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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不能修煉(二)

——從遼寧盤錦佟岩殺女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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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4日】(接上文)

* 關於重症病人和精神病人不能修煉法輪功的規定和道理

中國法律界人士都知道,警方處理親人相殘的兇殺案時,首先,要調查家族中是否有精神病史,而且還會追溯祖輩很遠,以便得出公正、人道的結論。

教育工作者和孩子家長們都知道,不同的學校和專業都有不同的招生標準,合格者方能被錄取入學,入學後能按要求完成學業的方能算做該校的畢業生。

法輪大法可以傳度一切有緣人,那麼法輪功對前來學煉者的身心素質是如何要求的呢?

讓我們來看一看部份法輪功原著中的一些論述:

- 1996年在悉尼講法時李洪志先生說:「過去我們一直不讓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進場,也就是說,這個危重病人你叫他怎樣放下那顆心,他也放不下。他生命都快結束了,他能不想他的病嗎?他晚上睡不著覺都是病,所以你怎麼叫他放下他也放不下。有時他嘴裏說放下,腦子裏還是很強的在想,所以我們甚麼也做不了。為甚麼做不了呢?因為傳正法度人是有要求的,很嚴格的要求,不然我們就是在傳邪法。你必須得改變這一念,我們就能給你做,不改變這一念,我們就甚麼也做不了。改變這一念,你就不是常人,改變不了這一念,你就是常人,就差在這兒啦,所以只能是無求而自得。……不要抱著任何有求之心來修煉。」(《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

- 1998年3月在紐約講法時,李洪志先生回答「精神病不能進班,但請問狂想症,強迫症,恐慌症等患者也都屬於精神病患者嗎」的學員提問時說:

「其實我告訴大家,人類所說的精神病的那個病和我的理解不一樣。我說的精神病就是他的主元神不主宰身體,由外來的任何一種信息任何一種生命都能控制他幹這幹那,人的業力也能控制他幹這幹那。那個業力就在他頭腦中使他罵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人就說他是精神病。我發現精神病人根本就沒有創傷和病毒,它怎麼能叫做病呢?它只是人的反常現象。可是我們這大法是度人的,是要給主元神修煉的,你說你主元神不管事,我們給誰呀?所以就不讓他進場。支配人的是業力或附體,能度他的業力和附體嗎?就是這個關係。而且人家會說:「你看,煉法輪功煉瘋了。」會給我們造成很大的損失。」(《法輪佛法》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

- 1999年之前一次在延吉講法答疑時,針對學員「教有輕度精神病人」是否可行的提問時,李洪志先生明確告誡:「我想你最好還是別招惹這麻煩,因為他控制不了自己,他聽不明白。」(《法輪大法義解》在延吉講法答疑)

- 1999年2月李洪志先生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時,有學員提問:家族中有人得過精神病,但他本人沒得過精神病,他能不能煉功?

李洪志先生答:「如果家裏有精神病史的,那麼你們就得注意了。你要是有精神病就不能煉功,因為精神病人往往他主意識是不清的,這不能怪我不度你。我這個法是要給主意識,度這個人的,可是你這個人卻不清楚,我們把法給誰啊?你在犯精神病的時候是你的業力、不好的思想、外來的生命,我們能給它嗎?不能,就是這個原因。所以家裏有精神病史的人煉功一定要注意!覺得自己把握不住自己,你就不要參加。自己有精神病的我不歡迎你到煉功點來,也不要到法會上來聽法。」(《法輪佛法》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

-1994年9月在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時,李洪志先生針對「曾患過精神病的人和癲癇病的人能否煉功」的提問回答說:

「我勸大家,不要把這樣的人拉到我們煉功點上來或者我們學習班上來,你弄不好就是來破壞我們的法了。他如果在班上或在我們煉功點上犯了病,人家都會說是煉法輪大法煉的,你不是破壞我們的法嗎?因為我們有一個前提:不能夠給人治病。」「他能不能修,得看他自己;他不能修,你也別叫他修。一旦出問題了就會破壞大法,……反正是我們有言在先,學習班上不收,煉功點上也不讓他來。」(《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

從以上李先生的要求和講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輪功修煉的方法是不針對重症病人和精神病人而傳的,因為這兩類人很難具備修煉所需要的思想狀態,即便勉強學了,也很難學得進去,所以難以避免發病所帶來的嚴重後果,而法輪功修煉的方法是為了讓人能夠修煉而不是為了給人治病而傳的。這一事實,並非患者周圍的人的善良願望就能改變的,因為主導實質狀態的是病人自己。

