。犯人把我腦袋打腫得連眼睛都睜不開。一個犯人胡平說:「你煉功煉成這樣,就別煉了」,我說:「如果我不煉功早就出事了。」當他看到我腦袋頂部被打得全是軟的時都驚呆了,但三天後頭頂的腫全消了,犯人們都感到太神奇了。

從此以後我煉功時,他們就再不打我了。胡平還要我送書給他看。我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1個月,被岣嶁鄉派出所與縣610勾結非法罰款3000元,另交看守所所謂生活費300元,交縣拘留所所謂生活費900元(我在拘留所關押15天,父親關押1個月)才放我回家。

回家不到兩個月,一天我騎車路過鄉政府,正好被坐在商店門口的派出所所長彭增民看見,他攔住我,在我身上搜出二份真象資料,就把我拖到派出所上手銬,並通知縣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機構),就這樣又把我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然後又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再又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18天,才釋放我。

2001年元月19日晚10點多鐘,我正睡在床上,岣嶁鄉派出所所長彭增明、鄉政府劉書記、村書記等6人闖進我家,把我從床上抬到汽車上,我衣服都沒有穿,就這樣把我綁架到衡陽縣西渡公安賓館(國防大廈)三樓一間房裏,關了48小時,逼問資料來源,大冷天我沒穿衣服,還將我銬在窗戶上吹北風、長時間罰跪、不許睡覺。他們安排8個人,2人一組6小時一班輪流逼問我。我只是跟他們講真象。

元月23日又把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就是過春節。一到縣看守所7號倉,牢頭洪傳友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要全倉14個犯人一齊上,打得我全身是傷,把我的頭往鐵門上砸。陳所長聽到砸門聲以為是對幹部不滿,就給他戴腳銬,後來知道是打我就放了他。

第二天他又叫全倉14人打我,高喊打死我,還高喊把我手踩斷。他們幾個人將我抬起來,又用力往地上摔,把我往死裏整。初三我煉功,犯人們就打我。我抗議這種非法關押和殘酷折磨,就開始絕食。初一看守所開始做事,還是加工蓮子。雖然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但是我還是把分給我的任務完成了,沒有連累他們,他們都很佩服,也知道了大法弟子都是好人,都說:「你煉吧,我們不管了。」在看守所關押57天後又將我轉入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被衡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教導員伍建軍帶到他們二樓辦公室給我上刑。用手銬把我雙手向後銬著,再把銬子掛在門的拉手上,讓我跪在地上,這樣背後銬著的雙手及雙臂必須向上抬起,上身向前彎曲,使雙肩關節向上扭著,非常痛苦。我汗如雨滴,疼痛難忍。1小時後才將我解下,又送到縣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並在2001年大約4-5月,610人員及猶大李彩風在看守所做我的轉化工作一個星期,他們軟硬兼施,卻沒動搖我堅定修煉的決心。這次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7個月。

2001年9月20日,我在衡陽縣岣嶁鄉高豐村講真象被惡人舉報。岣嶁鄉派出所所長彭增明4人在抓我時,把我的小手指折斷。他們又將我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52天,然後又判我勞教一年。

11月12日,他們把我送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育新學校)迫害。一進勞教所,就被4個犯人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勞教所安排的夾控)。第二天我就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三天後(11月15日)把我隔離在醫務室的一間房間裏,由4個夾控整天圍著。16日開始灌食,灌完食後,再用鉗子把舌頭夾住,用開口器把口擴張得很大,使人很痛苦。第一天30分鐘後才鬆下來,當時我的口都合不上,非常痛。第二天時間增長到40分鐘,第三天增加到1小時,看我沒有屈服,他們就換了一種辦法,就是再讓我絕食5天後,將我手腳綁在床上打點滴,三瓶一天,從上午10點打到晚上10點。三天後看我還沒屈服,就把我手腳綁在死人床上一個星期不讓動,小便都由人接。從鼻孔插管子灌食(鼻飼),第一次從下午4點到晚上10點,難受極了,火辣辣的。第二天仍是從下午4點到晚上10點,鼻飼後管子並未拔下,一直插著,這次鼻孔一共連續插管30多小時,我沒有呻吟過,他們看到我難受的樣子,用體溫表一測,看我發燒了,這才把插入的管子拔出來,他們是以灌食為由,目地是用酷刑折磨我。手段極其殘酷。一星期後才把我從死人床上放下來送回隔離室。