* 個人期寄和形式上的參與難以改變精神病患者的命運

1999年迫害開始之前,國務院領導曾兩次批示,將氣功和人體科學歸口到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管理。國家體總根據這一精神,下達了一系列專門文件,並對在健身功法中發展最快,在群眾中影響最大的法輪大法(法輪功)進行了全面、公正的調查了解。

經由具不同專長的醫師、醫學教授等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於98年9月對廣東省的廣州、佛山、中山、肇慶、汕頭、梅州、潮州、揭陽、清遠、韶關等市約1.25萬餘名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身心健康狀況進行的表格抽樣調查,國家體總發現法輪功的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

另由北京專家小組對北京市五個城區部份法輪功修煉群眾進行祛病健身功效進行的統計學調查、分析結果顯示,法輪功祛病總有效率為99.1%,完全康復58.5%;體質增強80.3%;精神狀況得到改善96.5%。

當時國家體總統計的全國法輪功學員人數為七千萬人,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中,人們見到法輪功學員的機會很高,因此很多人都直接或間接地知道一些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精神病患者或者重症患者本人及其家屬也不例外。他們往往會抱著試試看的想方設法學功。少數學法尚未深入的法輪功學員也曾出於人心中善良的願望,對這樣的「試練者」採取不阻止的態度。

法輪功學員講解說,因為修煉本身的嚴肅性和超常內涵,人情和願望無法逾越法理上的規定,所以真修者能因為進入修煉狀態而短期內達到身體的徹底淨化、無病一身輕,而「試練者」往往只能達到外在形式上的參與,卻因為達不到修煉的基本素質要求,而在身體和精神上發生不了內在的、本質的變化,原有的病根往往也都沒動。這也是為甚麼有些僥倖被煉功點接受的精神病人或者重症病人,雖然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練」,最終還是精神病發作或者因病死亡的主要原因。

根據學員的講解,這種情況可以比作沒有學籍的旁聽生。殘疾人士通不過芭蕾舞學校的入學考試,無法取得學籍。因非常希望通過學習芭蕾改變命運,便設法旁聽課程。這樣在聽課形式上與在籍學生或有一些共同之處,但實質上,學校的老師對這樣的旁聽生是沒有責任和義務的,後者能否掌握教學內容,也不在指導老師的職責範圍之內。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旁聽生無法走到畢業那一步,只能半途回到現實中去,面對原有的一切困難和障礙。

精神病人不能修煉法輪功。盤錦的佟岩不幸成為違背法輪功這一明確勸誡而造成負面後果的一個例證。因為帶有精神病的根子,佟岩即便有機會讀了《轉法輪》,也無法真正理解書中講述的修煉的道理和方法,病發前不久還自語不懂甚麼是「修煉」。這樣的身體素質和精神狀態,正是修煉過程中應有的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方面的實質變化,都沒有在其身上發生的原因。只是法輪功修煉沒有教堂、沒有寺院,並不從外在形式上劃分哪些是真修者、哪些是因為各種個人的原因長期沒有進入修煉狀態的人,所以外行人一時難以區分。

另外,法輪功的書籍《轉法輪》229頁中講:「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這個所有正法修煉中都必須遵守的重要法理,所有大法弟子都銘記在心,而佟岩卻因其精神條件不符合法輪功修煉的基本要求,顯然無法記住、也理解不了其中的嚴肅含義。

* 盤錦法輪功學員的肺腑之言

談到大陸當局利用佟岩案攻擊法輪功一事,未公開姓名的盤錦法輪功學員說,「這種扭曲事實的陷害報導,也給佟岩及其家人在心靈上造成很大打擊與迷惑,對她們全家人來說是雪上加霜。記得當時在電視上,佟岩流著淚,很痛心地說:『法輪功沒讓我殺人』,那時的佟岩是清醒的。」

這位學員質問:「××黨員入黨首先得申請,然後預備考驗,再經過調查批准,之後才能成為一名正式的黨員。即使是如此嚴格,從來都沒聽說過,××黨員犯了錯誤,是因為黨章有問題,從而取締××黨。可到了法輪功這就都變了。這不是明顯的栽贓嗎?」

她還說道:「精神病的發作都有一個誘發因素。在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一夥非法取締法輪功之後,電視中充滿對法輪功的栽贓宣傳的恐怖鏡頭,正常人看了都非常害怕,甚至難以承受,何況佟岩。誰能證明不是因為她的內心因此受到刺激從而引發了精神病呢?」

她說,「我希望大家都能明白,1、法輪功的法理嚴禁殺生,2、精神病人主意識不清,自己主宰不了自己,不能修煉。這樣能化解許多人因佟岩殺人案而久結的心結,消除對法輪功及大法弟子的誤解與仇恨,在自己的心中給『真善忍』一席正確的位置。」(明慧記者楚天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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