我在隔離室背老師的經文時,4個夾控用毛巾封我的嘴,用煙頭燙,我還是背,背完後再用善心給他們講真象,最後他們都很佩服我,有的說:「沒有辦法」,有的說:「聲音不大,算了吧。」然後在夾控本上寫著:「輕聲學法」。夾控本是由4個夾控的人每隔1小時記錄1次被夾控的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等情況,我在隔離室被關了三個多月。

三個多月後,才將我帶到勞教隊,在勞教隊裏不准我發出聲音學法(背老師的經文)不准煉功,勞教隊惡警安排6個人夾控我,如果兩腳交叉坐在床邊就算煉功,限制人身自由就到了這一步。我背老師經文時,兩個夾控一邊一個拉著我的手在房間裏跑,可我還是一字一句地背,他們跑累了,又換兩個人……,到晚上12點才准睡覺。我四點又起來背法,他們氣急敗壞,把我按在床上,用衣服封嘴巴,真想掐死我,我的手上,嘴上都是血。

一年的勞教期快到了,2002年9月11日教導員毛偉說我不服管教加期2個月,又說我晚點名不答「到」,將我關禁閉。

一到禁閉室,只要不死人,用甚麼樣手段折磨大法弟子都可以。在那裏冬天天氣很冷,不准穿衣服,只穿一條內褲。隔牆就是豬欄,蚊子很多。在禁閉室裏,他們給我穿約束衣一個星期。約束衣是一種折磨大法學員的新酷刑,衣服是用帆布做的,衣上有很多帶子,衣服從前往後穿,背後開口,二手臂胸前交叉,二手掌分別放在二肩頭上,用帶子綁緊。衣服上的帶子繞過二大腿根處往上把全身綁緊。由於帶子勒得很緊,身體長時間被緊緊地束縛著,全身脹痛難忍,人躺下去就起不來,吃飯要人餵。而且管教一直排四個夾控監視我,那些夾控不准我睡覺。晚上12點了,兩個值夜班的夾控把我拉到牆邊站著,我不配合就坐在地上。因為天氣冷,我又只穿一條內褲。後來被禁閉室值班人員(不是負責夾控我的人)發現,他把情況反映上去,來了一個人,最後才讓我睡在床上,三人同睡一床,夾控我的二個人一人睡一頭,每隔2分鐘一個用腳後跟打我的肚子,另一個(和我睡一頭的)用書捲成一圈,打我的頭、嘴。第二天我的嘴唇被打的腫得很高,血糊糊的。9月30日教導員毛偉找我談話,以我進辦公室不喊「報告」為藉口,又加教兩個月,仍將我關禁閉。我抗議無理的非法關押和酷刑折磨,再一次絕食。3天後又將我送勞教所醫院灌食。最後分隊長叫夾控犯人將我從醫院抬到辦公室說:「以後不要你喊『報告』了」。這樣我才結束36天的禁閉室折磨。

我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14個月,其中被加教4個月,被關禁閉36天,因絕食抗議在隔離室關押了3個多月。在這14個月中都是被勞教所安排的4個或6個犯人夾控(監控)我,一舉一動,說話等都記錄在夾控本上,夾控犯人可以任意兇狠地打我,折磨我。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陰險、毒辣、隱蔽,雖然惡警自己不動手打人,但是他們指使犯人作夾控,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由犯人用暴力監控大法弟子,不准與同修之間說話,不准背法、煉功。而發生在這裏的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真象都被封鎖得十分嚴密。我親眼看見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寫了一份材料放在「天河區檢察院信箱」,他剛走就被值班的叫人把這份材料拿出來了。

我把我修煉法輪功及遭受迫害的親身經歷寫出來,就是要告訴人們:法輪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真誠、善良、忍讓的好人,而修煉法輪功的好人卻無辜地被殘酷迫害。而這一切真象卻被謊言掩蓋。希望善良的世人從我修煉法輪功及遭受殘酷迫害的親身經歷中,能夠認清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的事實,同時又用欺世謊言極力掩蓋事實真象的陰險殘暴的嘴臉,從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編造的欺世謊言中解脫出來,真正認識法輪功,以便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迫害大法弟子惡人榜
彭增民湖南省衡陽縣岣嶁鄉派出所所長
現已調往衡陽縣峴山鄉派出所任所長電話:0734-6741100(單位)
伍建軍湖南省衡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教導員手機:13973416082
毛偉: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
郵政編碼:421200(衡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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